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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建立健全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关爱激励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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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村干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直接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维护农村稳定、管理农村事务和带领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中坚力量。然而,对于怎么写作于最广大群众的村干部,却是存在着在岗时的低待遇、离岗后的弱保障的困境,这无疑极大地挫伤了村干部的干事积极性。为此,我们首先要建立完善村干部报酬保障机制;二是要健全村干部政治激励保障机制;三是要健全村干部养老保障机制。
关键词:关爱机制保障;政治机制保障;养老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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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9-0232-01
村干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直接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维护农村稳定、管理农村事务和带领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中坚力量。然而,对于怎么写作于最广大群众的村干部,却是存在着在岗时的低待遇、离岗后的弱保障的困境,这无疑极大地挫伤了村干部的干事积极性。

一、建立健全村干部关爱激励保障机制的重要性

(一)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有利于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村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有效增强村干部为群众办好事、干实事的责任心。
(二)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有利于增强村级班子活力。解决了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村干部的工作主动性会有效增强,同时村干部报酬的提高,使村干部的地位随之提高,形象得以改善,使现任村干部更加积极主动地工作。
(三)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可以进一步明确村两委工作职责,又可与各自的工作绩效直接挂钩,从而加重村干部的责任感和压力感,杜绝工作中推诿扯皮的余地。

二、当前在农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待遇偏低,难以选人留人。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许多村出现运转困难,村干部的工资补贴标准偏低,许多村干部的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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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几百元,与外出务工经商的村民形成了较大反差。村干部工作岗位对农村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日趋下降。
(二)保障偏弱,难以激发热情。长期以来,村干部工作上是干部的要求,但身份上仍然是普通群众,普遍存在“岗位补贴低,工作得罪人,政治上没奔头,社会上没盼头,离职后没靠头”的现象。个别干部只是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工作的积极性无法充分调动起来。
(三)管理偏软,难以规范行为。由于村干部这个群体较为特殊,加之少数地方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选拔、轻培养,重使用、轻管理,重业绩、轻品行倾向,导致对村干部的监管相对薄弱。纪律上,缺乏刚性约束;作风上,难以严格要求;管理上,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按照个别村干部的话就是“再这样,最多我不干了,谁还稀罕这几个钱”,干部队伍不稳定,影响了村级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建立和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政策措施

(一)建立完善村干部报酬保障机制

针对村干部整天疲于应付各项工作,无遐顾及家里的各种农活,工资待遇低,养家糊口难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村干部工资补贴发放办法,不断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水平。
1、建立村干部工资四项结构制度。规定村干部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四项组成。基础工资由各乡镇根据各村人口规模和工作难度系数确定;职务工资根据村干部的职务确定,村“两委”正职略高于副职、一般干部约为村两委正职的一半;工龄工资根据各地的经济状况酌情发放;绩效工资根据村干部的工作绩效确定,实行百分制考核,重点考核新农村建设、计划生育、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各乡镇年初把任务细化、量化,年终统一考评,根据考核情况,以分折算,依分确定绩效工资。
2、建立村干部工资财政统发制度。为保证村干部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报酬,将村干部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实行财政统发和专户管理。财政部门为各乡镇设立村干部工资专户,根据乡镇编制村干部工资发放明细表,列出发放清单,每月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村干部工资专户。
3、建立村干部工资正常增长制度。规定村干部每年按一定比例增加适当的工龄工资,当职务发生变化时,从职务变化的次月起增减相应的职务工资。在此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可用财力情况,逐年提高村干部的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

(二)健全村干部政治激励保障机制

1、建立村干部任免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干部的任免程序,明确规定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为村干部任免的备案管理机关。各乡镇党委对村党支部书记的任免,必须先将拟任免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发文。
2、建立村干部精神激励制度。坚持物质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定期表彰奖励优秀村干部,努力形成重视、关心、爱护村干部的社会环境。区委可以采取“一年一评,两年一届”的方式,每两年隆重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村干部,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任职达到一定年限的村干部由区委、区政府颁发荣誉证书,激发他们的政治荣誉感和责任感。
3、建立村干部考录受聘公职人员制度。对连续多年工作成绩突出、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群众公认的优秀村干部,各乡镇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吸收为乡镇站所职工。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全区的缺编情况,拿出一定数量的事业干部编制,专门用于考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三)健全村干部养老保障机制

为让村干部在职安心工作,要出台相关政策,保障村干部在年老后的基本生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1、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将村干部纳入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范畴,对在编在岗的所有村干部,实行区、乡镇、村干部个人按比例分摊的办法交纳保费,为他们投保养老保险。
2、建立村干部退休补助制度。参照干部职工退休年龄规定,村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可正常退休。在职已养老保险的,退休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对因年龄问题未能养老保险,且任村干部累计达到一定年限的,退休后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
3、建立村干部离职补偿制度。对未到退休年龄、不符合退休条件的村干部,因村班子职数限制或本人自愿申请,经过乡镇党委批准正常离职的,在离职后,采取一次性写断的方法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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