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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暴力执法现象与其带来社会影响

收藏本文 2024-02-25 点赞:26465 浏览:120089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行政管理工作的指导方针政策,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文明的建设。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部门对城市管理做出了较为重大的贡献,但也暴露出了诸多弊端,特别是暴力执法现象屡见不止,这不但对相对人造成了一定的利益伤害,同时也给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带来了不同程度暴力执法现象及其带来的社会影响由优秀论文网站www.udooo.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的损伤。本文对暴力执法现象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对其带来的社会影响进行了探讨,旨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建设。
【关键词】 暴力执法 社会影响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在市容建设方面进行了慎重的考虑,对非法小摊小贩等给予了重大的打击。但是,伴随着中国城市会进程的不断加快,摊贩群体弱势化、视野人口摊贩化、摊贩经营非法化等现象层出不穷,成为执法的一大困扰。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地区与城乡之间的发展存在着非常不平衡的现象[1]。所以,很多欠发达地区的人员大批的涌入较为发达与发达的城市当中,造成城市不断扩张的局面。在这种状况下,执法对不法摊贩等给予打击与取缔是有一定必要性的。但是,从这些年来的新闻报道中,我们不难看出和小贩之间的矛盾冲突越来越尖锐,甚至有些为了制止小摊小贩非法经营的现象采取了暴力行为,这样对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建设极为不利,给社会也带来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一、暴力执法的成因

(一)制裁的威胁不起规制作用。对非法营销的小摊贩给予打击与取缔是典型的法律行为,是符合法治文明建设要求的。但是,通过非法暴力的行为对小摊贩进行严厉的打击与取缔是极不利于法治文明建设的。我国《行政处罚法》第60条明确规定: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应依法给予赔偿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换句话说就是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不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谩骂、刁难殴打或者指使他人对当事人进行殴打等行为,如果出现这些现象,便要对直接或则间接的主管人员与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2]。可是,这些制裁的威胁对根本起不了规制的作用。比如说某市的在执法的过程中并没有依法执法,而是打着执行领导命令的幌子,对非法经营的小摊贩执行非法的暴力执法。这样,法律的制裁威胁作用就如同虚设,对实行不了实质性的作用。
(二)团体的影响。在执法的过程中,会产生两个这样的团体:一个是执法人员的内部团体,一个是市民组成的团体。这两大团体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暴力执法的现象就会愈演愈烈[3]。在执法人员内部团体中,暴力执法是一个相互负面影响的结果。因为,流动的商贩是执法的主要对象,这些商贩多为郊区的农民、农民工、城市下岗的工作人员与城区老弱病残等需要扶助的人员。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功利而又无情的现象越来越突出,而对于这些需要扶助的人员来说又没有足够的发展存活空间,被逼无奈之下,不得不依靠苦力的摊贩经营来维持存活[4]。但是的执法任务就是要对这些需要扶助的人员最后的一条存活道路进行封杀,对他们苦心经营的小摊进行打击与取缔。为了求得一丝的存活,再加上没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使得很多小商贩对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心服口不服。在这种情况下,文明执法的效率得不到提高,但是人员又不得不执行自己的工作任务。于是“以暴制暴”的行为方式便产生了,造成了执法不文明的现象。在这种不用考虑管理的因素下,只是对行政处罚给予单纯的执法,让执法人员和相对人之间没有一致的利益关系,而又要对相对人进行管理,使得暴力成为一种执法习惯,并形成相互影响相互传染的现象。
(三)执法人员的素质较低。大多一线的执法人员对自己暴力行为进行辩驳的时候,都认为自己没有犯错,只是在执行任务而已。因为要完成工作任务就需要人员充当“恶人”,如果人员不去完成,就没有工作业绩,没有工作业绩,对工作进行考核的时候就没有标准。在人员的心中,工作业绩就是自己的工作的目标,就是对自己的工作考察标准,从而使得他们为了完成工作业绩,不得不做出一些与法律相违背的行为。

二、暴力执法带来的社会影响

(一)暴力抗法愈演愈烈。执法人员使用暴力执法的过程中,自然会有一些相对人对暴力进行暴力抗法的行为。特别是一些将小摊贩作为唯一经营存活方式的相对人,为了获得一丝的存活,不计后果的秉着“你不让我活,我也不让你好过”的理念,造成暴力抗法的行为。在这种“以暴制暴,以暴抗暴”的暴力循环过程中,暴力便愈演愈烈。
(二)执法成本越来越高。在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愈演愈烈的情况下,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某些地方政府还动用了财政资金为人员配备了防暴才配有的保护装备,比如说防刺背心、钢铁头盔、防割手套等。这些装备费用都不菲,而这些费用的来源均为纳税人的纳税钱,也就是说最终受到拖累的还是百姓。
(三)政府的形象受到了损伤。人员是法律法规的捍卫者,在执法的过程中代表的就是政府的形象、法律的权威。然而在暴力执法的过程中,百姓看到的不是宣扬的“以人为本”“依法执政”,而是“施暴”与“受暴”的过程,给政府的形象带来了一定的损伤。
(四)阻碍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在暴力执法的过程中,社会结构中的非正义因素就会加剧,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的现象就会更加疯狂,给公民对自身安定的生活环境合理预期造成一定的影响。这样不仅执法人员的执法形象会受损,百姓也会有诸多怨言,从而使得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三、结语
综上所述,暴力执法具有一定的成因,也给社会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暴力执法的现象应该得到各相关部门的关注与制止,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法制文明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石静 刘堂灯.从郑州“暴力执法”事件看政府应对网络舆情[J]法制与社会2011(11):183-184.
[2]张烩.暴力执法成因分析[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9(4):134-137.
[3]冯岚清.行政法原则视野下的暴力执法[J]河南科技2012(20):66-67.
[4]韩秀丽.探析暴力执法理由的解决路径——以怎么写作型为导向[J]苏州大学学报2011(4):82-85.
作者简介:
王心妤,1986年3月,女,满族,辽宁人,现就读于: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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