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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社会新闻中屏幕肖像规范和限制

收藏本文 2024-02-12 点赞:11569 浏览:47312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电视新闻中屏幕肖像的构成与肖像画、肖像照片有所不同,它是由节目整体或事件段落所表现出的人物形象构成,通过不同景别的画面语言来体现并总是在运动过程中完成的。当我们把分散于各个镜头中的人物造型联系起来,才获得完整的屏幕肖像,屏幕肖像最强烈的形象点、最突出的造型因素是表现人物半身或脸部的“肖像景别”画面。
电视新闻是通过屏幕作形象化报道的,而屏幕上的画面是在摄像机取景框界定下出现的形象,在拍摄中选择不同取景范围,会使画面中的人物完成不同的造型任务。比如,远景展示环境,全景表现全身动势,中景适于交流,近景突出脸面,特写刻画细部,它们互为弥补构成了人物的屏幕肖像。
人物肖像被摄像机记录时,总要在空间位置上与摄像机镜头建立起一定的角度关系。也就是除了通常所说的平摄、仰摄、俯摄之外,还有正面、侧面、背面结构形式。由于角度和方向的因素,人物形象不仅能够有所转变,还可以将身体的不同面显露或隐藏。
摄像记录的这两个特点对收视者和拍摄者都同样重要。作为观众,只有当他们从正面将人物的脸看清楚了,他们得到的屏幕肖像才算完整,如果镜头有意躲开从正面看人脸,甚至目的明确地用取景框将人脸框出,人物肖像在收视者的记忆中就会不完整,具有一定的残缺性质。
最近几年,社会新闻越来越受到观众的青睐,也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因此,肖像作为一种符号语言在电视人物报道中显得格外醒目和重要。如何把握人物肖像已成为电视记者遇到的突出理由。
例如:前几年,我在电视上看过两条报道“开会睡觉”的新闻,其中一条新闻在短短一分多的时间里,出现了10多个正面酣睡的人物,并且还有几个酣睡者的特写镜头,而在另一条新闻中,除了交代环境的全景外,所社会新闻中屏幕肖像的规范和限制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有的中景、近景镜头都用“含蓄”的侧背影,隐藏了酣睡者的面孔。虽然后者没有像前者那样把嗜睡者的睡态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却反映出了拍摄者在批评新闻中对人物正面肖像所持的谨慎态度。
电视记者不仅用文字,更多的是用形象报道新闻,而当画面涉及到一些在会场上出现睡态的人物时,记者是否应考虑尊重被摄者肖像的理由,无论你想说他睡得对还是不对。作为被摄者来说,他们绝不希望自己的面孔睡眼惺忪地出现在屏幕上。这不是战场间隙里打盹,也不是抗灾前线的小憩,特定的会场环境使睡态更增添了几分难以说清的忌讳。所以记者在拍摄此类题材新闻时,应该用姿态去强调睡觉,而不应该拿摄像机去正面拍摄睡觉人的面孔。
2012年年末,江苏电视台播出了一条反映公款吃喝日趋严重的批评性报道,这条新闻时机选择得当,理由抓得尖锐。我认为最好的地方是该新闻准确地运用了残缺构图拍摄。该新闻用大全景交代环境,饭店门外车水马龙,接全景饭店内门庭若市,各包房内食客们吃得有滋有味,喝得心安理得。整条新闻记者没拍任何一人的脸,画面是夹菜的筷子、碰撞的酒杯、满桌的菜肴以及手和嘴的动作。报道者把自己的形象观察力从食客们的脸上移到事件内部,从视觉上,观众得不到一个完整的电视屏幕肖像,但却有入木三分之感。
近几年,不注重报道对象屏幕肖像的新闻屡见不鲜:有些电视记者热衷于报道工读学校,他们多数是随着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前去的,记者在新闻中随便拍孩子们的脸。试想一下,这样的屏幕形象对孩子们的亲人、老师、同学、邻居来说将意味着什么?这向社会播出的肖像对孩子未来的道路又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有的电视台还对犯人感兴趣,拍犯人的忏悔录,编导的意图是好的,这种做法作为司法部门帮助犯人改造的手段,作为电视社会化的一部分当然无可非议。但是,不管编导者是否承认,他实际上是将犯人及其家人的形象一下子推向了社会。
不可否认,社会新闻在电视报道中的比例增大,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近年来电视记者更深地介入了社会生活。他们的事业与改革的脉搏一起跳动,无论是社会取得的成果还是存在的理由都进入了他们的视野。但是电视报道在要求事实准确的前提下,也要强调形象运用得体,其中以人物肖像的滥用最为有害,新闻人物的肖像出现在屏幕上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有相应的规范和限制,而其中首要的一点就是电视记者要意识到自身对形象报道的责任。
(作者单位:抚顺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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