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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经济法课程教学和改革

收藏本文 2024-03-04 点赞:3693 浏览:10476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 经济法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一门独立而重要的法学学科,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要讲授好这一课程,需要授课教师具备较强的理论素养和教学能力,本文对当前经济法教学目前状况进行了分析,并对经济法教学改革提出了若干倡议。
关键词 经济法 探讨 研究 改革
作者简介:周子凡,博士,武汉工程大学教师,研究方向:经济法;许承光,武汉工程大学教授,研究方向:经济法。
1009-0592(2014)1-217-02
一、引言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转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课程内容主要有市场主体规制法、宏观调控法等,在教学中具体讲述经济法基础理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广告法、产业法、计划法、国有资产法、金融法、财政法、税法等。作为一门实践性和实用性很强的学科,经济法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经济法基础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理论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理由的能力。然而,在当前经济法教学中由于存在诸多理由,难以达到预期教学效果。“教学有法,但无定法,关键在于得法”,如何才能使教学策略行之有效,值得所有高校经济法学教师思考。

二、高校经济法课堂教学目前状况分析

(一)教材选用不当

教材是构成教学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依据,是学生获取知识的基本工具。目前,我国经济法教材流派纷呈,数量众多、更新频繁、教材林立,想要找到理想的适用的经济法教材比较困难,而各个高校、各个专业在选用教材时也存在一些误区,教材选用不当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在教材版本选取方面。目前,市面上出版的经济法教材版本繁多,既有专业性很强的教材,也有通识性很强的教材,不同版本的教材所涉内容不一样,用于教学的效果也不相同。有的完全是纯理论式内容,比如纯理论式的探讨、学术前沿理由分析、现有法律条文的罗列等,这些纯理论内容既缺少相应的案例支撑,又没有对法律条文进行具体分析和应用,这种教材内容与现实较为脱节,如果在教学中加以运用,则会误导学生,让学生误以为经济法是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课程,远在天边,无法触摸,这样就打击了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积极性。有的经济法教材内容则全是实践性很强的案例分析,这种教材虽然通俗易懂,但缺乏一定的理论深度,如果将其用于教学,则会削弱经济法在法学课程中应有的地位,会让学生识以为经济法不过如此,只需要自己看课本自习就足以应付。二在教材的内容安排上,我国现有的一些经济法教材内容比例安排不当。有的教材涉及面过广,但重点不突出,比如有的地方理论性太强,但教材所用篇幅太少,让学生难以全面理解理论内容,而有的内容过于简单,在教材编排上却用了大量篇幅来进行讲述。三在教学更新方面,有些教师对选用教材不够慎重,规定历届学生用同一版本的教材,无论教材是否过时都不考虑,而教师在自己的授课中又往往按自己的讲义进行授课,这样就导致教材与具体上课的内容严重脱节,教材最终变成学生课桌上的摆设。四在教学安排上,经济法学时安排有待改善。对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讲,经济法课时安排有72个学时,教师往往要用36个学时即一个学期来讲述经济法基本理论知识,而这些基本理论在教材内容选取上不会有任何案例分析,这样的教学安排,会打消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会感觉经济法课程太过抽象、晦涩、难学,久而久之,便会产生倦怠的思想,厌学甚至弃学。

(二)教学手段陈旧

在当前经济法教学中,多数老师往往采用传统的教学策略,即运用单一“填鸭式”策略,将绝大部分时间用于讲授纯理论知识,偶尔在课间夹杂一点案例分析,这种教学安排会让课程气氛显得极为陈闷。有些教师在用案例进行教学时,由于案例分析时间过少、师生互动不够,教学效果不佳。案例教学,目的在于启发学生发散思维,给学生想象空间,让学生自已运用课程所学理论知识来分析解决实际理由,然而,在当前案例教学中,理应由学生来担当主角,主导经济法课程教学与改革由优秀论文网站www.udooo.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案例的教学,最终却换成了老师一言堂,为了节约时间,老师往往自己一个人将整个案例通盘进行分析,根本没有时间留给学生自主深思,更谈不上参与辩论,这样的教学乏味、无趣,久而久之,会磨灭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生最终会因感觉课堂枯燥,而失去学习的兴趣。除此之外,一些课堂由于教学设备陈旧,一些先进的多媒体由于配备不建全,教师在教学中也难用视频、PPT进行教学,只能局限于粉笔+黑板模式,这极大了影响了教学效果。

(三)实践教学不足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无论是在市场规制还是宏面调控方面,老师都应该准备很多案例让学生感知经济法的存在以及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实践教学,重在让学生实际参与、切实体验并最终感悟其中的道理,真正将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遗憾的是,高校经济法教育中这种实践教学的比例安排很少,实践教学效果极不理想。一些课堂上的实践教学,比如案例分析、学术讨论、模拟庭审等,由于时间理由往往安排较少,一些课外的实践教学,如旁听庭审,参观经济法管理机关等活动安排几乎没有。由于课堂教学无法与实践相结合,这样就导致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时总感觉得经济法是一门很虚的课程,没有适用性。而他们自己虽然机械地记住了经济法基本理论,但在遇到现实理由时根本无法应运理论知识。

(四)课程考核不科学

目前,经济法考核主要以试卷考查为主,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考试题型多为单选、多选、判断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等。在分值设置上,以死记硬背为主的如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等往往占60分左右。这种考核方式极不科学,由于以背为主的题型设置呆板、机械,毫无新意和挑战性,学生往往只需要考前花一两天就可以顺利及格,而那些需要开动脑筋加以深度深思的题目,如案例分析题,虽然能够反映学生的真实能力和水平,但分值却设计过少,这种比例严重失调的考核模式难以摸清一个学生的真实水平。

三、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探讨

(一)选用合适的教材

教材选择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课程改革的成功与否。教材对于大学教学至关重要,一本好的教材不仅有利于教师授课,同时也有利于学生进行课后自学。在选择经济法教材时,我们有必要要同时考虑这些因素:一是教材的适时性,要求教师选用最新版本的教材,尽可能地反映本专业经济法国内外立法研究和教研趋势的新知识和新成果,能全面及时地反映我国当前的经济法法律、法规的更新情况;二是教材的好用性,要求教师选用教材深度适宜,既有抽象的理论知识又有生动的案例分析,以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三是教材的适用性,要求教师选用的教材对学生具有一定的适用价值,比如有利于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要求经济法教材里插入一些历届考试真题,并附有答案和剖析,有利于学生准确把握所学知识点并能应对将来的考试。此外,如果市面上一时难以找对相应的经济法教材,高校也可以组织骨干教师集中力量研发校本教材。让这些具有多年经济法教学经验的老师编写教材,不仅可以结合本校专业和学生特点做到因人而宜,同时还可以有针对性地调整经济法课程内容,做到难易适中,方便教师教学和学生自习。

(二)采用多变的教学策略

为了全面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授课教师需要在课堂上创造出一个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在教学策略运用上需要灵活多变。在经济法教学中,教师可以借用一些先进的多媒体装置来达到这一目的。比如,针对所学内容,播放相关的教学视频,如“经济与法”、“今日说法”等节目,让学生了解相关案情,并由学生模拟具体角色如法官、原告、被告等来演绎案情。通过视频教学,不仅可以增加学生学习的兴趣,让学生轻松了解课本中抽象的理论知识,同时,通过学生自我演绎,又可以把学生所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自己来解决实际理由的能力。除此之外,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还可以不断地转换讲台主角,比如由不同的学生就不同的专题讲述自己的观点,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经济法课程教学与改革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udooo.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促使学生全面了解某一知识点,同时还可以提高学生的自我表达能力和面对公众的勇气。

(三)拓展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要让学生切实参与实践,并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理由的能力。为实现这一目的,我们的实践教学手段有待多样化,在课堂上,应多安排一些学生自主动脑的环节,如案例分析、学术讨论、专题调研等。在案例分析中,教师应把课堂交给学生,由学生来宣讲具体内容,针对异议部分首先由学生相互辩论,只有最后出现矛盾无法达成一致时,老师才能参与进来,针对疑难理由给出答案。通过辩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见仁见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意识的能动性,才能开发学生的发散思维。而道理通过辩论,越辩越明,思路越辩越清。不同观点的交流,有助于帮助学生全面认识相关理由,而不同意见的存在,也可以拓宽学生的眼界和思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方面,我们还可以探讨让学生深入某一角色,模拟相关情节,由学生自主决定处理一些理由。比如,检测设学生为某一公司法律顾问,让学生根据现实案例和法律资料,起草公司章程,提出法律意见和倡议,或由学生担任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并对某一具体理由进行表决等。在课外实践环节,如果课程学时允许,教师还可以适当地安排一些课外活动,如参与庭审或仲庭裁决,让学生切身体会到审判、仲裁程序,了解起诉、管辖、调解、审判等重要知识点,了解相关法律文本,如起诉状、仲裁申请书等。这样的课外实践活动,不仅让学生感觉到法学课程的社会现实性,增加学习的兴趣,同时也会让他们感知“书到用时方恨少”,增加学习的主动性。

四、优化课程考核

经济法课程考核的目的不仅是要检验学生先前的学习情况,更重要是则是要发现学生学习中存在的理由,及时指明学生今后学习的方向。为全面了解学生一个学期的学习情况,我们在考核方式上不能一试定终身,而应分阶段、分内容进行考核。比如对平时成绩、平时考勤、平时课堂表达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在考核试题设计方面,应转变当前死背书的目前状况,在题型设计上应增加考题的难度,增加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件写作题等,综合考查学生活学活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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