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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影《刮痧》中美法律文化差异

收藏本文 2024-03-24 点赞:31006 浏览:143479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电影《刮痧》主要反映中美跨文化交际过程中所产生的种种文化冲突,重点塑造和刻画了感性的亲情的中国法律文化和理性的客观的美国法律文化之间的碰撞和冲突。本文以该影片的故事情节为例,结合产生这种法律文化冲突的根源,浅析中美法律文化的差异。
关键词:《刮痧》 法律文化 差异

一、理由的提出

电影《刮痧》讲述了来自中国的许大同和妻子简宁移民美国8年后,经过努力奋斗和顽强拼搏,终于实现了自己心中的“美国梦”。在行业的年度颁奖典礼上,许大同饱含深情地说道:“我爱美国!我终于实现了我的美国梦。”然而,从天而降的意外却打破了这种深沉而短暂的幸福美感。许大同的“美国梦”开始破裂。许大同五岁的儿子丹尼斯闹肚子发烧,在家的许父因看不懂写有英文的药品说明书,釆用在中国民间广为流传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丹尼斯在医院就医时,被美国医生发现了留在背上的一条条红印。随后,以儿童福利局为代表的美国法律以猝不及防的速度介入到许大同一家的生活中,丹尼斯背上的红印被认为是许大同孩子的证据。中美法律文化的差异使许大同在听证会上百口莫辩,儿童福利局将丹尼斯以“免受”的名义与许大同夫妇隔离开来。许大同紧接着又经历了朋友反目、送父回国、带子逃亡、夫妻分居等一连串厄运,陷入不可名状的巨大痛苦中。电影最后讲述了许大同的朋友通过亲身体验刮痧,并在法庭上为其作证,才使得这个故事有了圆满结局。惊心动魄的影视情节时刻牵动着观众的心弦,来自中国的许大同与代表美国法律的儿童福利局律师在法庭上的一系列激烈交锋,集中而又深刻地反映出中美两国法律文化的差异。

二、中美法律文化传统及历史选择

文化是人类发展的一种综合现象,是在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基础上,经过长期历史积淀所形成的群体性的价值观念和在这种观念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法律运作机制。[1]法律属于文化的范畴,其存在及活动既受到文化的影响,又对文化产生影响。不同的文化传统必定形成不同的价值观,从而使人们对法律标准也形成了不同的认识,这也为在一定范围内形成特定的法律文化体系提供了可能。法律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深深根植于人们的内心,具有历史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群体的法律价值观念,不是个别人或局部地区的法律价值观念,具有一定的广度和社会包容性,因而又呈现出群体性特征。
在历史发展的200多年里,美国是个没有封建制度的国家,其法律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深受西策略律思想的影响。时间回溯到1776年的美国,当时,一群具有爱国热情的人们通过召开大陆会议,庄严而又神圣的宣布了《独立宣言》。《独立宣言》是美国立国精神最重要的文献之一,对美国未来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写道,“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并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2]自那以来,这个多种族的国家就真实且富于实践性地信仰着法律的公平正义、公民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权利”一词已经成为了美国社会中的核心话语。随着社会的发展,美国个人权利意识不断增强,法律对社会的调控几乎无所不能,无处不在,因而不属于法律调控的领域已经寥寥无几。[3]而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发展长河中,儒家思想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中国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是以儒家纲常学说的正统思想为理论根据,辅之以天道和阴阳辩证的哲学思想,在宗法家长制的社会土壤里,强调以父权为核心的家族间权利义务关系,形成了博大精深的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然而,中国传统文化中把法律这一规范体系与“礼”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令法屈从于礼、屈从于家族。中美两国对法律价值观念和对法律规范的不同历史选择,导致了两国法律文化的巨大差异。

三、影片所体现出的中美法律文化的差异

(一)个体意识与群体意识的分野

在两千多年的儒学思想的熏陶下,中国人的家庭观、家族观早已根深蒂固,不可撼动。众所周知,中国是以家庭或家族来划分从电影《刮痧》中美法律文化的差异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社会单位的,把国也比喻成一个大家庭,称之为国家,国家是家族的扩大形态。国家、集体利益高于一切,个体的一切行为都应以家族、集体的利益为最高准则。在这种群体意识的指导下,忽视个体利益和个人权利价值,限制个体利益以维护特定的社会整体秩序的家族、集体本位观念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最基本的特点。相反,美国法律文化在积极、开放的商品经济基础上形成的自然法思想的影响下,突出强调个人权利本位。他们把公民,即法律上的自然人,作为深思理由的出发点,坚持自然人具有法律人格,不同的自然人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权利和义务。[4]
从中国法律文化强调家族与美国法律文化强调个性的两个方面来看,许大同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美国司法机关对其家庭内部事务的干涉。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一个人不仅代表他自己,还代表着生养他的家庭、家族,甚至国家。“家”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清官难断家务事” 这一在中国显得天经地义的思维习惯却让许大同在美国吃了大亏,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许大同自信地认为管教儿子是“家务事”,完全是自己家里的私事,是自己作为父亲在家庭里应该担当的角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享有绝对支配子女的权利,似乎根本谈不上“儿童”的理由,因此忽视了美国儿童福利局这一监管自己家务事的“清官”,甚至荒唐地认为这只是社会这个大家庭就自己作为父亲的角色打孩子之一事件进行的一种形式上的教育罢了,以为走走过场,就能顺理成章地领走孩子。然而,许大同无疑是大错特错了。在美国人看来,父亲有监护和管教的儿子的权利,但是实施这种权利必须遵守法律的明文规定,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权利范围内来行使。儿子的法定权利有着一定程度上的独立性,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和尊严,这种法律人格和尊严受法律保护,不容任何组织和个人侵犯。在美国的法律文化背景下,在美国这样一个强调个体独立的国家,不论有多么充分的理由,法律不允许父母对孩子身体有任何伤害,更不能容忍父母把孩子的后背刮的青一块紫一块的。美国政府下辖的儿童福利局不仅管了他的家务事,而且还相当地较真,这打了许大同一个措手不及。从表面上看来,似乎是美国的法律给许大同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和灾难。但是,如果进一步深入深思,我们不难发现,真正给许大同带来厄运的,却是深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熏陶的许大同那些用中国式的思维一成不变地认知美国法律,从而做出的种种不符合美国“国情”的举动,而并不是美国那些近乎繁琐却又不近人情的法律。[5] 代表着中国法律文化中家庭观念和群体意识的许大同,与强调个体权利和个体意识的美国法律进行了一次观念上的交锋。许大同在美国的现实遭遇与其对未来愿景的巨大反差,无形中为我们揭示了中美两国法律文化差异。

(二)理性意识与感性意识的背离

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一直坚持法天、法地和法自然。中国古代有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道法自然”。人作为天、地、自然间的一物,从来就是自然的一部分,天、地、自然早已规定好了人必须接受的一切,人在天、地、自然面前没有任何的选择余地,也没有自主判断的必要,最终还得顺应自然。所以,中国人不需要有“理性”,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也没有“理性”这个概念。法律更像是一种道德规范的延伸,往往会受到感性因素的影响或支配。此外,中国自古以来一直以农业生产作为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这种稳定、内向、封闭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关系成为社会的主要组织形式,道德关系成为人们处理其他一切社会关系的出发点。[6]中国人在感性意识的感召下,接受并实践以爱情、亲情、友情等诸多情感因素为基础的道德。
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感性意识不同,深受西方传统文化影响的美国一直坚持理性的正义,将法律的本质定性为理性或“合理意志”,法律是人们理性觉悟后冷静、清醒的选择,是人们共同理性的结晶。理性、公平、正义成为美国法律文化的主要价值取向,在法律实践中讲事实、重证据,毫无偏袒地对诉讼双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认定,充分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坚持对权利的保障和对自由的追求,时刻运用法律维护公民基本权利。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上法庭当被告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在电影《刮痧》中,许大同重视和父亲的亲情关系,虽然知道是自己的父亲给儿子做的刮痧,但还是在法庭的听证会上做了伪证,隐瞒了老父亲替儿子刮痧的事实真相,果断坦然地把罪责背负在自己身上,说是自己给儿子做的刮痧。这一电影情节体现出许大同深刻的中国式的法律感性意识,要知道,在美国法庭,作伪证要承担非常严重的法律后果,如果一个人在法庭上作了伪证,就可能被控伪证罪而遭受牢狱之灾。许大同不忍心让年迈的老父亲在法庭上接受质询,为了不让自己的父亲感觉上法庭丢人,他在法庭上作了伪证,并说服妻子向父亲隐瞒了自己接受法庭质询的事情。正是由于中美在人与人之间关系上存在着理性意识与感性意识的背离,我们可以在影片中看到许多此类情节。例如,当许大同发现被自己称为最好的朋友的老板昆兰出庭作证“出卖”自己时,心中十分恼火。因为在他看来,朋友之间要坦荡忠诚,绝不能出卖对方。还有一个重要的细节:许大同的儿子丹尼斯在与美国老板昆兰的儿子玩游戏时发生了争执,许大同在老板面前打了儿子一个耳光。许大同其实是想给老板面子,但这样的举动却引起了老板的不解和震惊。这些中国人习以为常的做法,对老板来说却成了“乱七八糟”的逻辑,是完全不可思议的!可见,许大同的行为方式是偏于感情的感性意识判断:而老板的行为方式则是偏于价值的理性意识判断。
电影《刮痧》给中国观众留下最深刻印象的莫过于许大同所注重的情感因素在美国法律强调事实与证据的庭审风格面前显得是那么地无力与无助。在中国人看来,“法不外乎人情”,人们往往在关键时刻冀望用人情来解决本属于法律范围内的事情。许大同自信地认为凭借自己对儿子的亲情就能理所当然地领回孩子,并在法庭质询中主打人情牌。他请对家庭法律毫不在行的自己最好的朋友老板昆兰做辩护律师,结果被掌握充分证据的儿童福利局律师打败,情绪激动地咆哮公堂。可见,人情并未能转变许大同的处境,甚至法官都开始怀疑许大同具有儿子的倾向,这大概是对所有注重亲情的中国观众的当头一棒吧!法官理性地提醒许大同提供事实与证据,但坚信人情法律观的许大同并没有就此作出转变,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法庭上深情的陈述演讲上。然而,许大同自以为感人至深的演说并没有获得法官和控方律师的理解和同情,他所做的一切终究敌不过控方律师提供的几张更有说服力的照片。结合影片另一些情节,如许大同从福利院“偷”儿子到机场与即将回国的爷爷见面,以及冒着被逮捕的危险爬水管上九楼与家人在圣诞夜团从电影《刮痧》中美法律文化的差异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聚等,都可以看出许大同十分看重亲情,但这些却是美国法律所不容许的。在许大同痛苦、绝望之时,老板昆兰放下工作来到中国,亲身体验了中国传统医疗手段刮痧,回到美国后向法院提供了证据,许大同最终得以和儿子团圆。在这场法律文化的冲突、碰撞过程中,代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感性意识的许大同,在与代表美国法律文化中讲事实、重证据的理性意识的儿童福利局的较量中一败涂地。美国法律文化的理性意识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感性意识的背离使中美法律文化呈现各自独特的迥异的特征,分别指示了两种法律文化各自不同的发展道路。
四、结语
法律的产生与社会关系密切,它总是与特定的历史和文化背景相联系,不同的民族文化传统及历史发展历程,孕育了不同的法律文化。多元文化之间的冲突、对异域文化的无知或地区间的文化差异必定会导致法律文化的冲突。[7]但基于对不同文化的相互沟通和理解,不同文化背景人群在进行跨文化交际时的文化冲突具有可协调的一面。电影《刮痧》充分体现了中美法律文化之间的冲突和差异,我们既要深刻挖掘、比较那隐藏的法律文化差异,又要建立中美文化之间相互交流、沟通的机制,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开跨文化交际中法律文化的冲突和障碍。
注释:
[1]王亚东,司晓博,李龙,叶剑敏. 刮痧刮出来的中西法律文化差异[J].法制与社会,2008,(5),第226页.
[2][美]《独立宣言》第二自然段开头语.
[3]参见http:///p-774894312119.html, 2013年10月12日访问.
[4]王亚东,司晓博,李龙,叶剑敏. 刮痧刮出来的中西法律文化差异[J].法制与社会,2008,(5),第226页.
[5]乔瑞.从影视作品看中西法律文化的碰撞[D].北京语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6月,第12页.
[6]邓伽.从电影《刮痧》看中西法律价值观的差异[J].电影评介,2010,(15).
[7]左宇思. 法社会学视野下的中西策略律文化比较--以影片《刮痧》为例[J].丝绸之路,2011,(8).第46页.
参考文献:
[1]邓伽.从电影《刮痧》看中西法律价值观的差异[J].电影评介,2010,(15).
[2]刘钥明.从《刮痧》看中西法律意识的区别[J].辽宁科技学院学报,2010,(3).
[3]钱凤莲.从电影《刮痧》看中西人权观念的冲突[J].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
[4]乔瑞.从影视作品看中西法律文化的碰撞[D].北京语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6月.
[5]马新.从电影《刮痧》看中西策略律文化的差异[J].电影文学,2012,(23).
[6]王亚东,司晓博,李龙,叶剑敏. 刮痧刮出来的中西法律文化差异[J].法制与社会,2008,(5).
[7]左宇思. 法社会学视野下的中西策略律文化比较--以影片《刮痧》为例[J].丝绸之路,2011,(8).
作者简介:刘建军(1983-),男,湖南衡阳人,硕士,湖北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英语及语言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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