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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理念下循环经济政策设计优化

收藏本文 2024-02-17 点赞:16803 浏览:72303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分析生态文明理念指导循环经济政策设计的必要性,阐述生态视野下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原理与机制。在此基础上,提出基于生态文明理念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优化路径,即通过加强政府、企业和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能力,激活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力;通过制度创新完善政策环境,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在驱动力。
关键词:生态文明 循环经济 政策设计
生态文明强调积极协调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人与社会三类关系,要求人类创造物质成果的生产方式的生态化,要求经济发展方式的可持续化。循环经济以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环境负荷为核心目标,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式,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客观要求。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在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导下,探讨循环经济政策设计的原理与机制,提出循环经济政策优化的具体思路,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作用。
以生态文明理念指导循环经济政策设计的必要性
生态文明是针对工业文明所带来的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困境,人类选择和确立的一种新的存活与发展理念。在价值观念上,生态文明强调人类要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在实现途径上,生态文明反对工业条件下追求无限增长的“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发展模式,提倡“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型发展模式(王丽珍,2011)。循环经济强调生态系统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倡导符合可持续发展的、与环境和谐的发展模式,即要求以对废弃物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方式发展经济,在最大程度上减少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投入,降低向环境中排放的废弃物数量和对环境的危害,实现经济发展的低投入、高效率和低排放。可见,循环经济的内涵完全符合生态文明的要求,是生态文明观的集中体现。
虽然我国已将循环经济提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高度,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推进循环经济的各项工作,但现有政策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集中表现在没有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中的一部分予以具体化,使得现有政策与循环经济的具体实践之间缺乏一致性,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政策仍然游离于主体经济政策体系之外,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并没有通过具体的政策措施加以细化。究其理由,主要是缺乏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的准确把握,在开展政策设计时缺少科学、清晰的规划思路,相关政策之间未能形成有效衔接与配合。以生态文明理念指导循环经济政策优化,能够在宏观层面使生态文化融入到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在微观层面能够将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渗透到具体的政策制定过程中,有助于形成推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合力。
生态视角下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原理与机制
从生态视角探讨循环经济政策设计理由,关键是要将生态理念纳入政策设计的考量范围,解决生态系统以及社会经济系统的协同演进理由。

(一)循环经济政策系统的概念与内涵

循环经济政策,是指一国政府以构建和推进循环经济为目标而制定的关于引导、调节和管理政府、企业以及公众等主体行为的一系列行动方案和行为准则。政策系统是指“由政策主体、政策客体及其与政策环境相互作用而成的社会政治系统”(陈振明,2003)。循环经济政策系统是指由循环经济政策主体、循环经济政策客体以及循环经济政策环境三个要素有机结合、相互作用形成的统一体。
循环经济政策主体即循环经济政策的活动者,包括各类直接或间接参与循环经济政策决策、制定、执行、评估和监控的个人、团体或组织。其中,政府肩负着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实现公共利益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职责,是最重要的循环经济政策制定主体。循环经济政策客体即循环经济政策发生作用的目标人群,可以大致分为企业(生产者)和公众(消费者)。循环经济政策环境是指影响和作用循环经济政策决策、制定、执行、监控、评估和终结的一切外部条件和因素的总和,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其中,社会环境下的政治状况、经济状况、法律状况、科技状况等等,在很多时候决定了政策工具的选择和组合,因此对循环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效果有着更为直接而重要的影响。

(二)基于政策系统与循环经济系统互动关系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

政策系统与循环经济系统的互动关系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循环经济系统的稳定运转对于政策系统提出了诉求。另一方面,循环经济政策系统通过政策理由的识别、政策目标的确立、政策工具的选择与组合等政策设计活动,对循环经济系统提出的政策需求予以回应。
1.生态视野下循环经济系统对政策系统的需求分析。循环经济系统转变了传统经济以单纯的经济增长作为唯一目标的发展模式,它以生态文明作为其发展的指导思想,着眼于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从生态学的视角重新审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坚持代际公平的原则,客观地考虑生态环境系统承载力对经济发展的规模限制,寻求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在完善的市场条件下,市场是稀缺资源有效配置的最佳方式。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主体,依靠市场上的等经济信号做出最优经济决策,从而在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整个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李慧明等,2007)。然而,外部性和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的存在,使得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受到严重影响。循环经济系统的内在特性要求政府合理地调整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从而规范和引导循环经济运转的路径,实现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多重目标的追求。
2.政策系统对循环经济系统需求的回应、循环经济系统的运转需要政策系统的支持作为保障,而政策系统的设计构造源于对循环经济系统的政策需求的回应,具体体现在政策理由的识别、政策目标的确立、政策工具的选择与组合等政策设计活动中。
循环经济政策理由主要表现为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下日益加剧的人类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以及循环经济领域存在的市场与政府的“双重失灵”现象。由于“市场失灵”现象在调整环境资源配置方面的普遍存在,客观上需要社会、政府提供相应的制度规则加以矫正或修正。然而,“生态文明理念下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优化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政府管制的实践表明:市场解决不好的理由,政府也不一定能够解决得好;即使政府能够解决得好,也不一定就是十全十美。这就存在所谓的‘政府失灵’或‘公共失灵’”(周小亮,2001)。循环经济政策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合理的政策设计,纠正循环经济领域中存在的市场与政府双重失灵现象,以利益驱动机制激活循环经济系统运转的动力,促使经济行为主体(生产者、消费者)主动转变自身的行为方式,从而规范和引导循环经济的运转路径。循环经济政策实践所涉及的内容广泛、形式多样,不同类型的政策工具之间在功能上存在互补关系。法律作为一种强制手段,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能够有效地推动政策目标的实现。而经济激励工具和能力建设工具则更有助于激发企业和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循环经济实践由生产领域到社会层面的逐步推进具有重要作用。基于生态文明理念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优化路径

(一)明确主体功能定位以激活循环经济政策设计优化的内在驱动力

首先,变政府“主导”为政府“引导”,实现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是由传统经济向循环经济这一变革的推动者,主要职能在于制定科学的政策目标并通过适当的约束和激励政策工具,对企业和公众形成有效引导,促使其积极主动参与各项循环经济政策实践。其次,整合循环经济管理机构,实现由部门“各自为政”向政府内部“协同合作”的理念转变,推动政府环境管理模式创新。再次,通过完善绿色采购政策,发挥政府在社会范围内的可持续消费模式引导作用。
其次,建立循环经济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动力。企业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实践主体。经济手段是循环经济治理中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体现为一种政府对经济的间接调控,强调转变市场规则来影响调控对象的经济利益,通过市场机制与信号来调整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周国梅等,2010)。要想激发企业主动采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清洁生产方式,必须通过税收、财政补贴等经济激励政策,对企业形成有效的利益驱动。尝试推行符合循环经济理念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加大对循环经济生产流程管理的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企业循环经济生产流程管理组织,引领企业开展循环经济。
再次,提高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实践的意识和能力。公众作为消费者,是循环经济发展的最终驱动主体。为了提高普通消费者的参与,政府首先应在披露因盲目发展经济造成环境污染理由的同时,加强发展循环经济所带来的生态环境理由的改善对人们生活质量有效提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使公众在思想意识上首先确立经济发展、生活改善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观念。其次,从增进人们生活质量提高和增强生活便利性的角度,加强对使用再生材料制作的产品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的绿色消费方式。再次,应重视行业组织和其他非政府组织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完善鼓励环保NGO发展的各项法律规范,为其功能的有效发挥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通过制度创新增强循环经济政策优化的外在驱动力

1.完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推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正式制度变迁。加快《循环经济推动法》配套法规的制定。《循环经济推动法》在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中处于基本法地位。从法律调整的策略上看,《循环经济推动法》具有明显的政策性立法特征,该法较多地强调政府的怎么写作功能,在规范方式上采用大量的任意性规范、授权性规范和鼓励性规范。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据各行业自身特点,制定完善有关废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品强制回收以及公众参与等方面的配套法规,以增强《循环经济推动法》的可操作性,促使各行业在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各个环节建立起循环经济保障机制。
2.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和机制,使资源体现生态稀缺性。政府应当推动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在符合宪法对自然资源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特点,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各类自然资源使用权人的主体范围,建立多元化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体系。此外,政府应努力规范排污权交易市场,转变自然资源无生态文明理念下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优化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价值、无产权的经济制度基础,使排污权成为企业的一种生产要素。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深化资源性产品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为自然资源产品的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方向指引。政府应构建合理的自然资源体系,特别是要提高初始资源的,促使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原材料的浪费和废弃物的排放量。
3.建立完善的循环经济信息公开制度。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废弃物排放企业必须定期向社会公布废弃物的排放、治理情况以及企业的清洁生产状况等,使得以废弃资源为原料的循环型企业能够及时全面地获取废弃物的相关信息,运用舆论监督形成对循环经济政策客体的压力与行为约束,并增加活动的透明度,在循环经济的各类利益主体之间形成相互牵制与约束的制衡结构。
参考文献:
1.王丽珍.循环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初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2011(3)

2.陈振明.公共政策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闫敏.循环经济国际比较研究.新华出版社,2006

4.李慧明,王军锋,左晓利等.内外均衡,一体循环—循环经济的经济学深思.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5.周小亮.市场配置资源的制度修正—引入制度变量下对新古典理论的再探讨.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6.周国梅,曾维华,周军.区域循环经济.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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