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turnitin查重官网> 经济 >> 产业经济 >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性质和法律规范

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性质和法律规范

收藏本文 2024-01-16 点赞:19080 浏览:84028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出租车行业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公益性质注定需要政府的合理管制;出租车行业经营的特点又决定了该行业需要引入私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由此,出租车经营权的性质定位显得十分重要。长期以来,国内出租车行业所暴露出来的诸多不足均与出租车经营权的定位混乱有关。出租车经营权以政府许可的角度来说是行政许可权;以经营者的角度来讲,具有一定的私权属性。由此,出租车经营权兼具公权与私权的双重属性,兼受公法与私法的双重调整。出租车经营权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其性质定位的困难。如何处理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主体自由竞争之间的联系是处理出租车行业绝大多数不足的关键。政府对出租车经营权的数量管制人为创立了稀缺的制度资源,在分配经营权资源时政府又通过歧视性的主体管制限制个人主体的进入,出租车行业由此而走向混乱。如今,政府部门已经积重难返,无以下手去协调出租车行业各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长期以来的罢运事件频发正表明政府管制的失控。由此,当务之急需要处理好政府管制与市场调节的联系,政府唯有放松对出租车经营权的管制,引入竞争机制才是有效解决出租车行业痼疾的良方。当然,出租车行业政府管制与市场调节的权限划分离不开法律制度的制约,改善出租车经营权的法律制度是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进展的前提。关键词:出租车论文经营权论文政府管制论文法律制度论文

    摘要3-4

    Abstract4-7

    引言7-8

    1 出租车经营权的基本属性浅析8-11

    1.1 专有属性8-9

    1.1.1 出租车经营权权利主体特定8

    1.1.2 出租车经营权权利转让受限8-9

    1.1.3 出租车经营权受政府特别保护9

    1.2 财产属性9-10

    1.3 公私双重属性10-11

    2 出租车经营权的取得11-24

    2.1 取得方式:特别许可取得与一般许可取得11-16

    2.1.1 特别许可取得11-14

    2.1.2 一般许可取得14-15

    2.1.3 出租车经营权取得方式的合理定位15-16

    2.2 取得主体:公司主体与个人主体16-20

    2.2.1 公司主体16-18

    2.2.1.1 产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承包制公司经营方式16-17

    2.2.1.2 产权与经营权统一于公司的实体型公司经营方式17-18

    2.2.2 个人主体18-19

    2.2.3 歧视性主体准入制度的违法性浅析19-20

    2.2.3.1 违反了行政法基本原则之比例原则19

    2.2.3.2 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19-20

    2.3 取得对价:无偿取得与有偿取得20-24

    2.3.1 无偿取得20-21

    2.3.2 有偿取得21-22

    2.3.2.1 定额收取经营权利用费21

    2.3.2.2 拍卖21-22

    2.3.2.3 招投标22

    2.3.3 出租车经营权取得对价的合理定位22-24

    3 出租车经营权的内容与限制24-29

    3.1 期限24

    3.2 24-25

    3.3 怎么写作25-27

    3.4 转让27-29

    4 改善出租车经营权制度的法律规范29-32

    4.1 规制政府主体对出租车经营权不合理管制的法律规范29-30

    4.1.1 加速行政程序立法,改善行政法系统29

    4.1.2 决定机制的法律规范29-30

    4.1.3 推进出租车司机执业标准培训制度与考核制度30

    4.2 规制经营主体行使出租车经营权的法律规范30-32

    4.2.1 公司经营主体行使出租车经营权的法律规范30-31

    4.2.2 个人经营主体行使出租车经营权的法律规范31-32

    结语32-33

copyright 2003-2024 Copyright©2020 Powered by 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 粤20174009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