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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预防会计人员职务犯罪

收藏本文 2024-01-13 点赞:3065 浏览:7600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随着近年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犯罪呈现出上升趋势,会计有效预防会计人员职务犯罪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udooo.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为此本文通过分析会计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和理由,提出相关的策略倡议。
关键词:会计人员;职务犯罪;预防
1672-3309(2013)10-123-02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几年我国会计人员经济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对整个会计行业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企业的经营发展造成冲击,如三明市2004年发生的建市以来最大的财务人员贪污案:福建省烟草公司三明分公司原出纳刘爱与烟草公司原财务科长林建洪,利用二人分别担任财务科长和出纳的职务之便,共同侵吞公款551.9万余元,其中被告人原出纳刘爱分得290.3万余元,此外,刘爱还利用职便挪用公款131.6万元。此案虽过去近10年,但因案情重大,至今影响深远。

一、当前会计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隐蔽性相对较强。从近几年三明市发生的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相关资料可知,其作案手段主要有收款后不给交款人开正式,收款不入账或少入账得以私吞款项,或利用保管单位印鉴章的职业便利私开银行支票提取,重复报销或开虚检测报销,模仿领导签字,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空子,手段隐蔽,一般很难当场发现,只有在金额越滚越大,漏洞越来越大,才会“东窗事发,引起人们察觉。其隐蔽性较一般以经济犯罪更强。
(二)“小金库”案发集中。长期以来,有一些单位,部门领导在自家“小团伙”私利的影响和驱动下,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采取“上有政策,下有策略”的方式,欺上瞞下,截留款项,其金额巨大,款项游离于监管之外,只要内部人不说,知情人不举,很难发现和查清,容易逃避财务监督和检查,特别容易引发财务人员违法犯罪。为财务人员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许多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件,都与“小金库”有关联,可以说,“小金库”一日不除,就存在财务犯罪的可能。
(三)单位领导与财务人员相互勾结作案。财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有不少是单位领导与有关财务人员相互勾结共同作案,如三明市烟草公司发生的原出纳刘爱与烟草公司原财务科长林建洪贪污案件,其原总经理许锡明也深陷其中。许在担任烟草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贪污公款共计1679多万元,其中个人贪污公款1047多万元,与他人共同贪污公款632多万。单位领导直接参与作案,使得财务监督如同虚设,在查处时难度也更大。
(四)犯罪手段呈现多样化。如采取收取不入账、多收少记等手段贪污公款;或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侵吞公款,或采取“开阴阳”的手段贪污差额款;或公款私存、贪污利息等等。

二、当前会计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因素

会计人员职务犯罪,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

(一)主观因素。

1.放松对自身价值观改造。财会人员每天接触大量金钱,由于受到社会上某些不劳而获不良思想的影响,盲目攀比导致心理上不平衡,自觉不自觉地违反执业规范和会计相关法律法规,一次次将黑手伸向公款,最终积重难返,走上不归路。
2.财会人员犯罪普遍存有侥幸心理。正如三明烟草分公司原出纳刘爱在事后忏悔录中写道,拿第一笔钱是最怕的,整夜睡不着觉,时间一天天过去,居然没有任何动静,于是,心就逐渐变黑,胆子越来越大,很快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
3.官本位“一言堂”。在某些单位和部门,官本位,一言堂思想严重,有些会计人员害怕领导给自已“穿小鞋”,受排挤,明知道所为违反财经原则和法律,仍违心充当为虎作伥的角色。

(二)客观因素。

1.内部财经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力。从近几年的经济大案要案犯罪情况解读,发案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大多混乱,有的尽管制定了详细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流程,但流于形式,没有落实到实处,缺乏有效的监督体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财会稽核大检查。很多单位领导对犯罪现象没有及时察觉,致使犯罪的财会人员泥沼深陷。
2.宣传贯彻实施新《会计法》力度不够。新《会计法》对整个会计行业的工作质量提出了更高更严的法律要求,对整个会计管理设计了更为详细的制度流程,严格规定了工作中违反《会计法》必须承担的责任。但从现实看,《会计法》的贯彻落实并不尽如人意,不仅会计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不够,一些单位领导法律意识也较为淡薄,对《会计法》的监督检查也多是应付,对违法现象也未严格进行处罚。

三、有效预防会计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途径

(一)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

1.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财务日常工作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如实行财务支出授权批准制、会签制等。财务收支业务不但要严格遵守财务相关规定,也要相应确定各有关人员权限和程序。
2.加强对原始凭证的日常审核和监督。一是对原始凭证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监督,确保财务收支的真实性、正当性和公道性。二是注意原始凭证的保管,虽然企业财务很多都实现了电算化管理,但仍要做好原始凭证的装订和归档保管。
3.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会计法》明确规定:“记账职员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职员、经办职员、财物保管职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因此,在账务管理中,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合理设计会计出纳岗位分离与监督机制。
(二)建立监督约束机构。一是加强内部监督约束。严格落实《会计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内部资金使用审批制度、会计监督制度。在财务印章、会计账簿的监督管理上要引起重视,坚决杜绝查重账、账外账现象。二是引入外部监管。政府主管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到位,推动财务公开、理财,消除“小金库”存在的社会土壤。
(三)积极推广会计委派制度。会计委派制是指政府部门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派会计,赋于会计人员独立的职业地位,对被委派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直接受委派单位领导,对委派单位负责,通过会计核算,参与被委派单位内部管理。委派会计人员职权相对独立于被委派单位,在履行职责时更不容易受到被委派单位的干涉,更能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并充分发挥会计工作的监督作用。但目前三明市企业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并不多,主要还是认识上存在误区。
(四)加大对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的打防力度。改革开放后三明市经济取得快速发展,但同时经济犯罪也呈现出上升趋势,其中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公款的案件所占比例较大,给有关单位和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因此,必须加大打击和预防力度,遏制财务人员的职务犯罪。同时也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警示教育,如检察机关利用自身优势开展行业性预防,帮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遏制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发生。
(五)加强会计人员素质培训和廉政教育。通过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既可丰富会计人员的理论知识,提高其专业水平,又可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从而提高其思想素质。根据《会计法》和《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展好每年一次的继续教育。今年应重点学习《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违法违纪案例》和《小金库治理的政策与实务讲解》;《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可加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参考文献:
[1] 秦晓强.企业会计人员职务犯罪防范研究[J].当代经济,2012,(05).
[2] 陈立波.会计人员职务犯罪的成因及预防措施[J].会计之友,2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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