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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完善站

收藏本文 2024-02-15 点赞:23841 浏览:108004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安全生产”,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制约措施,避开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以保证以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不仅是对企业和职工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更是安监部门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劳动安全的的法律依据和准则。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系统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安全也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关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展和进步,现有安全生产法律中的一些规定已经与实际情况出现了不相适应,特别是社会化大生产日益分工细化和协作紧密,生产经营活动更为复杂,暴露出现有安全生产法律系统在监管范围、执法体制、责权对称、法律责任设置等方面的不足。实际上,一些地区已经通过立法和政策对此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调整,虽然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上位法的限制,无法以根本上得到改善。特别是以中小型企业为监管对象的基层,企业参差不齐,情况多变复杂,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不足对基层安监工作的影响更为显著。由此,应当在监管范围、执法体制、责权对称、法律责任设置等方面,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安全进展。关键词:安全生产制度论文基层论文监督管理论文改善论文

    中文摘要4-5

    Abstract5-8

    引言8-10

    一、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进展历程和现行系统10-14

    (一)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的进展历程10-11

    (二)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现行系统11-14

    二、 我国现行安全生产法律在基层安全监管方面的不足14-36

    (一) 安监部门的监管范围不够明确14-19

    (二) 安监执法体制不合理19-20

    (三) 监管主体权责不对称,监管手段不足以实现监管目标20-21

    (四)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众多,部分法律法规的不一致带来执法困难21-24

    (五) 部分违法责任设置不合理24-32

    (六) 预防性条款过少32-36

    三、 改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在基层监管方面的倡议36-53

    (一) 进一步明确安监部门的管辖范围36-38

    (二) 理顺监管体制38-39

    (三) 明确权责,保障监管39-41

    (四) 对现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整合,减少法律文件的冲突41-43

    (五)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的法律责任加以调整43-50

    (六) 改善预防机制,使“事前监管”成为安监工作的重心50-53

    四、 结语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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