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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福建:为大病保险“趟路”

收藏本文 2024-03-25 点赞:8160 浏览:31826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img src="www.udooo.com/UploadFiles/2014-02/2/20142172876405629.jpg" alt="福建:为大病保险“趟路”" />前不久,保监会正式发布《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这标志着,大病保险真正进入全面铺开的实施阶段。
福建省是全国较早推出大病保险细则的省份,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近日,记者带着推进大病医疗保险的相关理由,专程走访了福建省医改办负责人。
记者:福建省针对大病保险推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哪些“地方特色”?
负责人:201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卫生部等六部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医改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经过精心测算,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于2012年11月由福建省政府印发实施。《实施意见》有4个主要特点。
一是大病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福建省为进一步提高大病患者保障水平,提出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合规医疗费用至少应涵盖现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怎么写作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合规医疗费用至少应涵盖现行的新农合诊疗项目目录(包括医疗怎么写作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及调整后的新农合药品目录。这就比之前的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报销目录、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扩大和提升。并规定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各统筹区域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当参保(合)人员个人扣除基本医保报销后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即转入大病保险。
二是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和封顶线较高。福建省规定,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员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即进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扣除基本医保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最高支付限额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原则上不低于20万元,也就是说原则上不设封顶线。
三是提高特定病种和困难群体的保障水平。这部分工作是根据近年来福建省已经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充补偿和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基础上的有序衔接和完善,也是福建省大病保险工作较为有特色的内容。我们要求各地要在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特定病种和困难群体保障水平,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衔接。同时,对符合民政部门和省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体,在获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的基础上,再给予进一步的医疗救助。
四是提高医疗费用报销的一站式怎么写作水平。为了让群众更方便报销,减少“跑腿垫资”的成本,福建省将进一步提高医疗费用报销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怎么写作平台,实现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时,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和省红十字大病救助进行同步报销补偿。
记者:大病保险由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属于公私合作的一种。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有哪些优势?
负责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在坚持普惠的基础上,提高大病的保障水平,提高患者救治质量,对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既能大幅提高保障水平,为医药、医疗改革创造条件和打好基础,同时通过引入商业健康保险专业优势,强化支付方式改革,从而推动医药、医疗改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兼顾公平与效率,强调政府在大病保险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规划筹资和监管指导等方面的主体地位;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写大病保险的方式,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转效率和怎么写作水平,拓展和延伸了基本医疗保障的功能,提高了大病患者实际费用报销比例,将会有力推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从扩大范围向提高质量的重大转变。
记者:《意见》指出,实施大病保险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制约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福建省在这方面是如何考虑的?
负责人:《实施意见》规定,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健全招标机制,规范招标程序。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制约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建立起以保障水平和参保(合)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办法。对于超额结余及政策性亏损建立相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在年度末大病保险资金有结余的前提下,商业保险机构可在结余额中提取一定的承办怎么写作费增量。政策性亏损先由风险调节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支付,不足时由政府财政给予补助。截止目前,福建省首先开展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的漳州等市刚完成招标,具体盈亏情况须待年底统计。
记者:据了解,《意见》实施以来,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很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形?政府在挑选险企时比较看重公司的哪些特质?
负责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由政府主导,采取商业保险机制运转的一项制度安排,既是党、国务院对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战略部署,也是对保险业在风险管理、提供保障方面优势的肯定;既是保险业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更是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业务结构的重大机遇。
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如果经营得好,可以获得多种收益,包括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带来的业绩和品牌影响,以及众多衍生业务和综合开发的收获,还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因此,积极参与大病保险业务符合险企的总体发展规划。
对商业保险机构的要求具体包括3个方面。
一是严格商业保险机构基本准入条件。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总公司具有保监会审核同意的大病保险承保资质;总公司以书面形式同意其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在福建省经营健康保险业务5年以上(专业健康险公司、专业养老险公司除外);最近连续3年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重大处罚;在开展大病保险的统筹地区设有分支机构;配备医学等专业背福建:为大病保险“趟路”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景的专职怎么写作队伍,能够提供驻点巡查等大病保险专项怎么写作。
二是规范大病保险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要求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制约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建立起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办法。
三是要求商业保险机构不断提升大病保险管理怎么写作的能力和水平。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怎么写作,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全国网络等优势,为参保人提供异地结算等怎么写作。
记者:未来,福建的大病保险在监管及其他方面有哪些考虑?
负责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惠及全民,要把这件好事办好,加强监管尤为重要。这项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多方利益,要形成部门联动、全方位的监管机制。
一是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监管。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主管部门和招标人,通过日常抽查、建立投诉受理渠道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福建省保监局加强对辖区内大病保险业务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财政部门参与大病保险基本政策的制定,加强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审计部门按规定进行严格审计。
二是强化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管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怎么写作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商业保险机构要充分发挥医疗保险机制的作用,与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相关医疗怎么写作和医疗费用的监控。
三是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各地要将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协议的情况,以及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支付流程、结算效率和大病保险年度收支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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