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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完善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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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目前,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在征收缴纳、支出、管理、投资等方面存在突出理由是政务与事务混淆,管理体制和运转机制不完善,基金运营规格不高,基金投资渠道狭窄,政府管理资源短缺。完善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策略是:继续升级养老基金运转规格;拓宽社会养老基金的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基金的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转机制。
[关键词] 黑龙江省;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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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目前状况

2009年12月,黑龙江省的14个县成为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单位。当前,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具体在基金征收、支出、管理、投资这四个方面来分析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目前状况:

(一)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缴纳方面

农户个人出资方面,要求参保农民必须依据相关的标准上缴保险的费用。基本标准是100-500元的5个档次,每个档次的间隔是100元,而最高的缴费标准不能超出1000元,参加新农保的农户每人依年度自行选择不同的档次缴纳费用,截止60周岁为止。按照规定,距离支付年龄多于15年的,需要以年为单位缴纳费用,而且不得低于15年。集体给予的补助主要是依据村集体的财政条件给予不同档次的补助,参加保险的农户能否获得集体的补助取决于村财政,条件好的补助标准高一些,条件差的标准低或者没有,标准的制定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一般情况下集体的补助按照参加保险的农户每个人一年不能高于1000元,而参加保险的农户每个人获得的集体补助总额不得多于4万元;若多于标准的,需要通过试点县统计之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二)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方面

农户个人的养老基金与基础养老基金一同构成了参加新农保的农户的养老金。后者是55元人/月。参加保险的农户能够支取的养老金的总数是个人部分加上基础部分。前者每月支取的数额是参加保险农户到60周岁的时候个人户头里总款数除以139。支取的要求是新农保制度开展之后,试点的地区年龄60周岁、没有享受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农村户口的老年人,经试点县新农保经办机构审批后,可以每月获得养老金。支取形式是新农保养老金由经办机构每月采取社会化发放。

(三)养老保险基金的经办管理怎么写作方面

采取先进的管理模式、改善怎么写作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新农保费用的缴纳、养老金的支取以及基金账户的管理需要指定或委托相应机构经手。新农保的各项管理工作的经费来源于财政,不可以在基金账户中支取。另外,保证新农保经办机构的怎么写作效率提升。健全新农保操作流程的相关机制,形成标准的新农保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在省市两级监管的指导下,形成县—乡(镇)业务运转平台。

(四)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方面

新农保基金的运营,必要依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实施。在试点运营时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采取县为基本单位,基础和个人账户两部分养老金采取独立管理,等时机成熟,升级统筹规格。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划入社会的基金财政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采取双线管理,完善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策略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独立下账,依据规定保值增值。
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在某种程度上仍然处于过去的农村养老保险的状态,从管理规格到资金筹集方式等方面亟待做出系统的分析,并给出解决的措施。

二、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的主要理由

(一)管理体制有待完善

由于黑龙江省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实行的是县级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在运转机制上表现的最大的不足就是政务与事务混淆,在角色上,一方面从事基金管理,一方面从事基金投资,难以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和定位。因为政务和事务职责未能较好的划分,就会出现多头领导的状况。政府需要负责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规章的出台以及基本的行政事务处理,宏观上监督管理各类养老基金组织的运营,放开具体的事务处理。依据相关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负责进行养老基金运营监管的机构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实际上,这一要求在诸多地方基本上没有实现,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也多流于形式,收效甚微,甚至委员会成为了经办机构。正是因为这种机制上的不完善,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诱发了许多政府违规现象。

(二)基金运营规格不高

《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中明确要求养老基金的管理单位应当是县,采取统一的监管。现行的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通过个人基金账户操作,其中主体部分是个人对账户缴纳费用,集体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在政策上接受政府的必要扶持,这种方式在试点地区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机制的影响,加上管理机构缺乏足够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支持,使基金收益长期较低,未能转化成规模效应,运营规格不高,无法实现养老基金增值的目标。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还会滋生政府对基金的滥用。

(三)基金投资渠道狭窄

按照《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本要求,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方式是通过银行存款,或者是国家债券的购写。在存款利率和国家债券的利率不断降低的情形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很难实现增值,甚至保值都做不到,譬如银行利率从1993年的12.06%降到2011年3.50%。因此,要想吸引农民自愿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困难较大,致使养老基金的投资渠道狭窄。这限制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

(四)政府管理资源短缺

管理资源不足是阻碍政府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影响因素,其中主要是高素质基金人才少,基金管理的信息系统落后和管理机构的办公费用不足等几个方面。依据《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要求:在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险组织机构中必须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以及工作岗位,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且都要具备从业资格。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基本上是以三个层次的政府经手,分别是县、乡和行政村,出现经办人员总体不够的现象。并且各级人员的工作职责划分也不清晰,对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业务常常效率很低,尤其是在人员需求十分明确的几项工作中,如对参保对象的情况排查、相关政策的解读、基金核查方面等更是捉襟见肘,伴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增大,这种人才瓶颈的限制更为明显。另外,缺少标准的管理软件,养老基金管理在部分地方处于传统的人工方式,工作程序复杂,效率较低。稽查部门需要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过程中的基本业务流程进行检查,且要保证检查的日常性。使每一工作都能做到高效、透明、准确、信息完备,分类明确。新农保试点阶段,基金管理由于统筹层次不高,在行政经费不足的情况下,挪用和侵占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完善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策略

(一)继续升级养老基金运转规格

在已有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稳定运转的基础上,调整试点范围,必要的可以通过省直管,升级管理规格。转变原有的县级主管的分散局面,建立高规格的基金管理模式,发挥规模效益。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政府干预,进而保障养老基金的安全,不被恶意挤占,随意挪用。最终,通过社会养老基金的运转规格的不断升级,实现其保值增值的目标。

(二)拓宽社会养老基金的资金来源渠道

按照目前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规定,黑龙江省实施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渠道还比较狭窄,尤其是其中应当占据主体部分的农民个人出资缴纳的比重还较低,因为没有比较标准的缴纳规定,农民一般情况下都会选择低档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养老补贴受到地方财政的限制也很难发挥作用,因此难以满足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发展需求。
政府需要拓宽养老基金的资金筹集渠道,选择合适的养老基金的资金筹集方式和筹集的途径,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总体规模,同时做到科学有序的支付,实现农户的意愿。一是要加大农户缴纳的额度,提高农户缴纳费用的规格。这就需要不断的提高农户的收入水平,增强农户的基金缴纳能力,转变农户的传统观念。通过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升级产业结构,完善农村劳动力市场,增加农产品流通的效率,提高政府扶贫效果,加速推进土地自由流转,完善农业保险机制。二是调整集体和政府补贴的方式。在充分考虑现有财政状况的基础上,转变政府补贴的形式,通过奖励代替补贴,充分调动农户的参保意愿和积极性。三是鼓励社会资金的加入。对于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来源,可以鼓励社会资金通过参股及其他形式加入,提高其回报效益,刺激社会资金流向农村养老基金领域。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瓶颈,需要有政府各项政策的大力扶持。主要是财政扶持、税收扶持。从财政视角,应当在地方财政预算内容中,调整政府补贴在财政总体支出的比例,建立动态性的浮动机制,地方财政收入增加的同时保证养老保险补贴的动态增加,且应当保证政府补贴资金的效率。政府的财政扶持是保证农民参保档次高低的助推器,要实现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基金的快速稳定健康的发展,转变农户的弱势状态,必须提高财政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财政扶持作用,调动农户和社会的积极性,巩固前期取得的成绩。
从税收扶持视角,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过程中,要借助税收的扶持力量,在社会保障税源中分列恰当的比例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发挥税收对于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的基本作用。调整税种内容,增加保险税的额度。提高农户参保意。利用税收征收的特点,依据国家规定,采取标准的、科学的税收管理,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缴纳比率。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基金的监督管理机制

结合黑龙江省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实际,对整个基金的运转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实时监督。充分发挥现有的法规效用,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到支付,采取常态性的监管。不断改善监管的形式,适应社会及环境的变化,推进资本市场及基金怎么写作管理机构的快速发展,进而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良性发展。
健全政府基金管理的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及交流平台,通过人员培训,提高基金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水平,充分借助信息网络发挥政府对于养老基金的监督管理作用,形成县级到乡镇到社区的信息传递体系,最终做到基金管理的透明。对于监督管理过程中在信息平台上发布的各类信息,应当做到真实可靠,内容完备,不同层级的管理部门都保证严格执行,及时更新基金信息,保证整个监管流程的畅通。
同时,完善农户的参与机制。农户通过信息平台,及时的了解个人基本的养老基金情况以及运转情况,可以发挥农户的群众监督作用,对基金的管理给予更广泛的监督。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信息公开,使个人基金账户透明,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基金的对于农户的基本生活的保障作用。继续加强政府管理问责机制。科学设岗定编,形成部门与部门之间、流程与流程之间、机构与农户之间的相互协作、互为监督的现代化的农业保险监督运转管完善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策略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udooo.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理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序运转。
[责任编辑:王凤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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