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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律风险环境”内涵(下)

收藏本文 2024-04-20 点赞:11305 浏览:46496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基于“法律风险环境”的概念,本文分析得出“法律风险环境”具有风险充实性、动态稳定性、风险关联性的特征并根据要素的性质将其分为法律要素、政治要素、经济要素和文化要素,从而补充和完善了“法律风险环境”的内涵。
关键词:“法律风险环境”;风险环境;法律风险
在《浅析“法律风险环境”的内涵(上)》一文中,笔者已对“法律风险环境”的概念进行界定:法律风险环境是指一切以投资主体为中心的构成法律风险因素的情况和条件的总和及各法律风险因素相互交织、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有机整体。本文将进一步对“法律风险环境”的特征及要素进行研究。

一、“法律风险环境”的特征

“法律风险环境”首先是一个“环境”,是一个“系统”,其次是“法律风险因素”的集合,是“法律风险”存在的范围,因此“法律风险环境”势必具备“系统”及“法律风险”的某些特征。
从“系统”的角度而言,系统论认为,所有系统均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各要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网络;二是整体大于各部分的简单总和;三是各要素缺一不可;四是开放性;五是受到内部和外部的约束;六是趋向于动态平衡。
从“法律风险”的角度而言,王冀川(2011)认为,法律风险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理由法定性或约定性;二是结果强制性和广泛性;三是形式关联性和可预见性;四是可认知性和专业性;五是损失性和难以投保性。王廷良、韩玉(2010)认为,法律风险传导具有普遍存在性、随机性、突发性、复杂性和可转化性等。
结合以上观点及笔者自己的分析,笔者认为法律风险环境具有以下特征。

1.风险充实性

在法律风险环境中,法律风险构成了密集的网络,充斥在企业经营投资的各个环节中。这种充实性体现在两点上:其一,法律风险无处不在,存在于法律风险环境中的任何法律因素或非法律因素都有可能引发法律风险;其二,法律风险环境的存在是客观的,即法律风险从客观上是无法摆脱的,因此我们只能降低法律风险,而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法律风险。

2.动态稳定性

法律风险环境既是动态变化的,又是平衡稳定的。前者是指由于法律风险环境的各个要素本身是不稳定的,法律风险的内容、形式、来源及损失程度等也随之变化;同时法律风险会通过资金、物质等载体在企业内部及企业与企业之间传递、蔓延,具有流动传导性。后者是指虽然法律风险环境是不断变化的,但总体而言法律风险环境是稳定的,在大体上可以把握其变化的趋势。

3.风险关联性

在法律风险环境中,法律风险与其他种类的风险是相互交织、相互关联的,法律风险事件的发生未必触发其他风险,但其他风险事件的发生势必引发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这决定了法律风险环境要将关联因素纳入考量范围,对他种风险的评价过程实质上是在对法律风险进行评估与预测。

二、“法律风险环境”的要素

在风险管理理论中,风险要素没有明确的定义,但通说认为风险的要素包括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这三个要素是风险在形成过程中不同阶段的形态,可以适用于法律风险的要素的理论研究,但对于已经存在的法律风险环境而言是不适用的。
在环境学中,环境要素是指构成环境整体的各个独立的、性质不同的而又服从整体演化规律的基本物质组分。根据此种理论,法律风险环境的要素可以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分为法律要素、政治要素、经济要素和文化要素。

1.法律要素

在法律要素中,我们可根据其结构而进一步划分为法律规范体系、法律执行情况、社会法制观念。
法律规范体系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规范体系对于法律风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点:第一,一国的法律规范通常是稳定的,因此法律风险具有可预测性;第二,法律规范需要与时俱进,经历立法、修订及废除,因此首先法律规范的动态性会影响到法律风险的变更,其次法律规范的变化趋势也并非完全不能掌握,其发展变化的轨迹是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的。
法律执行情况指司法机关、政府行政部门对于法律的理解和执行、实施的情况。较之法律规范体系,法律执行情况的不确定性更强,这些行政机关及其中的每个公务人员对法律的理解程度和敬畏程度将影响法律的落实情况。
社会法制观念指社会大众对于法律的了解程度及对法律的遵守意识。社会法制观念可分为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的法制观念。前者指因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薄弱而做出不良决策从而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后者指因法制观念薄弱而不依据法律采取措施从而做出不利于企业投资的决策。
事实上,法律规范体系只是“纸面上的法”,要通过法律执行真正演变为“现实中的法”,而社会法制观念则无时无刻不作用于这一转变过程,影响实际的法律效果。因此三者不是截然分离的,而是相互影响、浑然一体的。正是通过 “法律规范体系—法律执行情况—社会法制观念” 这样三位一体的结构发挥相似度检测和调节效果,法律风险环境才会表现出它的动态稳定性及对企业的作用力和影响力。

2.政治要素

政权变动频繁容易导致法律朝令夕改、难以预测,社会动荡不安容易降低法律的威慑力与执行力,因此政治要素也有可能引发法律风险,也应当成为法律风险环境的组成要素。政治要素包括政局稳定性和政策持续性。
政局稳定性是指政治局势的稳定程度,具体包括政权稳定性、社会安定性和对外关系等。一般而言,发达国家的政局稳定性和社会安定性要比发展中国家好。同时,良好的外交关系、双边投资协议的订立、经贸磋商机制的建立等,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此种风险。
政策持续性是指政府政策的变动频率,具体包括外汇管制、征用或国有化等。外汇管制通常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强制规定,对企业的资本流动带来很大限制,企业还要承担因此引发的逾期付款等法律责任。国有化是指东道国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本国法律或法律程序对外国投资企业或个人的财产全部或部分“法律风险环境”的内涵(下)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转移到国家手中,由国家加以制约、管理、使用的国家行为。这直接关系到了企业的所有权归属理由,是企业面对的最严重的风险之一。

3.经济要素

经济要素包括通货膨胀、汇率和利率水平的波动等,通常只影响企业的利润与收益,但在经济萧条时期,需求锐减,供给过盛,企业经营困难乃至面对破产,这种风险甚至会沿着供应链通过企业进行传导、扩散,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经济要素也应当成为法律风险环境当中的组成要素,也应当进入法律风险识别的视野之中。

4.文化要素

文化要素包括语言、价值观、教育、宗教、科学技术等,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宗教要素。宗教与法律自古以来就有着复杂而密切的联系,宗教规范往往是法律的重要渊源,因为宗教强化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因此,宗教对法律的影响格外深远。
综上所述,法律风险环境的要素应当容纳法律要素、政治要素、经济要素和文化要素。虽然政治要素、经济要素和文化要素直接造成的是企业的经营风险,但此种风险经过累积后最终势必会转化为法律风险。
三、结语
法律风险环境的特征与要素是对其内涵的重要补充与完善,并且为法律风险环境的外延分析提供识别维度和视角,帮助建立法律风险识别框架,从而有助于提高法律风险识别的全面性、系统性,为法律风险管理决策建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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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黄雷,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郦雨忆,上海容智知识产权写作技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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