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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难点

收藏本文 2024-03-20 点赞:26249 浏览:119451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2013年9月,笔者参加了河南省审计厅厅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通过审计调查发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存在一些理由,本文结合审计实践,就存在的理由、难度和倡议展开讨论。
关键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难点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从最初的厂长经理离任审计开始,历经承包经营责任审计、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到现在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财经秩序,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成了法定的审计监督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不断扩大、内容逐步深化、审计结果运用有所提升,初步形成了比较规范、科学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格局。党的十八大将经济责任审计纳入推进权力运转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政务公开的工作格局之中。这些都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先离任后审计”,工作协调上存在一定难度

从目前绝大多数组织部门安排调配干部的角度来讲,普遍的做法是“先离任后审计”,即组织部门已将党政领导干部安排调配后,再委托审计部门去审计。这种做法给审计部门的工作带来了被动。因为被审计者调离了原单位,有的升迁,有的退休。对审计查出的理由大多数无法处理。新接任者对上一任理由要求划清界限,致使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流于形式,走走过场。不少审计干部对此种做法有疑问,以为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监督实效,审计与不审计无所谓”。对审计查出的理由,离任者应承担的责任难以明确,整改措施很难落实。
为了克服“先离任后审计”这种“马后炮”审计带来的弊端,我认为应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凡是准备离任的党政领导干部,组织部门应及时和审计部门沟通,对任职者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一次全面审计,把审计结果报组织部门备案,以供组织部门作参考,到后期再根据个人工作能力、业绩、审计结果等对其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若对大批量的党政干部轮岗,换届情况而言,应采取对需调配的干部先宣布上任,待审计结束后,根据审计结果再决定是否公示任命。通过这种形式的审计,既分清了经济责任,又使离任者走得清白,接任者接的明白。对没有理由政绩突出者,提拔任用,对发现理由者,应追究责任或降级处分,对严重违法违纪者,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个别人,应依法予以处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相对滞后,指标体系不完善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除《规定》外,与之配套的法规制度还没有出台。其中一些指标的内涵、外延还没有严格的定义,致使在具体操作中,执行不一致,评价千差万别。部分经济指标在审计中出现了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的现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评价部分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目前也没有一套完整的评价标准,对如何评价,对哪些内容必须评价,哪些不必评价,评价高低的尺度,全凭会计人员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判断。这就不免受到审计环境、委托单位意致和审计人员素质高低的影响,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比如:同样一个理由,由于审计人员不同,或者经济责任人对该理由的解释不同,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可能就会有不同的反映,有的可能避而不谈,有的可能轻描淡写,也有的可能予以重点揭示。缺乏统一的评价口径,是造成评价不一致的重要理由。另一方面,不同的岗位来说不适应,如对党委上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现在还没有明确的制度予以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只能摸索着前进,依据各地审计机关自己的理解去进行。
造成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理由有内部和外部两种因素,就外部因素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目前由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出台相对滞后,致使审计过程遇到的新理由,新情况时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对部分理由难以认定。二是被审计单位有意识的舞弊行为,甚至隐含着重大的经济犯罪,审计人员很难发现,所带来的风险就越大。三是审计环境的影响,虽然法律规定审计机关独立行使监督权,这种双重领导体制使得审计机关在某些方面很难做到依法实施审计监督。再者审计机关要把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必定影响审计质量。四是由于前几年不少党政机关兴办一些经济实体,投资面大,范围广,至今有些还没有完全脱离机关的管理,在经济往来上存在着一定的牵连或保持着紧密联系。
审计风险的内部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不合理,专业知识单薄。二是审计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的有原则但不具体。存在着执法不严、奖罚不明的现象,这些使得审计风险不断增大。
要解决上述理由,就要注重审计质量和审计风险意识。首先,必须使每一位审计人员认识到提高审计质量是关系到审计事业发展前途的重大理由,同时应熟知如何提高审计质量,这需要经常的教育和学习;其次,必须使每一位审计人员认识到审计监督有风险,风险就在审计过程中,不能有效防范风险,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就必须承担责任风险;再次,必须使每一位审计人员认识到审计风险是可以防范的,这主要是靠提高审计业务能力、政治素质、法规观念和按照审计质量标准和有关纪律约束行为来规避和化解风险。

三、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难,追究责任难度更大

审计部门对责任人作出的评价,既要肯定成绩一面,又要提出不足的一面。以往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udooo.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的财务收支审计只是对单位进行评价,很少对责任人进行评价和追究。而经济责任审计应主要着眼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人”,审计的内容是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机关及人员要面对部门和单位的“一把手”,不是只对被审计单位,而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评价。这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一个人的政治前途。为此,在审计评价遇到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
审计追究责任,是指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后,审计及有关方面根据审出的情况,依法审计、评价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目前,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滞后性,使离职审计成了事后监督,对审计中查出的一些本可以及时制止的责任理由,都因时过境迁难于追究当事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一是追究被审计单位的责任比较难。理由的出现,往往不是某个领导个人决出的,而是班长领导协商后的结果,至审计时,原班子领导已调换,新任领导往往不愿触及或者处理。对于审计结果多数往往是通过审计摸清家底,了解产生理由的理由,很少利用它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可是与考查任用干部挂钩。二是追究个人责任比较难。至审计时领导干部不是退“二线”,就是退、离休,加之现实生活中的“关系网”,新任领导上任后对前任领导个人理由避而不提。尽管有时查出的理由比较严重,思想上难免存在“与己无关不再追究”这样一种倾向,失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真实作用。

四、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倡议

领导干部应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当今,社会各界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期望值很高。审计机关应重视此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理由。今后一段时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总体发展思路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监督体现怎么写作、制约体现推动”12字科学审计理念,坚持“依法审计、怎么写作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20字工作方针,明确“坚持继续解放思想,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着力提高审计质量,怎么写作推动科学发展”48字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怎么写作党务、政府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地开拓创新,在审计理念、目标、重点和策略上大胆变革,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深化,并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深的层次上发挥更加直接的作用。(作者单位:河南省审计干部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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