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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会计人员职业环境与策略

收藏本文 2024-01-09 点赞:10800 浏览:45552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要更好地维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应重点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通过体制创新建立起科学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会计角色拆分;健全行业自律组织和维权机构;设立并运作好会计公司;会计人员应强化维权意识。
【关键词】会计;合法权益;维护
我国注册会计师和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环境复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完善会计法律制度,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效发挥会计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在新旧制度交替、并存的情况下,财务工作还存在一定的理由。例如:在某种程度上财务秩序还比较混乱,并且常常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有时甚至到了必须“打检测”的地步。笔者认为,理由的关键在于:政府和社会理应关注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维权,才有利于这一行业的长远发展。

一、理由的提出

从理论上讲,财务制度作为指导组织进行会计信息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会计人员职业环境及策略深思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严肃性,组织内部财会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实际操作时,一些组织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在财务数据的处理上“按需分配”。能够在会计信息中人为做检测,正说明了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制度化、法律化的刚性约束。如果将会计信息视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物品”,那么,它也具有相应的“制造者”和“消费者”。任何一个“制造”或“消费”会计信息的主体,都希望从“制造”或“消费”的行为中获取收益,于是常常出现在舆论导向上重效益轻执法的情况。
对此,人们议论比较多的往往是会计人员自我约束方面。诚然,一些企业内部财会人员监督意识不到位,以做好帐、管好帐为标准的会计工作考核使内控虚设,让领导者的某种意图左右着自己工作的原则,甚至少数有良知的会计人员也要为守住饭碗而为之。于是,有些企业弄虚作检测,人为制造会计信息,甚至有的企业及其领导人为达到偷逃国家税收、完成上级任务、个人出政绩等目的,不惜采取转移收入或费用,随意变更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人为调节利润,向不同的使用者提供不同的报表等违规手段操纵会计信息。
上述理由的出现,表面上看责任在于公司的会计人员,实际上,实践中的会计信息的制造和发布不是由会计人员独立完成,而是受到了多方的干预。这种出于各种目的的干预,使会计信息的质量、披露的完整性与及时性受到了影响,当这样的干预使会计过程偏离正常的轨道时,便产生了信息披露的不规范。一方面,尽管对会计工作早已立了法,会计人员执业的法治性、严肃性已跃然纸上,但是迄今为止会计人员的业务执法地位、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不为社会所广泛承认,仍然把会计人员视为法人代表的私有财产,会计工作听命于单位负责人的随意指挥,会计工作没有执法独立性。甚至我们的某些政府官员依然认为“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下,会计人员只是企业的雇员”,否认会计人员的监督职权,强调会计“要为单位负责人负责”,使国家最高立法机关赋予会计人员的职权徒有虚名。另一方面,当单位负责人授意、指挥、强令会计人员违法时,事实上会计人员的工作权利已经受到侵害,然而,按照新《会计法》的规定,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进行量刑惩处时,只是依据犯罪金额多少,而没有把侵害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权利作为定罪的依据(本来是双重违法),这就等于减轻了单位负责人的罪责。《会计法》只把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事实认定违法,而现实中大量存在的所谓事实却是给予“穿小鞋”、“软处理”,同时对打击报复的内容没作具体规定。这就说明,会计人员的合法工作权益没有严格的法律保障,法律赋予会计人员的职权在主、客观上被淡化了。
笔者不时听到有会计人员大发感慨:如今会计工作真难做,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会计人员总是由领导人或者老板直接管理和制约,对于国营企业来说,领导让会计为他作检测账以迎合上级要求的数字、应付上级的检查,或是要求会计没法把企业的钱搞到他自己的腰包里;私营企业的老板让会计为他作检测账,则是用以偷税,应付工商行政机构等管理单位,掩盖自己的资金违规行为和生产经营违规行为,甚至是篡改或隐瞒制造贩卖检测货的会计记录。如果会计如果不按这些领导和老板们说的去做,就会被领导或老板冷落,或者直接被解雇。
由此可见,如何维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业已成为必须重点研究的现实课题。

二、注册会计师和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环境分析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历史已有若干年,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数量都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幅增加,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下,涉及注册会计师的经济犯罪屡见不鲜,其中少数注册会计师走上了犯罪道路。但大部分注册会计师能够坚持原则,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也有注册会计师无辜牵连进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中蒙受不白之冤,注册会计师的权益得不到重视和保护。
注册会计师的权益因审计报告受到牵连的事例很多,尤其对上市公司的审计,上市公司提供虚检测的财务报表,加上审计策略、审计程序、审计成本等因素的影响,注册会计师要想全部发现这些理由比较困难,这不是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能力不够,而是职业环境复杂。目前,因为上市公司提供虚检测的财务报告,在接受处罚的时候,很多情况都会牵连为其做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这太不公平。
此外,注册会计师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权益也应该受到重视。目前,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注册会计师经常会遇到恶意招工、拖欠工资,以及股东之间的利益纠纷等理由,此类理由尤其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经常发生。近几年,屡见注册会计师的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尤其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存在。主要集中在几方面:一是恶意招工,因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业务量集中在每年1至4月份,为了压缩成本,中小事务所都集中在此期间招聘,把1至4月份作为员工试用期,让员工做繁重的工作,却给员工微薄的试用工资,而且试用期过后就辞退员工,这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绊脚石,并且严重侵害了注册会计师的权益。二是拖欠注册会计师工资、社保等理由。三是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四是股东之间的利益难以平衡,一旦股东之间发生利益纠纷,注册会计师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一旦出现此类理由,上诉到法院也是得不偿失,注册会计师维权比较困难,所以一般不会选择此种途径,因为维权的成本太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环境如此,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环境更令人担忧,尤其民营企业会计人员。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着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企业会计的管理一方面是为了企业的经营活动理财,另一方面企业会计还担负着证明企业没有违法违规和违反社会责任和社会道德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经常是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做出违法的事情。也许只有企业会计人员才能真正体会到自己的职业处境多么尴尬,其合法权益大体上没有保障。当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个人利益发生冲突而会计人员依法行事时,得不到单位负责人的支持,甚至遭受打击报复;当会计人员依法办事,与单位负责人的意图产生分歧时,会计人员越坚持原则,单位负责人越不满;当出现上述情况,会计人员依法向上报告时,单位负责人认为是打“小报告”、“告黑账”等。这些不良现象的结果,一般是以会计人员的失败告终,即使能取得一事一时的胜利,最终也面对着调岗分流,甚至下岗待业,遭受打击报复的厄运,这都导致了做检测账、查重账的现象。
许多企业会计人员反映,相对于注册会计师来说,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风险更大,尤其是民营企业会计人员,受企业高管很大的制约。多数经济犯罪案件中几乎都涉及会计人员,特别是一些涉案企业会会计人员职业环境及策略深思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udooo.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计人员经常受到牵连。会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想坚持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就很难协调与各个部门的关系,这就很有可能成为企业各个部门众矢之的。企业会计人员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还体现在经济犯罪中。在经济犯罪案件中,当涉及到会计业务或者会计人员时,往往侦查机关或者审判机关不懂会计,可能会出现错抓错判的情况,会计人员的权益不仅得不到保障,而且还有可能带来牢狱之灾。
社会对会计资料的重视和信任源于会计资料形成的科学性,这种科学性是长期的会计工作经过历史积累而形成的。会计工作起源于为主人理财,理财者必须要对主人诚实才能为主人所用,所以理财者要把自己的账做的清楚明白并容易让主人查证,主人为了管好自己的财产,也对理财者的账目进行了一些规定,使得记账者不能。在长期不断的改善中,会计的记账策略越来越科学。但是会计工作必须以真诚作保证,正是因为会计工作必须具有真诚性特点,现代社会管理都把会计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一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会计是最受重视的工作之一,中国也有会计法等一整套会计法规。然而现实中,国企领导、尤其是私企老板总把会计工作当作企业自己的事,可以任由企业自己编造。如果政府对会计工作的监管不到位,某些人就会通过检测资料轻而易举的取得他不该得到的利益,以至于相当多的会计人员在工作中要依靠做检测账才能保住自己的饭碗。企业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都有自己的行业组织,但在维权方面苍白无力,甚至有些根本涉及不到维权,并没有发挥行业协会的优势,真正帮助财会人维权。如果这些行业协会能够关注会计人的权益,帮助他们维权,将会引起社会的关注,这样才有利于这个行业的长远发展。

三、相关策略深思

现代经济活动由二种利益行为所左右,一是个人以及团体经济活动利益行为,另一个是社会经济活动相互关系的利益行为,这两种利益行为是社会经济活动统一的两个方面,缺少个人和团体的利益行为经济活动就没有活力,缺少社会相互关系的利益行为就没有现代经济社会的统一。相互关系的利益行为需要一定的社会管理来完成,这其中会计管理就最基本的一项内容,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比较重视社会经济活动的活力,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统一重视不足,以至于忽略了社会经济活动的相互关系的利益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不重视会计工作的现象。要更好地维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通过体制创新建立起科学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我国经济秩序混乱,发生大量活生生的经济犯罪事实,严峻地告诉我们:现行在职会计人员归单位所有,其切身利益受制于各单位法人意志,极大地限制了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助长了一些单位肆无忌惮地违法违纪,以至大案、要案、窝案和串案严重经济犯罪逐年上升。必须通过体制创新建立起科学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切实有效地规范市场经济中的法人行为,真正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笔者认为有必要成立独立的会计管理机构,通过统管统聘或委派,把分散在全国各单位的会计人员(不包括管理会计人员)在人事上管起来。唯有如此,才能使他们无后顾之忧,大家才敢说真话,办实事。

(二)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会计角色拆分

这需要工商、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合制定相关的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发完善会计委派制的文件和允许会计公司设立和运作的文件,同时财政部需要对《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等进行完善,增加财政部门监督会计公司的内容,将会计划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大类,会计从业资格分为相应的两类。

(三)健全行业自律组织和维权机构

应成立财务会计协会和管理会计协会,制定各自的执业行为规范,实行自律管理,维护会计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声誉,捍卫财务会计人员和管理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与职业形象。倡议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维权机构,已经成立的应该发挥其作用,切实帮助注册会计师维权,保护其合法权益。

(四)设立并运作好会计公司

要明确会计公司的性质、职责及其与行政、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制定合理的收费制度。如何确定收费标准对于会计公司的经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避开将收费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而可能产生的会计公司与签约单位合谋做检测的情况出现,需要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会同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作为会计公司的收费依据。

(五)会计人员应强化维权意识

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企业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向本企业领导报告。对于弄虚作检测、营私舞弊、欺骗国家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必须拒绝执行,并向试验区有关部门报告。会计人员有权参与本企业编制财务计划,对重大经济活动进行可行性研究,监督经济合同的履行。有权参加本企业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会议。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本企业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情况。如果有人对会计人员坚持原则、反映情况进行刁难、阻挠,甚至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理当寻求党和政府的保护,应坚定不移地相信党和政府一定会依法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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