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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记者跟风公民新闻背离了新闻主义

收藏本文 2024-02-29 点赞:6256 浏览:20474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新闻专业主义的价值内核是客观真实,要求记者以客观、真实、准确的态度去报道事实,挖掘事实的真相,把事实的原生态展现在受众面前,其中既体现着记者对新闻事实超然和中立的态度,又体现着记者报道的原则。在新媒体环境下,技术赋权的功能使人人都可以通过新媒体编辑、发布新闻,以至于新闻生产与传播的过程有了很大变化,草根发布的公民新闻在网络环境下悄然滋生。尤其是近些年来,公民新闻在突发事件中快速爆料,引导舆论的功能凸显,以至于有人鼓吹新闻的公民化时代到来。也有人开始担忧,新闻的公民化将影响记者的新闻嗅觉,甚至会牵着记者的鼻子走,最终会导致新闻专业主义失效,成为专业新闻的掘墓者。
这种担忧不无道理。公民新闻杂乱、失实的缺陷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开放的网络环境易引发人们对公民新闻的围观,产生舆论的偏激共振效应,刺激记者敏感的神经。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持,就会陷入新闻跟风的泥淖,造成大量同质、虚检测的新闻。因而,我们有必要客观分析新闻跟风中传播规律所起的作用,并分析记者跟风公民新闻导致的背离新闻专业主义的现象。笔者以复旦投毒案事件的报道为例加以分析。
聚焦复旦投毒案的跟风报道
2013年4月15日,复旦大学微博通报称该校一名在读医科研究生被投毒,警方基本认定该生同寝室某同学存在嫌疑。该条微博引起媒体及网友的广泛关注。消息一经披露,报道铺天盖地,人们陷入了对复旦投毒案的狂欢式解读中。
 记者跟风公民新闻背离了新闻专业主义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 综观对复旦投毒案的众多报道,笔者发现其中的一个特点:事无巨细,只要网民发布了与此事有关或者是类似的信息,不管来源有没有确切依据,媒体都抢着报道以吸引眼球。这无疑是一场记者的跟风运动,而且跟的是公民新闻。

1.记者照搬公民新闻信息,并将公民新闻作为信源

复旦投毒案具有重要性和显著性等新闻价值的基本属性。名校加尖子生投毒足够激发记者的兴奋神经。然而,由于案件初期情况还不够明朗,复旦大学透露的信息比较少,记者也没法得到更多的信息。而此时,网民们发布的关于投毒案的蛛丝马迹令记者如获至宝。一些新闻媒体借人们对投毒动机的高度关注,从网民们发布的相关信息中,选取相关信息进行报道,首先是出炉了嫉妒仇杀说,紧接着又出炉了误杀说,之后还出炉了情杀说、实验说、玩笑说,记者将网民们关于此事的猜测纷纷搬上版面。尽管随着案件调查的开展,网民们的这些猜测被证明纯属无稽之谈,但仍有不少记者引用网友对此事的种种猜测,并加上黑字粗体大标题,以吸引受众的注意。

2.记者重组公民新闻信息,新闻媒体的羊群效应凸显

网络的开放性与互动性促使草根与记者互为传者与受众,互为信源,新闻内容得到扩展与补充。复旦投毒案发生后,网友对投毒物质与来源产生极大的兴趣,并运用网络平台发布了众多关于投毒物质与来源的分析性信息。公民新闻关于此事的关注不断发酵,并引发了新闻媒体的羊群效应,滋生了大量同质信息。如在百度里搜索关于复旦投毒案投毒物质和来源的报道,有几十篇,但报道的内容大同小异,情节也没有多大变化,很多网络媒体都打着报道投毒物质及来源的标题,内容上并没有增加新的信源线索,仅是将其它媒体报道的信息进行了重组。

3.记者在报道角度上追随公民新闻,过度挖掘细节,满足受众的好奇心

随着案件调查的进行,公民新闻将关注的视角转移到受害者黄某和犯罪嫌疑人林某身上。随后,受害者生前的点滴被网民们披露,犯罪嫌疑人林某的真名、微博、、真人照片、教育经历、家庭背景等信息不断被网民出来。在网民们相关信息之后,记者开始对受害人以及林某的家庭背景、个性、经历进行渲染,记者对个人隐私的挖掘引发了受众对该案件更大的兴趣。与此同时,一些记者萃取犯罪嫌疑人身上能够吸引眼球的娱乐因素进行炒作,如对林某的报道中,多是炒作林某“学业优秀,脾气古怪”、“多面性格”、“与导师有矛盾”、“不善于与异往”等传闻,还有的记者在报道受害者黄某时直接以“笑起来像朵花似的男生”为标题,以吸引受众眼球。

4.舆论的偏激共振促使媒体报道追随公民新闻,引发媒介审判嫌疑

在复旦投毒案尚处在调查取证阶段,还没有最后定论的时候,公民新闻的爆料已经将林某描述成了一个既成事实的杀人犯。这种较为偏激的观点,在网络交互中得到强化,越来越多的人将林某当成杀人犯来看待。在这次舆论漩涡所引发的偏激共振中,记者也未能幸免。一些本应该在新闻报道中保持客观的记者在报道该案件时,没有采访到林某本人,仅有警方初步侦查阶段的一个简短通告,凭借次要信源,就将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当作确定无疑、不需再审判的事实来处理,叙事还原犯罪嫌疑人作案的经过,并将嫌疑犯林某的犯罪行为与复杂的人性联系起来,这样的报道不仅是过度判断,而且有媒介审判的嫌疑。
复旦投毒案跟风报道背离了新闻专业主义

一、对复旦投毒案的众多报道中,记者选取网络杂语,将公民新闻当作有效信源

公民新闻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它一方面推动了民间话语体系的崛起,颠覆了“舆论一律”的传播格局;另一方面,它所呈现的事实有杂乱、失实、新闻价值观有偏差等缺点。公民新闻的发布者是草根,个体在发布新闻信息的时候,因为缺乏专业训练和职业素养,在对新闻的真实性、准确性的把握上比较欠缺。记者若将公民新闻作为信源,就应该多方调查、采访,或通过多方信息相互印证。但很可惜,在复旦投毒案的众多报道中,记者并没有这样做。

二、记者追随网民的意志,偏离了平衡、中立的报道立场

记者在采访报道中应保持客观、中立的观察者立场。记者要与新闻事件保持一定的专业距离,尽可能摈弃个人好恶,尽可能不偏不倚,表达新闻事实的两面和争议双方的意见。复旦投毒案的报道似乎被网民的揣测性舆论所左右,当网民们充当福尔摩斯,将犯罪嫌疑人林某当作杀人犯并推测其犯罪动机的时候,记者也追随网民的意志,言语间将林某描述成既成事实的杀人犯,甚至以“现场化”的叙事方式还原案件发生过程。对于尚处于刑侦阶段的案件,媒体的这种报道方式与报道行为显然已经偏离了平衡与中立,在客观性立场被摒弃之后,主观想象性事实就会代替“真实”,甚至打破事实与意见的边界,陷入媒体过度判断乃至媒介审判的泥淖。
记者跟风公民新闻应把握好度
公民新闻的兴起确实给记者造成了一定的压力,但记者与草根的区别就在于前者被职业道德赋予的责任框定,而后者则可以自由自在地发布新闻信息。在公民新闻兴起的时代,新闻专业主义的职业理想更应成为记者在实践操作中的指针。面对公民新闻爆料的重大性、强时效性、趣味性等特点,记者跟风公民新闻不是不可为,而是要为之有度,要对公众负责。
其一,面对公民新闻铺天盖地的信源信息,记者应具备判断真伪的职业嗅觉,转变思维习惯,将客观性报道转向对公民新闻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的报道中来,帮助受众从杂乱无序的信息中理清头绪。
其二,记者在确定公民新闻信源真实性的基础上,可以此为由头,展开深度报道,而非扎堆报道浅层次信息。
其三,记者在报道新闻时一定要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能因公民新闻的报道态度取向而影响自身的价值中立,尤其对一些案件的报道,要尊重司法独立,报道不能陷入媒介审判的误区。
【本文为作者主持的2012年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新媒介语境下网络传播与中国公民社会的建构(2012G142)”阶段性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①许燕:《新闻报道的客观性的基本涵义辨析》[J],《新闻大学》,2007年第4期
②【美】迈克尔·舒德森著,陈昌凤 常江译:《发掘新闻》[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③胡翼青:《自媒体力量的想象:基于新闻专业主义的质疑》[J],《新闻记者》,2013年第3期
④吴飞:《新媒体革了新闻专业主义的命?——公民新闻运动与专业新闻人的责任》[J],《新闻记者》,2013年第3期
(作者单位:湖北师范学院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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