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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会计准则下林业企业营林生产成本费用核算

收藏本文 2024-03-21 点赞:32375 浏览:146304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本文在研究分析1993年我国会计制度改革后营林生产成本费用核算的发展历史、存在的理由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学者的有关理论、观点,在新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指导下,根据林业企业林木资产营林生产经营特点以及不同生产阶段生产组织管理特点,分别就苗木生产阶段、造林抚育阶新会计准则下林业企业营林生产成本费用核算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段和采割收获阶段的营林生产成本费用核算进行了研究,试图构建符合林业企业经济业务核算要求的营林生产成本费用核算体系。
关键词:生物资产准则 林业企业 营林生产 成本费用 会计核算
一、引言
在林产品市场一定的情况下,营林生产成本费用高低直接影响林业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林业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决策和投资决策时,要运用有关成本费用数据,分析和比较各个备选方案的经济效益,以便选择最优方案。林业企业成本费用核算准确与否、经济管理决策是否科学合理是影响林业企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重要因素之一。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以下简称生物资产准则)规范了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但没有统一规范生物资产生产成本的会计核算,没有根据营林生产经营特点和生物资产准则的规定,制定统一的林业企业营林生产成本费用核算制度。目前,我国林业企业会计从业人员主要依靠其职业判断和林业企业会计核算经验,参照1994年财政部重新修订发布的《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会计制度(暂行)》和2004年财政部颁发的《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根据生物资产准则等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核算消耗性林木资产、生产性林木资产、公益林的营林生产成本费用,这可能导致不同林业企业核算的林木资产价值的不可比性和林木资产价值计量信息失真,不能真实反映林木资产价值,对林业企业的营林生产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遵循生物资产准则以及其他相关准则的前提下,研究林业生产规律和生产经营特点,探讨符合林业企业经济业务核算要求的营林生产成本费用核算体系,对于完善林业企业会计核算体系,提高林业企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具有重要的理论作用和现实作用。

二、相关规定

《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会计制度(暂行)》(以下简称林场会计制度)按照制造成本法原理设置“营林成本”科目,核算年度营林生产作业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分别造林、抚育、次生低产林改造和森林管护等生产作业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按林种区分作业方式进行明细核算,年终将发生的费用编制营林成本计算表,区分林种的造抚成本和管护成本转入“林木资产”科目,逐步实现了完全的林木资产成本核算。但是,林场会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的林业企业会计核算要求,也不适应林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和政府财政收支分类改革的需要,按照林场会计制度规定的营林生产成本费用核算策略核算的林木资产成本,不能准确、真实地反映林木资产价值。
《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在“农业生产成本”科目核算郁闭成林前的消耗性林木资产、公益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郁闭成林后转入“消耗性林木资产”和“公益林”科目;设置“生物性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自行营造的生产性林木资产的实际成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时,按“生物性在建工程”科目账面价值转入“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设置“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核算企业成熟性林木资产投入生产经营的累计折旧。成熟性林木资产的日常管护费用支出记入“农业生产成本”科目,设置“生物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消耗性林木资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林木资产有关减值业务。《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的营林生产成本费用核算体系比较完善,但是不符合生物资产准则的规定,营林生产各个阶段的营林生产成本费用核算划分不科学,不符合林业生产经营特点、林业分类经营要求和林木资产生产特性。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11年版)设置“消耗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分别核算郁闭成林前消耗性林木资产和公益林生产成本,“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核算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生产性林木资产生产成本,“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核算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的生产性林木资产管护费用等。同时设置“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等科目核算林木资产减值和累计折旧等。在资产类科目直接核算营林生产成本费用,导致林木资产账面价值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不符合资产类会计科目核算原则和历史成本原则,没有体现营林生产经营特点。
自企业会计准则(2006)颁布以来,在现有国内文献中,有少部分学者探讨了林业企业营林生产成本核算理由,尚处于百家争鸣之中,还没有形成统一认识。

三、林木资产的分类、性质和特点

根据林木资产生产经营目的不同,生物资产准则通常将林木资产分为消耗性林木资产、生产性林木资产和公益林。
消耗性林木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林产品的生物资产。它是劳动对象,具体包括短轮伐期工业原料用材林、速生丰产用材林、一般用材林、薪炭林,它通常是一次性消耗并终止其怎么写作能力或未来经济利益,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存货的性质,应该按照存货成本核算策略核算消耗性林木资产成本。
生产性林木资产,是指为产出林产品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生产性林木资产具备自我生长性,能够在持续的基础上予以消耗并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保持其怎么写作能力或未来经济利益,属于劳动手段,具体包括母树林、果树林、油料林、特种经济林、其他经济林,它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固定资产的性质,应该按照自建固定资产成本核算策略核算生产性林木资产成本。一般而言,生产性林木资产通常需要生长到一定阶段才开始具备生产的能力。根据其是否具备生产能力(即是否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可以对生产性林木资产进行进一步的划分。所谓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林木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林产品。由此,生产性林木资产可以划分为未成熟和成熟两类,未成熟生产性林木资产是指尚未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还不能够多年连续稳定产出林产品的生产性林木资产,类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成熟生产性林木资产则指已经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林木资产,类似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固定资产。新会计准则下林业企业营林生产成本费用核算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新会计准则下林业企业营林生产成本费用核算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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