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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经济法论我国担保公司经济法规制中心

收藏本文 2024-03-13 点赞:6145 浏览:18950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随着经济的飞速进展,为中小企业融资难不足,在政策的扶持引导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为满足因为市场交易主体在信息、利益、诚信及相关的权利义务不对称、市场交易不畅通所产生的巨大的担保需求,我国担保业应运而生。担保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历史较短,但进展迅速。大量民间资金被激活投入担保行业,商业性担保公司数量激增,行业市场化进程显著加速,为推动经济进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市场经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担保业在推动资金流通、提升社会信用、改善资源配置、提升市场运转效率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尚不健全的金融体制和金融环境下,我国担保业成长历程并不健康,运转情况并不理想,有着着相关立法缺位、缺乏统一监管、业务运作不规范、潜在风险大、担保机构数量增加过猛等诸多不足,担保行业基本上处于无规则运作的状态。担保公司作为一类重要的担保机构,也有着着性质不明、定位不清、缺乏改善的风险制约、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等严重不足,这些不足的根源与核心在于缺乏改善的法律规制,因而亟需以立法上对其进行统一规制与管理。全文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对我国担保公司的产生背景、概念、和进展历程进行了简要说明,我国担保公司是在二零零八年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政府为缓解竞争弱势的中小企业融资难而建立起来的。用比较浅析的策略探讨国内国外担保公司概念,阐述笔者对担保公司概念的理解,以担保公司性质和我国特殊国情出发,对我国担保公司进行分类。浅析担保公司所处的法律联系,强调担保公司有着的必要性与重要量,及担保公司对社会经济的重要作用,最后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把我国担保公司的进展分为探讨、推动、试点与改善四个阶段;第二部分主要用系统浅析的策略,以目前规制我国担保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发,说明现阶段在经济法规制方面有着的四个重要不足:我国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系统的担保公司法律系统、对担保公司的定位还不明确、担保公司的监管法律体制不改善及担保行业信用制度不健全;第三部分主要介绍美、日、意三国在担保公司经济法规制方面的立法近况,同时介绍了欧洲投资基金与泛美担保协会这两个成功的担保公司国际组织,希望国外优秀的立法经验能对我国有所启迪,对我国对担保公司立法提供一个开阔的视野;第四部分用辩证的浅析策略和系统的浅析策略,结合国外关于担保公司的立法实践,提出现阶段对我国担保公司进行经济法规制的解决对策:对我国担保公司要进行专门性的立法、改善我国担保公司的监管法律体制,改善我国担保公司监管法律制度。本论文通过对我国担保公司经济法规制的探讨,得出以下结论:必须要对担保公司进行明确的法律定位。在明确的法律定位基础上出台专门性的法律规制担保公司。在立法规制的同时配套监管制度,使担保公司的法律制度成立一个担保公司法律系统。对担保公司的经济法规制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进展,在推动经济稳定进展的同时,也是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一个重要途径。关键词:担保公司论文中小企业论文经济法规制论文

    摘要4-6

    Abstract6-11

    引言11-14

    (一) 选题背景及作用11-12

    (二) 国内外探讨近况述评12-13

    (三) 探讨的主要内容及策略13-14

    一、 我国担保公司的产生背景、概念及进展历程14-25

    (一) 担保公司的产生背景14

    (二) 担保公司的概念14-22

    1. 担保公司的定义14-15

    2. 担保公司的种类15-18

    3. 担保公司的功能18-22

    (三) 我国担保公司进展的四个阶段22-25

    1. 探讨起步阶段(1992 年—1998 年)22

    2. 积极推动阶段(1998 年—1999 年)22-23

    3. 规范试点阶段(1999 年—2000 年)23

    4. 系统改善阶段(2000 年—至今)23-25

    二、 我国担保公司经济法规制的立法近况及有着的不足25-32

    (一) 我国担保公司经济法规制的立法近况25-28

    1.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26

    2.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6-28

    (二) 我国担保公司经济法规制中有着的不足及理由28-32

    1. 担保公司的法律系统不完整28

    2. 担保公司的监管法律体制不健全28-30

    3. 担保公司的监管相关法律制度不改善30-32

    三、 国外关于担保公司的经济法规制立法近况32-38

    (一) 典型国家担保公司经济法规制的立法近况32-36

    1. 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系统32-33

    2. 美国的政、商担保分别立法制33-35

    3. 意大利的社会互助性担保制度35-36

    (二) 国际担保行业组织的制度36-38

    1. 欧洲投资基金(EIF)36

    2. 泛美担保协会(PASA)36-38

    四、 改善我国担保公司经济法规制的对策38-48

    (一) 对担保公司进行专门性经济法立法38-39

    1. 建立我国担保公司法律系统38

    2. 政策性、商业性担保公司分别立法38-39

    (二) 改善我国担保公司的法律监管体制39-42

    1. 外部监管:确立担保公司监管机构40-42

    2. 内部监管:成立中国担保公司协会42

    (三) 改善我国担保公司监管的相关法律制度42-48

    1. 改善准入与退出制度42-43

    2. 形成风险分散机制43-46

    3. 健全银保合作制度46-48

    结语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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