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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参和社会管理革新和实践结论

收藏本文 2024-01-23 点赞:6151 浏览:16772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社会管理创新是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应以人为本、创新措施、以廉辅政、以言促政,注重现实性、区域性。
[关键词]社会管理;检察机关;探索;实践
2009年底,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管理创新就是其中之一。2011年9月28日召开的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再次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检察机关是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新的时代条件下,人民检察事业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是人民检察工作人民性的重要体现。人民检察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是一致的,两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检察实践。荔湾区人民检察院立足职能,结合区情、社情,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以人本理念统筹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怎么写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怎么写作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才能使检察工作具有时代性,更具人民性。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应当寓管理于怎么写作之中,努力实现管理与怎么写作的有机统一,让群众感受到权益受到保障、心情更加舒畅,进一步在群众工作能力和方法措施上下功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夯实社会稳定基础。对此,荔湾区检察院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尝试:

(一)重点关注特殊人员

首先是关注被害人的救助。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帮助申请救助。尽管此类经费有限,但还是能帮到少部分被害人。除此之外,广州市荔湾区院积极帮助被害人通过各种措施得到社会救助。如在一件故意伤害案时,被害人被泼硫酸毁容,因被告人无经济赔偿能力,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医治。为此,荔湾区院除动员干警自愿捐款2万多元外,还通过媒体呼吁捐款、联系社会组织募捐,使得被害人得到初步治疗。其次,要解决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问题,尤其是加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广播电视大学创建检察官社区矫正基地,安排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探索特殊人群监管工作新模式。目前,已安排了2名矫正人员就读。最后,要解决好涉罪流动人口逮捕率高的问题。流动人口高逮捕率本来是为了防止流动人口脱逃脱讼,降低诉讼风险,减小诉讼成本,但是这种做法通常是以牺牲法治平等为代价,利用刑事诉讼中的不确定因素进行诉讼风险的转移。荔湾区院已非常关注此种情况,并正在谋划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实现对流动人口犯罪逮捕措施的均衡合理适用。

(二)畅通诉求表达渠道

首先是建立大控申格局。荔湾区院以控申科为主,建立了融入区委信访体系的全院业务科室参与的大控申格局,使人民群众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汇总、。其次是采取多种形式,方便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建立网上检察院、远程接访系统、微博接访等,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表达诉求。最后是检力下沉,设立民行检察联络站等,打造人民群众身边的“检察院”,实现就地接访。目前,荔湾区院已在部分街道、专业市场设立了4个民行检察联络站,并准备在一些街道设立驻街检察室。

二、以创新推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全新课题。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单靠过去的一些做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式的要求,为此,荔湾区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工作创新来推动参与社会管理。

(一)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模式

在全市率先成立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未检科的成立,实现了机构独立动作,办案人员专门配备,批捕、起诉、教育、预防等一条龙,未成年人犯罪检控走向更专业、更规范。
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更加多样,社会帮教工作更加丰富,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研究更加深入,提出的建议、对策更有针对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更全面、更深入。检察院一个窗口对外,与团区委、区教育局等机构合作,共同构筑未成年人保护、教育体系,与社会机构合作更协调、更有效。

(二)依托职能牵头开展专项工作

2010年,在经济联社人员职务犯罪时,发现经济联社财务管理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荔湾区院牵头积极开展“蓝天·联社清源”行动,协同区监察局、区水务和农业局联合出台《荔湾区行政司法整治经济联社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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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问题督察工作方案》共同推进经济联社管理上台阶。2012年,为建设幸福荔湾,让外来务工人员安居荔湾,牵头制定《荔湾区关爱“新荔湾人·乐居荔湾”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区综治委统一部署下,以区检察院为主体,成立开展关爱“新荔湾人·乐居荔湾”活动领导小组,区综治办、区维稳办、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园林局共同参与。

三、以廉辅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职务犯罪预防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帮助社会机构建立廉政机制、向社会推广廉政文化等,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

开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组织开展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巡展工作。举办法制宣传、咨询、法律讲座、座谈会。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建议。与区卫生局签订《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书》,加强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在辖区国有企业开展“说身边案例、敲长鸣警钟”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制定《“三旧”改造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案》,编印《阳光推进“三旧”改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引》,派发区内有关单位。

(二)打造职务犯罪预防基地

制订《荔湾区国有大中型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意见》,与广钢、广船国际和广东输变电工程公司等国企共同打造职务犯罪预防基地。

(三)向民企发出《廉洁建议书》

开展“走进民企、进言民企、送法到民企”系列怎么写作民企活动,向民企发出《廉洁建议书》,引导和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四)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为企业提供行贿档案查询,促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四、以言促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在深化检察调研的基础上,将发现的突出问题、多发问题、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运用多种形式提出来,把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各方当事人,引导国家管理机关、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组织进行自我纠错、自我整改、自我完善,从而推进社会管理制度的完善和社会管理方式的创新。
一是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依法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荔湾区院为使检察建议取得更佳的效果,特别着力在务实、规范和效果三个环节上下功夫。务实,要求检察建议的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具体明确,避免虚话和套话;规范要求不仅制定相关的制度要求,且将其作为执法办案不可或缺的内容,做到有检查、有考核,避免走过场。效果是努力增强检察建议的监督实效,要求办案人在建议发出后要及时了解其执行和落实情况,避免一发了之,或收到一纸回函后便入卷存档不问其他。
二是充分运用检察信息、检察调研报告。检察信息、检察调研报告着重反映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荔湾区院结合办案撰写的《外资并购过程中引发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我市保障房审核环节存在监管漏洞亟需引起高度重视》、《欺行霸市行为与黑恶势力犯罪相伴而生现象应引起重视》等信息,都反映了社会管理中的某些问题,相关部门收到后非常重视,并进行了相应的完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作者简介]谌文星,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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