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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喜马拉雅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制度期刊

收藏本文 2024-03-15 点赞:19483 浏览:84324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随着现代海运业的进展,港口经营人作为港口这一海陆中转终端的经营管理者,逐渐成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在海运业尤其是国际海运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在这样的历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法律不足,其中较为突出的便是港口经营人能否享有类似承运人的责任限制。这个不足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主要体现为港口经营人在承担赔偿责任时,试图通过援引喜马拉雅条款来享受承运人的责任限制权利,这样的做法在海商法学界引起了广泛争议和讨论,在国内外的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同观点的判决。本论文试图站在港口经营人与承运人比较的角度,通过对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不足的若干要素进行浅析,来论证港口经营人是否应当享有或享有怎样的责任限制。本论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对相关概念进行明晰,主要是界定港口经营人的定义。第二章:对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不足的文献及国内探讨情况做了概要介绍,并介绍该不足相关的国际公约及国内立法沿革。第三章:论证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立法的必要性,认为有必要赋予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之权利。第四章:浅析对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不足进行法律规制的两种方式,即与承运人实行相同的责任限制(简称“统一责任限制”)以及实行区别于承运人的独立责任限制(简称“独立责任限制”),并对典型国家的相关立法情况做了介绍。第五章:以与承运人比较的角度,浅析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立法中应当考虑的若干因素,包括:港口经营人的风险特点、经济浅析和立法成本三个方面。第六章:对实行统一责任限制和实行独立责任限制的利弊分别做了浅析,笔者认为,通过喜马拉雅条款的扩大适用实行统一责任限制不易适应我国的法律环境,在合理性上也有欠缺;通过采取大海运概念调整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牵涉不足过多,成本过大,笔者并不赞同;而实行独立责任限制较符合港口经营人的风险和经济特点,能够与我国现有的航运法律相融合,立法成本也相对可控,笔者认为比较可取。第七章:对本论文的观点做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立法倡议。关键词:港口经营人论文责任限制论文喜马拉雅条款论文独立责任限制论文

    摘要4-6

    Abstract6-11

    前言——不足的提出11-13

    第一章 相关概念厘定13-18

    第一节 港口经营人之概念13-16

    一、 港口经营人概念之立法考察13-14

    二、 港口经营人的范围14-15

    三、 本论文所讨论之港口经营人15-16

    第二节 海事责任限制16-18

    一、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和承运人单位责任限制16

    二、 本论文所讨论的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16-18

    第二章 相关文献探讨及立法综述18-22

    第一节 文献综述及探讨近况18-19

    第二节 国际公约相关规定19-20

    第三节 国内立法沿革20-22

    第三章 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立法之必要性22-28

    第一节 海事责任限制设立的普遍立法理由22-23

    第二节 多式联运和门到门运输进展对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的需求23-25

    第三节 国际立法走势——《鹿特丹规则》之海运履约人制度25-26

    第四节 国内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相关案件的司法窘境26-28

    一、 支持港口经营人享有承运人责任限制的司法判决26-27

    二、 不支持港口经营人享有承运人责任限制的司法判决27-28

    第四章 解决途径及典型国家(地区)立法考察28-33

    第一节 概述28

    第二节 喜马拉雅条款扩大适用之争议28-30

    第三节 典型国家(地区)立法考察30-33

    一、 英国30-31

    二、 美国31

    三、 新加坡31-33

    第五章 立法考量因素——与海运承运人比较的角度33-39

    第一节 港口经营人的风险特点33-34

    第二节 经济浅析34-35

    一、 资本需求34

    二、 盈利能力34-35

    第三节 立法成本35-39

    一、 加入国际公约35-36

    二、 司法解释36-37

    三、 专门立法——修改《港口法》37

    四、 修改《海商法》37-39

    第六章 实行独立责任限制或统一责任限制利弊浅析39-46

    第一节 概述39

    第二节 对喜马拉雅条款扩大适用的评析39-43

    一、 喜马拉雅条款的核心“写作技巧论述”在我国没有合适的法律土壤39-42

    二、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不能完全涵盖港口经营人责任期间42-43

    第三节 立法直接涵盖港口经营人到大海运之中以实现统一责任限制的浅析43

    第四节 实行独立责任限制的利弊浅析43-46

    一、 符合港口经营人的风险及经济特点44

    二、 能有效解决责任期间覆盖不足,并能够适应集装箱运输与多式联运责任限制制度44-45

    三、 立法成本和运转效率适当45-46

    第七章 本论文观点总结及立法倡议46-50

    第一节 本论文观点总结46-48

    一、 港口经营人的定义46

    二、 有必要赋予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46-47

    三、 对于以事不同类型业务的港口经营人,应区分对待其是否应当享有责任限制47

    四、 实行独立责任限制相对于统一责任限制更为可取47-48

    第二节 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法条拟议48-50

    一、 关于港口经营人的定义48

    二、 关于责任限制的规定48-50

    结语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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