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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牧区肉羊产业链组织模式生

收藏本文 2024-03-27 点赞:8391 浏览:32573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提高肉羊产品的竞争力,迎合市场的需求是涉及整个肉羊产业链组织模式的问题。本文通过对草原牧区肉羊产业链中的三种组织模式进行分析,列出各自的利弊并提出肉羊产业组织模式优化需要的方法和今后发展方向。
【关键词】肉羊产业链组织模式
农产品供应链中的组织模式可以被描述为农产品沿着农户、加工企业、配送中心、批发商、零售商及消费者运动的一个网状链条连接方式。而肉羊产业链的组织模式可以定义为肉羊产品从生产到加工,再到运输、销售的合作组织模式。本文根据笔者调查,对草原牧区肉羊产业链中的三种组织模式形式进行了分析。

一、草原牧区肉羊产业链中的组织模式形式分析

1.横向一体化组织模式中以企业的形式而组成的经济组织(图1)
图1企业合作形式下的组织模式图
这种组织模式的合作形式是以企业为中心,采用统一的饲养品种和统一的销售渠道,又称之为合作社。如内蒙古四子王旗是以饲养肉羊的草原畜牧业为主的地区。近些年四子王旗出现了一些以企业为依托的合作社。其运行模式是牧户自愿参加合作社企业。合作社企业提供一种肉羊品种(杜尔伯特羊与蒙古羊的杂交,称之为杜蒙羊,这种羊的最大特点是生长周期较短,肉产量比蒙古羊要多)的种公羊。种公羊的市场在一万多元。由于较高,牧民没有办法支付,所以只有参加合作社的牧民才能得到杜蒙品种的种公羊。每年的七八月份,合作社就会到牧区收购参加合作社的牧民的杜蒙羊,而其他品种的肉羊合作社都不会收购。合作社企业与旗里的食品厂、屠宰场都有协商。收购来的杜蒙肉羊全部提供给食品厂。食品厂再将肉羊屠宰加工包装之后销往全国各地,如餐饮业、旅游业和各大超市商店等。
这种肉羊产业链中的组织模式,对于在牧区分散居住的牧民来说,属于统一销售渠道,避免了“卖不出去”的风险,牧民也有了收入保障。由于牧民都常年居住在草原深处,每户之间距离较远,受牧区路道不好,交通不便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因此由专门的收购人员统一收购牲畜可以大大减少牧民的销售成本。对于食品厂来讲,合作社企业提供了稳定的肉源,品种和质量方面也有了保障。肉源充足,质量可靠是食品厂生存的基础,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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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食品厂与第三方有合同关系,消除了食品厂销售阶段的不确定性。
2.横向一体化组织模式中以养羊合作社的形式而组成的经济组织(图2)
这种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一体化的组织模式使牧区生产者之间建立了一种合作联盟,统一配种、统一饲料供应、统一收购。如内蒙古呼伦贝尔的合作社建立了牧民养羊合作社,合作社有自己的食品厂,可以储存加工,再以一种联盟的身份与外地的大型餐饮集团签订供需协议,再由餐饮集团通过完全市场将养羊合作社提供的羊肉销售到餐饮终端消费环节。
这种组织模式在大大降低牧户的劳动成本的同时,对于牲畜的销售也是一种保障。不仅如此,养羊合作社成为了一些餐饮集团肉羊供应的基地,方面也是高于其他地方的收购。由于这种组织模式的产业链条比较短,养羊合作社的牧民可以很快收到市场及消费者所反馈的信息,以便调整自己的产业生产结构及生产品种类型,更好地迎合市场的需要;对于餐饮集团来讲,因为有了稳定的肉源基地,数量和质量上有了保障,也消除了需求上的不确定性。
3.市场交易形式下的组织模式
市场交易形式的组织模式是传统的羊肉产业链中的组织模式,是以市场交易模式下链接肉羊生产、屠宰加工、羊肉销售等各环节。这种组织模式下的生产者没有形成合作组织联盟,都是以养殖散户组成的生产单位。其组织模式形式如图3所示。
图3市场交易形式下的组织模式图
由于这种组织模式下中的生产者没有形成统一的合作联盟,在销售肉羊时,一般可以自由选择销售方式:自己将活羊拉到食品厂所在地销售,或者销售给前来收购的二道贩子。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的肉羊产业链中的组织模式就是属于市场交易模式。牧户一般选择销售给二道贩子;二道贩子与食品厂收购部有合同,或者挂钩需提供多少只活羊;通过二道贩子运输送来的活羊,经过食品厂的屠宰加工再销往本地消费者、批发商、零售商或者经第三方销往全国各地。
由于这种组织模式中,牧民都是一些散户,力量没有集中,对于来自市场的冲击没有反抗能力;饲养成本较高,对于自然灾害没有充分的抗击能力;销售渠道较为狭窄,产业链条较长,所以牧民不能完全了解市场需求,只能依照二道贩子收购的来制定销售标准。而二道贩子与食品厂的衔接中,也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由于二道贩子与牧户之间是一种完全竞争模式,牧户没有义务必须将自己的牲畜卖给二道贩子。牧户有其他的选择权利。这样一来,二道贩子不能完全对供应数量和质量做出保证,大大增加了食品厂的不稳定性。
二 结论
通过以上对草原牧区的肉羊产业连中的三种组织模式进行分析后,可以了解到草原牧区肉羊产业链中,以市场交易形式下运行的组织模式为主,以企业形式为中心和以养羊合作社形式下的组织模式还较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市场交易形式下的传统组织模式明显处于劣势,不确定因素较多,导致每个环节都会出现很多物流、信息流等方面的问题。而养羊合作社形式的组织模式中所涉及的繁琐物流程序都是由第三方所承担,使生产者能够集中精力做好生产加工工作,促进保证肉羊的质量。以企业为中心的组织模式介于两者之间,但是仍然存在着传统组织模式中的弊端因素。针对这种情况应该加强草原牧区肉羊产业链中的组织模式管理。一方面,需要将传统的交易市场模式下的组织模式替换,将松散的产业链主体进行一体化,建立养羊协会或肉羊合作社等联盟组织,强大牧民生产者自身的地位,也对提升产品竞争力有着巨大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需要引导松散生产牧户加入合作社,同时加强对肉羊产业的大力扶持,做好招商引资、联系羊肉购写商等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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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明亮、李红、柴军.新疆羊肉产业链模式实证分析[J].综合管理?管理观察,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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