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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论经济法社会整体利益观

收藏本文 2024-02-22 点赞:3195 浏览:7708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经济法是调整国民经济运转中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于社会利益来说,经济法是它的本位法,经济法的立法宗旨是以整个社会的利益为基础为主旨而编制的,经济法追求的是社会的整体利益,主要是为了实现整个社会的现代化发展和经济社会化。在我国,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都占有一定的地位,本文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去看理由,分析经济法的发展以及内涵,观察分析整个社会经济法的社会整体利益观。
关键词:经济法;社会利益;整体利益;经济社会化
社会整体利益观是经济法理论基础的重要内容,经济法社会的社会整体利益观包括三个部分,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是个体利益的最大化,基础是个体利益的普通化,社会整体利益的升华是个体利益的持续化,这三个部分并不是分开的,而是一个整体,经济法的社会整体利益观是由这三个部分整合起来的,三个部分缺一不可。

一、社会整体利益的概述

对于社会整体利益的定位,学术界并没有一个特定的认识,一般情况下,我们所说的社会整体利益中包含了社会公共利益,经过学术界的探讨和探索,现在认识的社会整体的利益就是指整个社会主体的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可以分为社会、整体、利益三个概念来进行解读,社会是指我们人类现在生活的地方和环境,整体是相对部分而言的,整体与部分在哲学的辩证法上是相对的。利益是对人们未来有好处的事物,这个“好处”对于不同时间,不同的人而言,其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人类生来就是为了追求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都是建立在整体的基础上,经济发的社会整体利益观是以法律为基础,截河社会实际,用整体的角度去看待理由,把握整体利益和社会利益,为整个社会谋福祉。

二、经济法社会整体利益观的三个方面

1、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是个体利益最大化

以往观念中,觉得民法的任务是个体利益的最大化,经济法似乎与此无关,但是实际上,经济法也追求个体利益的最大化,其表现形式是在个体利益的创造过程中体现的。当今时代,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然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来说,科技发展水平依然比较低,如果市场的发展单单只是依靠民法的力量进行发展,使市场完全自由的发挥,自由的竞争,那么民法中提及的个体利益则很难实现。如果市场的发展结合经济法进行强制性的引导和管理,通过法律法规对市场进行约束,市场的个体发展也会在这种环境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才有可能实现个体利益最大化。用经济法的手段推动个体利益的发展,用个体利益带动整体利益。

2、社会整体利益的基础是个体利益的普通化

社会整体利益的基础是个体利益的普通化是指谋求多数人的利益,不是简单的一个人的利益,而是与大多数人的幸福相关。整个社会的发展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个体利益的普遍化,保证多数人的利益,经济法的这种表现,顺应了时代的发展趋势,也响应了民众的号召,真正的实现经济。

3、社会整体利益的升华是个体利益的持续化

社会整体利益并不是只是一时的利益,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个体利益的持续化是指长期不间断的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能单纯的追求暂时的利益,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理由,既要满足当代人的利益需求,也要为留有基础,不能将所有的资源都在当代利用完,要在尊重自然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去实现社会的整体利益,使个体利益的发展不断持续。

三、经济法如何保障我国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

经济法的立法宗旨和终极目标都是社会。经济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当代,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以市场自身发展为主,结合我国政府的宏观调控进行调节,但随着目前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逐渐呈现垄断的趋势,这种趋势要求国家更加积极的去进行法制方面的改革,经济法在这种形势下照着国家政策进行了变革,变革的内容均是以社会的整体利益为基础,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原则,平衡社会协调发展,公平竞争,推动社会经济的高速高效的发展。
通过社会整体调节机制,经济法来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经济法的社会整体利益表现是强调社会责任和社会整体利益。经济法是从全体社会的发展需求出发,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优化配置,调整社会底层、上层建筑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体系的秩序。对宏观经济管理原则进行确认,以此为基础,推动国民经济的良好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秩序,用经济法的权威强制性的规范经济生活,调整经济结构,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
综上所述,我国经济法与其他法律得以区别的地方是,经济法是立足于社会,是在社会的基础上建立的,经济法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人类谋福祉,她超越了政府和个人的利益,来协调整个社会的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全面发展。(作者单位:金坛市环境保护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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