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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转型期件情况设计

收藏本文 2024-04-10 点赞:3830 浏览:11913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本文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较全面调查了阜新市转型期件的情况,对比总结转型期内件变化情况,分析和描述阜新市件的现状,旨在为阜新转型十周年社会安全情况的总结提供参考。
关键词:阜新转型期件

一、数据来源情况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行政管理系的9名师生组成调研小组,在2011年的暑期开展了阜新市件的调查。此次调查主要通过问卷和访谈两种调查。问卷调查共有两类问卷,一类是市民问卷,另一类为政府机关问卷。发放市民问卷200份,回收197份,有效问卷194份,有效率为98.5%;发放政府问卷70份,回收68份,有效问卷65份,有效率为9

5.6%。文中所用未注明出处的数据均为本次社会调查整理和分析的第一手数据。

二、阜新市转型期件变化情况

1.与全国的横向上对比数量较少,规模减小

通过问卷调查和文献数据整理,以及阜新市转型期件的变化情况与我国的件变化情况进行横向分析,发现阜新市转型期件的趋势与全国的趋势存在差别:全国件数量增多,规模扩大而阜新市转型期件的规模越来越小,参加人数越来越少,暴力性越来越弱,强度也越来越低。
据有关部门统计,1993年我国发生件8709起,1995年发生件1万起。1995和1996年增长速度在10%左右,1997至2004年期间的年均增长速度高达25.5%。1999年发生件3.2万起,2003年发生件5.85万起,参与人数300多万人次,比2002年分别上升14.4%和6.6%,2004年发生件7.4万起,2005年发生件8.7万起,2006年约9万起,2007年已经超过8万起,2008年9万起,2009年突破10万起。全国件数量增多,规模扩大(见图1)。
在2000年时,辽宁省厅曾将阜新列为省“最不稳定的地区”。而在本次的调查访谈中,有关政府机关透露了在阜新市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十年里,件发生率同比下降20%左右。在调查中还发现,阜新市转型期件的规模越来越小,参加人数越少,暴力强度越来越低。

2.与自身的纵向上对比呈现多元化

通过对比分析,阜新市件在城市转型十年中自身纵向比较发现有以下几种变化:一是涉及领域多元化。在本次调查中发现,阜新市近年发生的各类件,所涉及的领域呈现多元化,有经济、政治、社会等各个领域,已不再像在城市转型初期大部分都是涉及煤矿下岗职工的问题。二是表现形式多元化。通过文献调查法和访谈调查发现,在城市转型初期很多件都是涉及煤炭下岗职工问题,当时下岗工人拦车堵路情况时有发生,阜新市经济转型办公室的一份情况介绍显示,2000年一年内,阜新共发生4次拦截国家铁路事件,封堵市区主干道事件12起。而经本次调查发现,阜新市件的表现形式有集体、集会、游行、等,较之过去少了很多暴力行为。三是参与主体多元化。参与主体也呈多元化,包括下岗职工、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农民、个体企业主乃至各阶层人员,涉及的主体广泛,不再是以前的单一的煤矿下岗职工。
综上所述,阜新市转型期件发生的几率减少,规模变小,采取的方式趋于非暴力化,总体发展趋势与全国的相比呈现减少缓和的趋势。这反映了阜新市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型取得了较大的成就,社会矛盾得到了缓解。
三、阜新市群体性

摘自:学术论文格式模板www.udooo.com

事件预警及处置情况
尽管阜新市的十年成功转型对件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控制和缓解作用,但是根据暑期调查的数据显示,目前阜新市件预警及处置中仍存在的下列问题,应该引起人们的关注。

1.群众认识不深,态度冷漠

有3.1%群众对件非常了解,9.8%比较了解,45.9%一般了解,38.7%不太清楚,2.6%完全不了解。由数据分析发现,阜新市群众对件的认识不深,只有少数的市民了解得比较透彻。当向市民问及发现件苗头,会不会向政府部门报告时,5

6.7%回答不会。反映出群众对件的认识不深,对预防件的态度冷漠。

2.参与主体多为“弱势群体”

虽然阜新市件参与主体呈现多元化,但是大多数都是“弱势群体”。调查中,在问及阜新市件的主要参与群体时,有105人选择“下岗职工”,有31人选择“离退休职工”,两项占被调查者的70.1%。阜新市煤矿资源枯竭、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突出,尤其是那些没有稳定生活来源的人群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他们大多受教育程度不高,能力有限,一旦“失业”,很难再就业,极易成为件主体。

3.矛盾双方主要是群众与政府机关

有66.0%的被调查群众表示自己直接或间接参与或了解的件的都是群众针对政府部门的,通过分析,原因有二:一是煤矿破产后,包袱直接甩给了当地政府,很多遗留的或现存的问题都集中于政府身上,极易出现矛盾转移和激化的现象;二是群众自身利益受损后,政府部门不能合理解决,导致群众通过件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和诉求,以求维护和实现自身利益。

4.政府机关与群众看法存在差异

在调查“当发生的一些件时,政府的处置方式”这同一个问题时,74.2%的群众认为不能解决问题,而60%的政府相关在职人员认为解决了问题。群众觉得没解决问题,但是政府却感觉良好,双方没有沟通,政府不能站在群众的角度看问题。政府机关和群众的看法不一致成为件处置及预警工作不能令人民不满的障碍。

5.公职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应当对预警及处置件的法律法规有较深的了解,但阜新市党政机关人员中只有10.8%的被调查者对阜新市处置和预警件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当了解;在访谈中,许多被询问的公职人员在回答问题时没有体现出应具备的法律素养。

6.缺乏对政府机关公职人员培训

阜新市被调查的党政机关人员中只有40.%的人参加过预防和处置件的培训,此中61.6%在其职业生涯中只参加了1-2次的件处置演练,说明阜新市党政机关人员关于件的培训太较少。通过访谈还发现,很多被安排参加政府机关公职人员的件处置的培训也不重视,态度不端正。

7.现存的预警机制没有走“群众路线”

阜新市有对件处置及预警的机制和相关的预案,但是,在党政机关中有60.0%的人员中表示自己所在部门有应对件的预警机构和预案,而在社区中仅有25.3%的群众表示自己知道所在社区有应对群体事件的预警负责人员。阜新市虽然有较好的机制和制度存在但多在“高堂”之上而没有走“群众路线”。
件近年已引起全国各地的关注。本文结合阜新市城市特性,调查和分析城市转型十年间件的情况,依据第一手数据,阐明现状,为市政府总结阜新转型十周年的社会安全情况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胡百精.中国危机管理报告(2008-2009).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207
岳颂东.社会发展研究部.解决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社会问题刻不容缓——辽宁省抚顺、本溪、阜新市贫困、失业和人居环境问题的调查[J].调查研究报告,200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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