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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和对策

收藏本文 2024-01-22 点赞:17156 浏览:73093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自然环境受到较大幅度的污染和破坏。深入开展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将不断促进环境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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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实务的发展和完善,对于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理论入手,通过分析国内外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提出了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会计信息;披露
在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指导下,将环境问题纳入会计学科便产生了环境会计。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环境会计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问题。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关于企业环境活动的财务影响信息,表现为环境会计要素信息。本文将环境会计要素确定为“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和“环境收益”,通过对这四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生成企业环境活动产生的财务绩效信息;二是关于企业环境活动影响的环境业绩信息,主要包括:环境法规的执行情况、环境质量情况、环境治理和污染物利用情况、环境收益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方式主要有补充报告模式或者独立报告模式。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自然环境受到较大幅度的污染和破坏,然而,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比较混乱,没有摹本的规范可循,使企业的报表使用者无法获得相关的环境信息,所以有必要从相关角度对环境信息披露问题进行探讨。

一、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

我国有关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最早是从环境会计的研究开始的。李若山教授与葛家澍教授在1992年发表的《90年代西方会计理论的一个新思潮——绿色会计理论》,首次向国内介绍了西方的环境会计。这以后,越来越多的学者积极响应,对环境会计的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就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这方面的研究来说,我国还处在初步探讨和研究阶段。
随着我国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企业也将面临着类似于发达国家的企业所面临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外部压力和环境会计信息需求。特别是作为我国企业代表的上市公司代表着国内比较高水平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所以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行为不仅有利于我国企业环境会计的发展,也有利于增强我国会计界和企业在国际上的影响。
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环境会计制度,企业内部也未建立环境会计体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企业应用的《企业会计准则(2001)》除了简要提及绿化费和排污费等环保支出外,并没有规定企业应如何确认、计量和报告环境成本及业绩。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增加了与环境有关的内容,但是仍不完善。国家环保总局于2003年颁发的《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和2008年颁发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中,对环境信息披露做了相应规定。我国法律对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

1、我国法规对企业污染费用的处理要求

我国法规中有很多对污染费用处理的规定和要求,对环境保护产生了一定的制约作用。向污染单位征收排污收费的法律依据是《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除此之外,国务院还颁布了两个专门法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国务院国发21号,现己失效)、《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与此相应,在原《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中,对排污收费制度作出过补充规定;《工业企业财务制定》也有将排污费列入“管理费用”的规定等。而这些法规主要是通过罚款等财务手段强化企业内部工作,没有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的要求,其结果必然足减弱企业的环境保护压力,影响相关人员的正确决策。

2、现有法规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

尽管我国现已基本形成了环境法律法规的监督体系,但是却缺乏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评估标准。目前,关于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还主要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1)中国证监会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定
2001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一招股说明书》的通知”中,有三个地方提到相关环境会计信息的要求,其中第四节“风险因素”第四十三条——关于业务经营风险,应说明过度依赖某一重要原材料、,产品或怎么写作、自然资源或供货渠道以及客户的风险。第四十七条——关于募股资金投向风险,应说明投资项目因市场、技术、环保、财务等因素引致的风险。第四十八条——关于政策性风险,应说明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引致的风险。
上述规定只是要求在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环境风险因素并没有严格规定环境会计信息的内容、披露方式等。对于上市公司的年报,更没有关于环境问题的具体而明确的披露要求。
(2)国家环保总局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定
国家环保总局在2003年至2005年全国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中提到了规范上市公司的环境审查制度,2003年发布《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2004年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紧急通知》(环发(2004)12号),2007年8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环境会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己于2007年2月8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一次局务会议通过,以予公布,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以上几种文件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内容等做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在实务操作中,企业的环保责任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没有公认的计量基础,环境会计信息收集与计量存在问题,这些都影响了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我国现行会计制度中。还未建立与环保费用配套的会计核算体系。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产生严重的影响,对此,企业应该承担起向社会公众披露有关环境会计信息的责任。可见,我国企业环境会计报告的发展明显滞后。

二、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1、环境会计规范缺位

政府鼓励理论界与实务界进行积极的研究与讨论,并通过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的形式,督促企业提交环境报告,或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环境信息。然而迄今为止,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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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我国已经颁发了大约28项环保法规和70余项环境规章,确定了排污收费、限期治理、落后工艺和设备限期淘汰、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有效地环境管理制度,但有关环境信息披露的规章条文较少。尤其是环境会计准则和规范的缺位,造成环境会计从理论上缺少统一的规则和方法,企业缺乏规范指导,缺乏信息披露的压力,实务中有很大的随意性,多数公告的环境会计信息并不具有可比性和相关性,不能支持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

2、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比例不高

大多数企业对环境缺乏管理,所以不能提供环境方针方面的信息;而同时,企业又倾向于披露利于树立良好形象、不公开容易带来负面影响的环境会计信息.但是从时间上来看,历年来的数据表明,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比例明显有提高的趋势。

3、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体范围较窄

环保总局在《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中规定的环境信息公开范围为“超标准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其他企业可以自愿进行。到目前为止,我国的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企业在数量上有了较大的增长,但仍然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尤其是强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体范围较窄。这不利于政府和公众对企业环境信息的获取,以及对企业的环境社会责任进行评价。

4、政府部门和相似度检测机构的监督指导不利

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是相关利益者决策和管理的重要信息之一,要具有合法性、公允性、可比性、明晰性等质量特征。企业环境会计信息客观上也要求独立的第三者对其进行评价和鉴证。而我国在这方面做的还十分不足,企业对环境审计也没有主动要求,政府相关部门监督指导缺少统一标准,随意性很大。

三、对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建议

1、完善环境立法工作

我国从1979年开始己制定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十几部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的法律。
环境会计实务与环境法规之间联系密切,是因为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制度的强制性要求,大多数企业将不会为减轻生态环境破坏而自觉增加支出。即使增加了相关环保支出,大多数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仍不乐意主动的向社会披露这方面的信息,害怕有损他们企业的环保形象。而要推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发展,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虽然己经建立了大量的环境法规,对企业提出了或多或少的环境要求,但许多法规的规定是相当概括的和原则性的表述,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相比之下,美国等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则相当具体,这种具体的要求是信息披露规则制定机构和企业会计人员展开具体操作的基础。鉴于这些问题,我国政府部门、国家环保部门应该完善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在立法时要注重法律、法规的实务操作性,争取制定出更多、更好的法律、法规,以此推进环境会计的发展。

2、提高公众和企业的环保认识,从内部强化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驱动力

目前,从国家到个人,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日益增强,但对环境会计信息的需求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期望,从而不能直接促进和推动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注重环境问题,并将企业环境会计信息进行全面披露。因此,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引导公众重视企业环境问题,造就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与此同时,企业管理层的环境责任意识较弱,经济效益高低是衡量业绩的硬性指标,企业很少关注环境效益。故应引导企业关注长期可持续发展,承担社会责任和由此产生的成本,赢得良好声誉和组织的认同。同时,引导企业认识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提高自身竞争力的有力手段之

一、强化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内部驱动力。

3、加强政府部门和相似度检测机构的监督指导

企业大多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不会全面如实的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所以,政府和相似度检测的监督指导必须加强,包括行政管理监督和专项环境审计。政府可以通过加大环境执法和惩处力度,迫使企业认识到环境问题对企业经营所带来的风险,使更多的企业关心环境保护,接受绿色经营理念,并引导企业自愿进行环境保护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4、深入开展环境会计理论研究

“理论的存在是为实务怎么写作的。”会计理论的完善程度直接影响到会计实务。因为环境会计方法体系具有多元化,核算对象具有复杂性,尤其是在计量环节上还没有突破,使得当前环境会计缺乏与实务相结合的理论支点,其结果就是环境会计实务没有相应的理论指导,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出现盲点。
会计理论界应该对环境会计这门新兴学科进行深入地探讨与研究,力求解决诸如计量、成本确认等基本理论问题,以突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的障碍。加强环境会计的研究必须借助于适当的理论导向:一是政府或相关部门应该恰当地引导会计理论在环境会计方面做些研究;二是应该成立环境会计理论及运用专题课题组认真研究出相应成果。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我国的环境会计理论水平,促使环境会计理论早日与会计实务相结合,突破实务操作的主要障碍。
经财政部批准,我国会计学会成立了“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其目的是促进我国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的研究。这是继中国会计学会“中国特色会计理论方法体系”等6个专业委员会之后成立的又一个专业委员会。2001年8月9日,此委员会召开代表会议就我国目前环境会计应研究的课题进行了讨论。委员认为,我国环境会计应从环境会计报告的需求者、环境会计的切入点、环境会计报告的模式以及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等方面开展研究。此外,我国会计学会环境专业委员会近期还将通过研讨会、调研、有奖征文、出版图书等一系列活动推动此项研究的深入展开。我们应该相信,在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努力下,环境会计的理论体系将会逐步完善。

5、培养具备环境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会计人才(1)企业环境会计人才的培养

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工作面临着更大的挑战。一方面,会计相关方面的变化越来越快,对会计人员在适应性、灵活性、知识更新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会计空间的拓展越来越广,对会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全面、广泛、多样,所以,企业会计人员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不被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所淘汰。环境会计既涉及会计知识,又涉及环境经济学、环境保护学等知识,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专业性和综合性,这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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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会计人员虽有丰富的财务知识与经验,但是却不具备足够的环境科学知识,对碰到的需要环境科学的专业知识的特殊问题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准则及法规的不断完善,预示着企业会计人员仅仅具有会计、审计和经营管理的知识和技能已不满足很好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企业财务状况的要求。企业会计人员环境科学专业知识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我国开展环境会计实务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障碍。因此,为顺应环境保护发展的要求,企业会计人员应从几个方面培养自身的素质与技能:(1)了解与环境及环境保护相关的基本专业知识;(2)学习我国已经出台的与环境相关的法规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准则,并能准确做出与环境相关的账务处理;(3)掌握企业环境的相关内部控制及风险评估的流程。合格人才的培养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培养单位对环境会计事业发展的足够重视。所以,企业应该通过开设环境相关知识的培训等方法,为会计人员素质与技能的提高提供有效的途径。
(2)注册会计师环境会计人才的培养
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财务报表的审计过程中的又一个关键问题是:注册会计师必须评定公司的环境或有负债、责任和相关风险的揭示及顾客对此的反映,此外还要另外考虑受污染的资产和有害废物的揭示,与环境问题相联系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上市公司坚持的可适用的环境法律和规则,和与环境问题相关的规则。
在目前的阶段,我国注册会计师队伍中缺乏必要的具有环境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因此,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审计的资格可能会受到质疑。1997 年,环境审计证实委员会成立了,这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的组织,目的是对环境审计者的审计资格给予证明。一个注册会计师如果想获得 BEAC 14000PLUS 的证书,就必须成功地通过考试、曾经接受过适当的教育并有环境审计经验。IIA会为相关人员提供全面的课程,并为准备参加BEAC审计师考试的人员提供环境审计方面的培训。我国也可以参照此方法进行,借以提高注册会计师关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恰当与否的职业判断力。
参考文献:
张天楠,李晶晶.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决策与信息(下旬),2010(5).
耿建新,焦若静.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初探[J].会计研究,2002(1).
[3]王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几点思考[J].财会与审计,2009.
[4]汤正雄.论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D].西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集,2007.
[5]范永太,乔引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财会通讯,学术2005(10).
作者简介:董阳,女,现就读于河海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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