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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唯物史观规律和道路:唯物史观视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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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会规律理论是唯物史观的核心内容。马克思从实践哲学角度对“社会历史之谜”做了科学的解答,实现了社会规律观的变革。这种变革集中体现在社会规律性质从先验论到实践生成论的转变,理论与方法、规律与道路从根本上是一致的。社会规律性质的变化必然影响人们探求社会发展道路方式的改变,即从历史设计到历史实践方法论的转变。以此看社会主义的历史实践,传统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受先验论社会规律观思维图式的影响,走入了历史设计方法论的实践误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对实践生成论社会规律观的具体实践,是在历史实践中的创造性探索。
[关键词]社会规律;唯物史观;历史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1008-410X(2013)04-0018-05
社会规律理论是唯物史观的核心内容。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文本研究的深入,学界普遍认为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和基本观点,并一致同意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理解为实践唯物主义。但是,从实践唯物主义视角把握唯物史观的社会规律理论这一重要问题,学界却鲜有专门论述,究其原因在于理论界对唯物史观社会规律理论的研究延续了传统理论哲学的先验论思路,认为“社会就是按照一定规律运行的机器。所以人类一旦掌握了社会运行的客观规律,就可以按照这种规律去设计人类未来社会,命令一切人的行为服从这种理想社会的安排,这个理想社会就会变成现实”。按照这种思路,“长期以来,实践与规律的关系总被隐喻成具体物与牛顿式时空的关系。实践于是成了盛装规律的大箱子”(P115),并因而使唯物史观社会规律理论遭到来自“一般历史哲学”、“经济决定论”、“历史决定论”等多方面的批判和质疑,它所实现的变革意义也未能得到彰显。传统社会主义道路即是受先验论社会规律观思维图式的影响而走上了实践误区。本文力图揭示唯物史观社会规律理论所实现的变革及其对具体社会发展道路的影响。

一、社会规律观变革:从先验论到实践生成论

社会规律是关于社会历史本质的认识,是哲学尤其是历史哲学研究的重大课题。各个时期的哲学家从不同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清算了以前一切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哲学的局限性,从实践哲学角度对“社会历史之谜”做出了科学解答,实现了社会规律观的变革,这种变革集中体现在社会规律性质从先验论到实践生成论的转变。

(一)理论哲学与先验论社会规律观

亚里士多德根据知识的目的把知识分为三类:理论知识、实践知识和创制知识。他认为:“为着自身而被追求的知识是‘理论(思辨)’知识(theoretike);为着行动而被追求的知识是‘实践知识’(praktike);为着创作和制造而被追求的知识是‘创制知识’(poietike)。”[3](P114)根据亚里士多德关于知识分类的观点,一些学者把全部西方哲学的发展线索归结为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两条路径:“理论哲学认为理论理性高于实践理性,理论理性对实践具有独立的自主性,也就是说,它具有独立的规律,并可以把整个世界构造出来……实践哲学认为,理论活动是有限的,是立足和从属于实践的,实践理性高于理论理性,哲学是为实践怎么写作的,解决实践提出的问题。”[4]由于受理性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影响,西方哲学从一开始就走上了一条重理论哲学轻实践哲学的道路。
传统理论哲学范式首先具有本体论性质,即追求超感性世界的本质、永恒原因,并且根据这些永恒、先验的原则解释和建构感性世界。其次,它是一种预设论、还原论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热衷于对本质、永恒原因的追问,立足于从过去线性地推演现在和未来,其实是一种简化世界的思维方式。
近代以来,尽管维科等人已经提出不再把世界作为独立于认识主体而产生的(例如由上帝创造的)东西的研究任务,但笛卡尔、霍布斯、斯宾诺莎、莱布尼茨等人在理论哲学的范式下还是走了一条笔直的发展道路,社会规律理论研究也主要是沿着理论哲学路径进行的。根据理论哲学范式必然产生先验论的规律观,即事物自动地遵循着其固有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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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运动,该规律决定事物从现有状态必然地运行到某一确定的下一状态,由此形成事物运行的必然轨迹。先验论的规律观到了近代已“成为像几何公理一样的哲学教条”。根据近代哲学的理论诉求,数学和几何学的方法及以后的数理方法同样可以成为哲学把握世界总体的指导方针和标准。所以,以先验论的规律观来解释人类社会,则社会必然成为霍布斯哲学意义上的可以被设计和控制的机器。
这种先验论的社会规律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表现尤为典型。康德认为,二律背反的第三个反题“没有什么自由,相反,世界上一切东西都只是按照自然律而发生的”[5](P374),这种经验论的规律观虽然找不到任何出自理性的纯粹原则的、如同道德和宗教所带来的那样一种实践的利益,但能够把自己可靠的和可理解的知识无穷扩展开去,促进和鼓励着知识。可是,如果它变得独断起来,否认那些超出自己的直观知识范围外的东西(例如自由),那么它就值得责备,因为它给理性的实践利益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先验论的社会规律观就是这种变得独断的经验论的体现。康德认为,近代以来卢梭思考的自由问题和以牛顿机械力学为基础的因果律问题是无法解决的二律背反,所以他分别将其置于本体论和现象界予以讨论,从而试图将体系(形式)与内容结合起来。卢卡奇以开阔的理论视野,在更为典型的资本主义时代,通过将哲学的基本问题与其存在基础有机结合起来,对这种先验论规律观进行了更尖锐的批判。他认为,在资本主义时代,尽管随着生活的各个孤立方面的合理化,由此产生了各种“形式”上的局部规律,但从实际情况出发具体地说,它们相互之间只有偶然的联系,这种缺乏联系的情况明显表现在资本主义危机时期。所以,一切个别现象中存在着严格合乎规律的必然性,但总过程却具有相对的不合理性,从而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总过程就变为一种无法理解的“自在之物”,被主体以理性、合理的方式建构的社会变为非理性的总体、“异在的规律”,资本主义社会总体的先验规律成了它自我认识的障碍。卢卡奇认为,只有辩证的方法才能克服资产阶级思想二律背反的局限性,而这种方法只能靠无产阶级来完成。

(二)实践哲学与实践生成论社会规律观

理论哲学的范式在追逐体系、形式的同时,封杀了客观现实和具体内容,从而走入了困境。与此同时,实践哲学的丰富内涵开始彰显。从人类最初懵懂的宇宙探索开始,就闪烁着实践哲学的智慧,并且随着历史条件及哲学研究的侧重点不同,实践哲学也经历了曲折的发展道路。西方哲学发展到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哲学范式发生了重要转换:日常生活层面、践履性质的实践让位于近代资本主义社会中迅速膨胀的物质生产实践。马克思敏锐地把握了时代脉搏,把对哲学基础问题的解答与存在基础(人的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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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主要任务是创立唯物主义历史观。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首当其冲的问题是解决历史观的问题。因为不论是认识论还是辩证法在马克思以前都发展到相当的高度,而历史观则是不可逾越的界限。只有创立唯物主义历史观,才能不仅使认识论和辩证法建立在更为科学的基础之上,而且使科学的完整的新世界观的问世成为可能”[6](P413)。所以,有学者指出:“唯物史观同时也是整个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的本源,或者说,它是作为社会科学或历史科学看的马克思主义的真正诞生地,它为马克思主义各门具体社会学说(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学说)提供序言、基础和方法。”[7](P75)马克思关注的正是人类历史总进程中的“社会”结构及其演变规律。关于这两点,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做了扼要说明。一方面,一个特定社会的结构系统有层级之分,即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式四个层次,其中“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8](P8)。另一方面,社会结构系统是开放的,社会形态的变革遵循着如下规律:(1)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必定要突破既存生产关系的束缚,从而激发社会矛盾,引起社会变革;(2)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取代资产阶级经济社会形态的将是共产主义社会。在列宁看来,这正是马克思“把历史当做一个十分复杂并充满矛盾但毕竟是有规律的统一过程来研究”[9](P39)所获得的科学结论。
以上是马克思早期研究哲学和政治经济学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他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出于政治经济学批判研究的迫切性,马克思并未对这种建立在实践哲学基础上的社会规律观做出详细的哲学说明,这就为后人留下了阐释空间。“一般历史哲学”、“经济决定论”等就是对唯物史观社会规律本质的不同界定,这两种解释都以理论哲学的态度对待唯物史观的社会规律理论,为其贴上“先验论”的标签,而忽略了该理论的科学、革命的内涵。针对“一般历史哲学”的阐释,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做了回应,强调“五形态”社会规律理论与具体道路的辩证关系。针对“经济决定论”的阐释,马克思去世后,恩格斯在晚年的历史唯物主义书信中进行了回应,强调了社会规律的辩证性。
关于唯物史观社会规律理论的性质,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做出高度理论概括,只是反复强调它是人的活动的规律,而不能抽象地来理解。卢卡奇洞见到了唯物史观社会规律理论的实践生成性质。他指出,对以康德为代表的古典哲学来说,一个被想象为完美的规律体系尽管用不着再对个别规律加以修改,但并不能预测新的东西,所以对于这种理性主义体系来说,历史的变化是认识的障碍。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历史中事物的秩序和联系,才是哲学的基础。只有在这种内容不断生成,性质上新的东西不断形成的历史中,才能发现事物的典型的秩序和联系。这种历史在实践中的生成迫使规律建立在现实基础上,建立在主体的不断实践上,因此,它就使认识、规律等不再坚持其纯粹具体的独特性、片面性,而是把它们放到具体的总的历史过程中去,只有这样理解,资产阶级思想二律背反的局限性才能被超越,关于历史的科学解释也才能得出,唯物史观的科学性和完备性内涵才能得以显现。因此,我们把基于科学实践观基础上的唯物史观社会规律理论的性质概括为实践生成论。以此理解,则“规律并不在历史发展还未展开之前存在,而是在实践运行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形成的”(P116);“规律只是实践中那些稳定性关系的一种逻辑表达”(P116)。

二、两条道路选择:历史设计与历史实践

“理论与方法是很难截然分开的。一方面,任何理论不光是观点和结论的表达,而且本身就具有方法的意义,所谓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方法论,正是此意。”[10](P63)规律与道路的关系是理论与方法关系在社会历史领域的表达。规律是人类社会历史的总体联系和发展趋势,而道路则是具体国家、民族的特定发展历程,二者各有所指,不能相互替代。同时,规律与道路又有内在联系:规律是道路的本质依据,道路则是规律的具体实现方式,有什么样的实现方式就形成什么样的道路,人类对社会规律的探求正是为了增加开辟新的社会道路的自觉性。然而,规律不能直接转化为道路,其实现方式与具体的社会和历史条件有关。根据规律与道路的内在关联,社会规律性质从先验论到实践生成论的变化必然影响人们探求社会发展道路方式的改变。从实现方式看,集中体现为从历史设计到历史实践方法论的转变。以此来看社会主义的历史实践,传统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先验论社会规律观的思维图式下走入了历史设计方法论的实践误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则是对实践生成论社会规律观精神实质的深入领会和具体实践,是在历史实践中的创造性探索。

(一)传统社会主义道路:历史设计方法论的实践误区

历史设计是先验论社会规律观方法论的集中体现。从理论哲学角度研究社会规律,则社会规律带有一种本体论的性质,规律就成了外在于人的客观实体性存在(好比牛顿的时空观,是盛装物体的空盒子)。根据这种先验论社会规律观,人类历史的具体道路不是由人自己的实践活动创造的,而是或者被上帝决定或者被自然科学的普遍原理决定,其中以高度合理化的资本主义社会为典型。
西方自由主义者哈耶克、波普尔等对这种历史设计方法论提出了批判。哈耶克指出:“似乎存在着这样一种理性主义:由于这种理性主义不承认个人理性的力量所具有的这些限度,所以它实际上也就趋于使人之理性变成了一种较为低效的工具(这当然是与理性原本可能具有的效力相比较而言的)。”[11](P203)哈耶克认为,这种理性主义的根源可追溯到古希腊哲学,主要影响发生在近代哲学,即以培根、霍布斯、笛卡尔等新理性主义代表的出现,这种理性主义在社会领域的影响可称为“唯理论建构主义”。他认为:“现代社会中的唯社会论、计划制度和全权主义,都是从这种社会唯理主义或建构主义那里派生出来的。”[11](P206)作为哈耶克的亲密朋友,波普尔批判了以柏拉图、黑格尔、马克思为代表的承认历史决定论思想的哲学家。他认为,历史决定论者(以柏拉图和马克思为典型)往往与典型的整体主义的或乌托邦的社会工程的思想相联合。这种被设计出来的社会工程绝不带有“私人的”性质,而总是具有“公众的”性质,其目的在于按照一个确定的计划或蓝图改造“整个社会”。所以,波普尔针锋相对,提出了“渐进社会工程”的解决方案:即设计各种社会建构以及改造和运用已有的社会建构。因为在他看来,只有少数的社会建构是人们有意识地设计出来的,而绝大多数的社会建构只是“生长”出来的,是人类活动的未经设计的结果。所以,渐进工程师总是采取能够不断改进的小规模的调整和再调整来实现他的目的。 历史设计方法论遭到广泛批判的一个典型案例就是传统社会主义道路。传统社会主义道路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也称共产主义)相区别。科学社会主义最初是与空想社会主义相对而言的,它以唯物史观为哲学基础,以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分析为现实基础,是关于社会主义的科学的理论体系、理论模型与实践模式。而传统社会主义则指俄国“十月革命”以来东欧和亚洲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论和实践中历史设计的内容。传统社会主义将共产主义理解为一种纯粹的、最终的历史状态,只要达到这种状态,一切历史之谜都得到最终解决,人类从此进入了自由王国。于是,传统社会主义道路在建设社会主义时,不顾具体社会条件,割裂了规律与道路之间的具体联系,不是快速发展生产力以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而是过于强调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层面,急于在社会制度方面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地进入共产主义,使得这种历史设计变成了与空想社会主义相类似的社会乌托邦。
根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共产主义阶段,人们开始自觉创造自己的历史,人成为历史的真正主人。而在传统社会主义下,具有铁的必然性的规律成为历史的主导力量和决定性因素。以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性和必然性为修饰,传统社会主义为各种行为打上了“科学”和“客观”的痕迹,将自己置于一种绝对必然性的位置,从而贬低人的主体地位。由此,本来是人的活动的规律变为了异在的规律。在这种情况下,历史被严格地设定,人的生存状态、生存价值和意义受到了抹杀,因此,在这种意义上,人并非历史的主体,历史成为某种超人力量的历史。总之,传统社会主义道路由于未能充分领悟唯物史观社会规律理论的精神实质,错误遵循了先验论的社会规律观和历史设计的方法论,因而走入了实践误区甚至被很多西方学者当做法西斯极权主义的等同物来看待。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历史实践方法论的创造性探索

马克思社会规律理论的对象是整体的历史。由此,他反对任何历史设计的哲学,因为设计即意味着对历史发展过程中生成的新内容的摒弃。所以,与这种实践生成论性质的社会规律观相一致,本文将实践生成论社会规律观的方法论指向规定为“历史实践”,因为实践包含着主体与客体的双向互动和向未知领域的敞开。历史实践方法论可以进一步理解为:人类社会历史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设定发展理念和奋斗目标,并随着主体自身、实践活动和客观现实的发展而不断调适理念和目标,从而推动历史前进的过程,因而是建构与批判、目标与过程、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
黑格尔最早通过对康德哲学的批判在认识论上提出了历史实践的方法论。康德曾主张在认识对象之前,先考察人们先天的认识能力。所以,康德强调在没有学会游泳以前,切勿冒险下水。黑格尔则批判了康德在认识之前先静态考察人的认识能力的做法,将认识看作是一个由知识与对象之间的差别和矛盾推动的发展过程,主张要学会游泳,就必须下水。黑格尔试图消除这种认识与对象之间的独立性,克服对象的僵化性。由此,黑格尔在认识领域注入了“历史”的因素,这是黑格尔的理论创见。但是,在进一步的发展中,黑格尔哲学却倒退了,坠入了概念神话的迷宫,没有指出这个历史是“我们”实践的历史,而是“理性的狡黠”的结果,是历史中的“我们”。
马克思充分吸收了黑格尔哲学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将这种辩证方法当做历史的方法,并要靠人的活动来实现。马克思指出,人既是历史的“剧中人”,更是历史的“剧作者”。所以,社会规律本质上就是人们自己活动的规律,社会规律通过人们不断的历史实践为自己开辟道路。以往,受理论哲学范式的影响,我们往往首先对社会规律进行理论层面的构思,然后按照既得的规律去解释、创造历史,历史也就成为被设计的历史。根据历史实践方法论,人们的历史实践是社会规律的生成场所,随着历史实践活动中主体与客体、知识与对象的相互推动,既得的社会规律和理论知识不再将自己看作是与现实相分离的,而是将它们之间的关系看作具体的和历史的。这种兼具建构与批判内涵的历史实践方法,才是探索社会主义道路的合理方式。
传统社会主义对唯物史观的社会规律理论作了僵化、先验的解读,从而走向了实践误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通过对过去实践误区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层面的反思,中国在社会主义的旗帜下继续探索,将经济建设摆在了首位,在实践中试错、学习,兼有建构的指向。改革成为指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理念。然而,近年来,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在强调经济建设的背后隐藏了日益增多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社会生活中唯利是图、政府职能和企业部门的功利化、社会公德和私德的缺失、人性的冷漠等深层问题在当代社会凸显。所以,在改革过程中,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又适时强调了“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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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建构”的重要性。黑格尔曾经强调,在认识层面,真正使感性发生作用的是理性。同理,在社会整体层面,为了避免盲目实践带来的巨大挫折,我们最终也要靠理性去规划。所以,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不仅是一点一滴的修正,而是建构与批判、理论与方法、设计与改革的有机统一。
“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12](P10)通过总结近代以来中国探索实现现代化目标的正反经验,中国坚定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现代化模式。十八大报告指出:“回首近代以来中国波澜壮阔的历史,展望中华民族充满希望的未来,我们得出一个坚定的结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12](P10)这条道路以人民为历史实践主体,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根本任务,以改革开放为必由之路,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内在要求,以共同富裕为根本原则,以促进社会和谐为本质属性,以和平发展为必然选择,以中国为领导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对建构与批判、目标与过程、理论与实践有机统一的历史实践方法论的具体运用,是中国按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实践生成论社会规律观,结合中国的历史环境和时代背景,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它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又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只有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理性建构与现实批判、设计与改革有机统一的历史实践方式,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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