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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我国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存在理由与策略

收藏本文 2024-04-02 点赞:5845 浏览:17474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目的在于不断更新会计人员的会计知识,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其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要求。近几年会计继续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应该看到此项工作还存在一定的理由,研究如何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现实作用。
关键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规范体系
1674-9324(2013)50-0108-02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含义及作用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我国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存在的理由及策略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udooo.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中国与国际经济的逐步接轨,新的经济业务不断产生,这就要求会计工作人员不断更新其会计知识,同时要不断提高其对于各类法律法规的掌握。但是,目前我国的会计继续教育工作还存在着多方面的理由。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存在的理由及其理由

1.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认识不足。很多单位领导认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就是走过场,所以要求本单位会计人员随便应付一下,没必要花费那么多的精力在继续教育上,因此对于本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不予以支持。同时很多会计人员也有这样的思想,认为听课就是受罪,上课态度极端不认真,甚至很多会计人员上课签个到就溜之大吉,根本达不到提高业务水平的效果。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缺乏强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紧密相关。目前就法律层面来说,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性的继续教育法律,仅仅在《教育法》、《会计法》中分别对继续教育和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作出了相关规定;在行政法规层面,我国也未就继续教育专门立法;只有在部门规章层面,财政部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规定,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供了制度保障。在这些法律法规中,虽然国家对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不少内容已经做出原则性规定,但个别重要内容言之不详或没有涉及。
3.职能部门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培训单位社会责任缺失。职能部门管理能力的薄弱具体表现管理缺位上。在我国,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管部门是财政部,其职责主要是加强对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宏观指导。但这些职责在执行当中很难到位,特别是对培训单位缺乏对其办班过程和培训结果的有效监督。目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单位多为会计师事务所和社会办学机构,办学场所有待于进一步规范。按规定,承担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教授职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为具备相应水平的专家。但在执行时,多数培训单位聘请了一些只有中级职称的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继续教育对师资的要求。
4.培训内容统一,不适应个性化需求。会计人员按照职称结构来分有高级、中级、初级之分,其所在单位也有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按照所在地域来分还有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但是目前我国会计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全部由财政部门统一规定,没有按照会计人员的类别而差异化,其最终导致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需求严重脱节。

三、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策略

(一)提高各单位领导以及会计人员对会计继续教育的认识

各级财政部门应充分利用开会、书面、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各单位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自身对继续教育的认识。加强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和检查。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相关财政部门应查明理由,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对无正当理由仍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可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规范体系

1.制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目前,我国亟需制定专门法律来保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把修订出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法规制度作为重中之重,或可先制定《继续教育法》,以法律的权威来保障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要坚持用法制保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有利于加强和创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法制环境。
2.完善各地继续教育具体政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由财政部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为贯彻这一规定,地方政策应更多地将税收优惠与会计人员执行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相结合,并投入地方财力扶持教学机构或者激励用人单位,从税收优惠、财政扶持两个方面推动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加强对培训单位的监管,完善对继续教育的评估

1.规范培训单位的资格审核。《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满足的条件做了相应的规范:a.具有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设施;b.有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c.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因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所辖行政区域内认真开展全面清查,可以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数据库”,对培训单位实施软件化管理;设置限制“门槛”,只有符合规定的培训单位才能办班培训,违规的一律取消资格并依法查处;每一到两年进行一次审核,按照相关的法律或者规定增加符合条件的培训单位或者减少不合格的培训单位;对各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调研、审核,并且将以上各项内容在各培训单位、政务公开网等网站公开。
2.设立独立的会计管理机构。财政部门的多重职责削弱了国家对会计工作的管理,所以设立与财政部门分离的独立会计管理机构,并在全国建立一整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实施、评价、监督制度,形成统一的会计培训信息管理平台,不仅能提高会计人员从业标准,而且可以为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机制提供基础保障。

(四)开展个性化教学,加强财政部门、会计人员与地方财经院校、会计事务所的交流

各级财政部门和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根据本地区会计人员的职称结构、所属单位性质等特点和需求,采取面授、网络远程培训等方式,尽可能为会计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培训内容。可以选聘较高水平的师资,综合运用讲授式、案例式、研究式、体验式等多种形式,实现教与学之间的良性互动,提高培训效果。充分发挥各地财经院校、会计事务所的各种资源优势,加强财政部门、会计人员与财经院校间以及会计事务所的交流和沟通,不断提高会计继续教育的质量。比如,财经院校教师的授课可以从理论方面讲解当前出现的新经济业务、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由会计事务所相关人员就如何进行实际操作进行模拟等,从而使会计人员的知识从理论和实务两方面同时得以提高和完善。

(五)建立会计继续教育的长效机制

会计继续教育活动的开展,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比如,财政部和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应建立一支稳定的会计继续教育队伍。在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会计继续教育研究、网络教学中的软件开发等具体实施上,形成一套有效的机制和办法,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完善和落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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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立恒.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模式选择研究[J].财会通讯,2012,(1):150~151.
[3]陆家华,陈伟峰,薛斌舒.构建中国特色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的深思[J].新会计,2011,(10):62~65.
作者简介:于慧琴(1973—),女,江苏洪泽人,淮阴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副教授,研究方向:会计、财务管理方面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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