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保险法》允许财产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此为定值保险合同。由于艺术品的价值难以确定,在实际操作中,艺术品保险合同一般采取定值保险合同形式。定值保险合同的保险价值在事故发生前即被确定,有助于降低保险理赔成本并提升效率,但同时也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当事人通过约定与实际保险价值显著不符的保险价值以而在保险赔偿中获得额外利益。这也是影响我国艺术品保险进展的主要障碍之一。本论文将以“艺术法”的视角出发,结合艺术品的特性阐述保险价值、保险金额等基本概念,浅析艺术品定值保险与保险法基本原则之间的联系,并就艺术品定值保险中可能出现的“超额定值”不足,提出相关的法律倡议。围绕上面陈述的探讨目的,本人将以法理探讨为基础,对保险价值、保险金额、实际价值等概念及相互联系进行有效的论述诠释。采取比较探讨的策略,结合国外保险法、判例对于艺术品保险的规定,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比较探讨,区分产生“超额定值”的“善意”和“恶意”因素,以及约定保险价值“般超过”和“显著超多”实际保险价值不同的法律规制,进一步为法律处理艺术品保险纷争提出合理倡议。本论文还将采取个案探讨法,浅析台湾最高法院审理艺术品保险理赔的案例,透析艺术品定值保险在具体司法中的运用。关键词:艺术品保险论文定值保险论文保险价值论文保险金额论文超额定值论文损失补偿原则论文
中文摘要4-5
ABSTRACT5-8
引言8-11
第一章 艺术品定值保险概述11-21
第一节 定值保险与艺术品定值保险11-15
一、定值保险的内涵11-12
二、定值保险的特点及适用范围12-14
三、艺术品定值保险14-15
第二节 艺术品定值保险的相关概念及相互联系15-21
一、艺术品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15-18
二、艺术品定值保险中的保险金额18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联系18-21
第二章 艺术品定值保险与保险法的基本原则21-34
第一节 最大诚实信用原则对艺术品定值保险的法律规制23-31
一、最大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23-24
二、最大诚实信用原则对投保人的法律要求24-28
三、最大诚实信用原则对保险人的法律要求28-31
第二节 损失补偿原则对艺术品定值保险的法律规制31-34
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内涵31-32
二、定值保险是损失补偿原则之“量的例外”32-34
第三章 对艺术品定值保险中超额定值的不同司法规制34-40
第一节 艺术品定值保险中超额定值“度”的界定34-36
第二节 善意超额定值的法律规制36-38
第三节 恶意超额定值的法律规制38-40
第四章 艺术品定值保险“定值”的核心不足40-51
第一节 艺术品的真伪鉴定40-46
一、艺术品鉴定的基本策略40-42
二、对艺术鉴定近况的深思和倡议42-46
第二节 艺术品的价值评估46-51
第五章 艺术品定值保险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的运用51-54
结论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