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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成长理论中吉布莱特定律述评工作

收藏本文 2024-03-02 点赞:5150 浏览:15134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文章通过梳理企业成长理论中吉布莱特定律研究现状,探寻企业成长规律,发现目前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企业年龄以及企业成长与创新等关键因素三个方面;并从行业类型、规模取值、涉及地域、研究结论四个方面,深入剖析了研究主题的演化,解析了结论纷争的原因,展望了未来研究趋势。
关键词:企业成长理论;吉布莱特定律;企业成长

一、 引言

企业成长理论的思想起源于古典经济学家对大规模生产规律的研究。在继承古典经济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1931年法国经济学家Robert Gibrat,首次将企业成长作为研究主题,开创性地剖析了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的关系,认为企业规模与企业的成长率相互独立,形成了吉布莱特定律。
国外学者对于企业成长的研究,分成两个层次,第一层次,基于吉布莱特定律的研究,开展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的相关性检验;第二层次,学术界在企业成长理论日益丰富,市场及产业结构不断变迁的背景下,尝试从行业、地域等多个视角,深入研究吉布莱特定律,研究内容逐渐从理论层面向实证研究进行延伸,从而推动了吉布赖特定律的有效性与适用性检验,完善并促进了企业成长理论的发展。国内学者对该领域的研究成果较少,傅红岩等人通过归纳1997年之前相关的文献,从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的关系视角出发,进行比较分析,提出企业成长拥有规模扩张的“量成长”和生存壮大的“质成长”,但对吉布莱特定律实证研究方面缺乏深入剖析。
经过国内外学者的潜心研究,吉布莱特定律的理论内涵和应用外延都得到了进一步拓展。然而,随着市场环境的改变,新兴行业的涌现,企业的新特征不断呈现,影响企业成长的关键因素如技术采纳、模式创新、社会网络、创业者特质、知识扩散、融资方式等日益增多;传统的吉布莱特定律在解释企业成长机理方面面临着新挑战。本文旨在通过梳理近几十年企业成长理论中吉布莱特定律的研究脉络,分析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企业年龄等关键因素之间的关系,探讨结论纷争的原因;在回顾的基础之上,为探析新兴行业中企业成长规律提供理论指导,为各行业中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指出可行路径。

二、 企业成长理论中吉布莱特定律的文献回顾

本文通过梳理国外企业成长理论中吉布莱特定律的相关研究(如图1所示),发现企业成长理论中吉布莱特定律研究脉络集中在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的关系(20世纪50~60年代);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企业年龄的关系(20世纪70~80年代);企业成长与创新等关键因素的关系(20世纪90年至今)三个方面。
1. 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研究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的文献较多,主要分为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企业成长率与企业规模两个层面。企业成长与企业成长率有着不同的涵义,前者表示企业的成长状态,后者表示企业成长的能力。本文分成两个阶段进行深入剖析。
(1)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的相关研究。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的研究主要分为验证定律研究(分别验证大、小企业是否适合定律)、单一关系研究(注重分析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之间的关系)。Mansifield选取美国1916年~1957年钢铁、石油、橡胶轮胎三个不同行业,用销售额代替钢铁行业与石油行业的规模取值,橡胶轮胎行业以员工人数为规模取值,分成大企业和小企业验证定律,发现吉布莱特定律在大企业中成立,但小企业拒绝,小企业有较高的死亡率和较高的幸存率,小企业成长比大企业快,这一观点得到多数学者的支持。在此研究基础上,Ruf'n选取西班牙1997年~2000年1 131家旅游企业,用销售额表示规模取值,探讨了小企业比大企业成长快的原因,认为企业具有成长效应的阈值,企业规模处于阈值之下,小企业成长比大企业快,吉布莱特定律失效,反之,存活的小企业变成大企业,定律成立。Singh等以英国1948年~1960年2 000家制造业企业作为研究样本,采用总资产描述规模取值,重点研究了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之间的关系,发现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呈正相关。然而,kumar通过分析英国1960年~1976年2 000家批发、零售业企业,用员工人数表示规模取值,分析提出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呈负相关。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之间正负关系的讨论,仍然存在分歧。
(2)企业成长率与企业规模的相关研究。多数学者在研究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之间的关系时,注重探析企业成长率与企业规模之间的关系。Ganugi等选择意大利1997年~1999年11 276家机械业企业,用总资产代替规模取值验证定律,发现企业成长率与企业规模呈负相关。Cefis等人选取法国、德国、美国等7个国家,1987年~1998年210家制药行业的企业,用销售额表示规模取值验证定律,提出了与Ganugi相同的观点。但Dunne等学者通过对美国1967年~1977年20多万家制造企业的调研,以员工人数衡量规模取值,进一步检验了定律,认为吉布莱特定律在大企业中成立,但对小企业失效,小企业有较高的死亡率和较高的幸存率,小企业成长比大企业快。该观点得到了众多学者的支持。在此基础上,Evans通过分析美国1976年~1980年100家制造企业,用员工人数代替规模取值,发现大企业成长率较低,但企业幸存的概率较高。
2. 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企业年龄。随着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的出现,经济学家们逐渐对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企业年龄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浓厚兴趣。早期Mansifield仅提出企业成长与企业年龄有关的结论。80年代之后,多数学者对企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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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企业年龄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Evans通过选取美国1976年~1982年2 000家制造业企业,以员工人数描述规模取值,发现企业成长与企业年龄呈负相关。Contini等划分了企业的年龄,分别对年轻企业和老企业开展研究,选取意大利1977年~1986年制造业企业,仍用员工人数表示规模取值,认为年轻企业比老企业成长快,此观点得到了学者的支持。
3. 企业成长与创新等关键因素。随着企业管理理论的不断丰富,部分学者开始关注企业成长与创新、战略、企业者特质等关键因素之间的关系研究,提出了企业的创新有助于企业成长的观点,但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直到本世纪以来,学术界才开始展开了相关的探讨。Hamilton选择加拿大1994年~1999年二千多家贸易行业和高技术行业的企业,以销售额衡量大、小企业的规模取值,从小企业和大企业、年轻企业和老企业两个维度进行分析,发现小企业比大企业、年轻企业比老企业成长快,并更容易创新。Calvo在此基础上,重点研究企业成长与创新之间的关系,选取西班牙1990年~2000年1 272家制造业企业,用员工人数代替规模取值,认为企业成长与创新呈正相关。然而,Leitner等通过抽取澳大利亚1992年~2002年7个制造行业的中小企业,探析企业成长与企业战略之间的关系,用员工人数表示规模取值,提出企业成长与企业战略呈正相关。Reid等以中国广东省2004年与2006年多种行业的私营企业为实证对象,剖析了小企业的成长与地域选择、顾客意向两个关键因素之间的关系,发现小企业的成长与地域选择、顾客意向均呈正相关。

三、 企业成长理论中吉布莱特定律的文献点评

1931年企业成长理论中吉布莱特定律诞生之后,为了检验定律的有效性与适用性,西方经济学家们进行了多方面的深入探究,实证研究样本逐年贯穿于不同的国家、行业和时期,研究所得的结论可谓见仁见智,存在较大争议。本文针对企业成长理论中吉布莱特定律的相关文献,分析研究观点的共性与异性,做出如下点评:
1. 行业类型。早期研究涉及的行业较多,主要集中在制造、批发与零售、钢铁、石油、橡胶轮胎五个行业,其中,制造业样本居多。随着经济的转型,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学者尝试在其它行业开展吉布莱特定律研究,此时,批发、零售、通信、运输等怎么写作行业成为实证研究的主要对象。如表1所示,研究企业成长的行业类型共有9种,制造业和怎么写作业各有5种和4种,怎么写作业占44%,而研究企业成长率的行业类型共有6种,制造业和怎么写作业各有2种和4种,怎么写作业占67%。学者研究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年龄之间的关系,仍选择制造业进行分析。但近年来,许多学者开始关注新兴行业中企业成长机理,例如软件企业。总之,市场结构改变,产业结构调整,新兴行业及企业组织不断涌现,吉布莱特定律适用性研究仍将持续。
2. 企业成长的规模取值。随着实证样本对象由制造业向怎么写作业,乃至高科技行业转变,学者对企业成长中规模取值的标准也在发生变化,如研究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时,规模取值侧重于销售额、总资产;而进行企业成长率与企业规模、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年龄以及企业成长与创新等关键因素研究时,所涉及的行业主要集中在怎么写作、贸易、高科技等行业,总资产对成长性的贡献度逐渐降低,规模取值则以员工人数、销售额为主。总之,随着行业类型日趋细化,企业组织形态及成长外显特征的不断变化,如何针对新行业中新兴企业成长特性,采用合适的规模取值,有效地刻画企业成长性,将是吉布莱特定律研究发展面临的新问题。
3. 研究结论。企业成长理论中吉布莱特定律的研究结论主要分为吉布莱特定律实证检验、探析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年龄、创新、创业者特质等重要因素之间的关系研究。吉布莱特定律在大企业与小企业的适用性检验研究,认为企业具有成长效应的阈值。在阈值之下,小企业比大企业成长快、年轻企业比老企业也成长快,小企业拒绝定律,反之,大企业接受定律。通过企业成长与重要因素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研究结果纷争不断,较难确定关系。总之,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早期验证定律普遍基于广义的制造行业,由此,多数研究结论支持吉布莱特定律;但随着行业类型逐渐丰富,规模取值标准不断演进,研究视角的多样性,样本选择标准的差异化,从而导致了学者研究结论的分歧,致使吉布莱特定律成立仅存于效应阈值之上的大企业。
4. 研究涉及地域。随着行业类型的拓展,规模取值标准的变迁,研究涉及地域也发生了改变。如表2所示,目前企业成长理论中吉布莱特定律研究的样本主要涉及地域分布在北美、欧洲地区。美国成为研究涉及的主流国家,除美国外,还包括西班牙、英国、德国、意大利和加拿大等国家。然而,近年来,世界经济格局的改变,新兴经济体的出现,一些学者开始关注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成长规律及机理,尝试对这些国家的样本企业进行吉布莱特定律实证检验。

四、 结论

长期以来,企业成长理论中吉布莱特定律的研究一直是西方经济学家讨论的重要内容。作为规模各异的经济体,企业在规模上的差异使得其所从事的生产活动内容和市场地位发生着变化。同时,经济体制变迁,产业结构调整则进一步加剧了行业类型细分层次和规模取值标准演化,致使企业成长外显特征及关键决定因素日趋多样化。为此,学者从不同行业、地域视角出发,对吉布莱特定律研究进行了详尽的探讨,获得了许多基本共识,进一步拓展了企业成长理论中吉布莱特定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然而,在以下几个方面仍值得深入研究。
(1)现有研究旨在通过分析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年龄、创新、创业者特质等关键因素之间的关系,检验企业成长理论中吉布莱特定律,探寻企业成长的规律。然而,随着市场结构改变,产业结构演化,导致了企业自身属性亦发生变化,影响企业成长的关键因素不断扩充。因此,企业成长与新关键因素之间的相关性,有待新的实证检验。
(2)纵观企业成长理论中吉布莱特定律的研究,发现实证数据大多属于各企业阶段性的面板数据,由该面板数据所获得的回归结果,仅能解释企业单个阶段的成长性,不能完全描述企业从出生到灭亡整个成长过程。改变样本数据选取方法,开展纵向分析,对于弥补面板数据的上述缺陷将有积极作用。
(3)目前吉布莱特定律实证研究中所构建的计量模型,多数采用协整的方法对样本数据进行检验,但存在异阶单整混合型变量无法处理的局限。运用边限协整的方法,有助于解决协整检验可能遇到的预检验等问题,提高吉布莱特定律实证结论的准确性和实用性,将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4)随着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产业结构的变迁,涌现了一大批互联网企业。面对互联网企业成长呈现的新特征,传统企业成长理论中吉布莱特定律解释其成长规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何科学、系统地研究互联网企业成长的关键决定因素,进一步检验并拓展吉布莱特定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将成为企业成长理论研究的新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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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号:11YJC63

摘自:本科毕业论文模板www.udooo.com

0288),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号:11JGB092),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项目号:2011062),北京市教委重点学科共建项目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何毅,财经大学信息学院博士生。
收稿日期:201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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