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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白鹿原》中“偷情”描写文化和心理

收藏本文 2024-03-03 点赞:6739 浏览:21886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中国文学中的“偷情”描写最早在《诗经》中就已有表现。无论是唐传奇,还是宋元话本、明清小说,也都有大量的“偷情”描写。而作为中国当代小说的一面旗帜——《白鹿原》,当中也不乏大量“偷情”的情节。这不仅是对人性本质的体现,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作品中“儒家思想”的特点。
关键词:偷情 文化 心理
1003-9082(2014)02-0173-01
20世纪90年代,一部《白鹿原》掀起了一股“儒家文化”热潮。故事再现了辛亥革命、军阀割据、八年抗日、三年内战的中国现代史,也显示了作者陈忠实对人性的拷问以及对儒家文化的反思。
《白鹿原》引发关注的另一个理由,是在文中有大量的描写。作者对性的态度是“不回避、撕开写,不是诱饵。”当然,其中也不乏对“不伦之性”——偷情的描写。
《白鹿原》中的“偷情”,大致可以归为以下几类:

一、鹿子霖与众多女人的偷情

作品重点描述了鹿子霖与小娥以及与大儿媳的“偷情”场面。他与小娥的性关系纯粹出于享乐的目的。在他的眼里,小娥是一个风流的“淫妇”,人尽可夫。与小娥的肉体接触,带给他的是一种不同与以往的体验和感受,这种体验无疑能增强鹿子霖的快感,让他欲罢不能。他是以玩女人为乐的人,在性方面他几乎完全不顾道德。

二、长工黑娃与主人家的小女人田小娥的偷情

黑娃在郭举人家里“熬活”是遇见了郭举人娶来用于“泡枣”的小女人田小娥。田小娥是封建婚姻制度礼教制度的牺牲品,长期生活在压抑的环境里,正常的性欲得不到宣泄,直到黑娃的出现,让原本死气沉沉的小娥焕发出了青春的生命。两人以原始生命的冲动为起点,与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制度相违背,这种关系是为儒家文化所不容的。小娥与黑娃这种不被世人赞同的从偷情到私奔的关系,是他们对封建礼法的反抗。

三、白孝文的偷情。身在白鹿原

浸淫着纯正严苛的封建文化,白孝文就是在这样的文化下成长起来的一代人,从小接受正统的儒家文化教育,自身的思想和被严格禁锢着,但是,在一次又一次“脱下裤子不行,穿上裤子又想”那种的折磨中,白孝文脱离了正统的儒家礼法,去跟“坏女人”田小娥私通,肉体的和渴望得到了彻底的释放。小说对白孝烈的冲动与巨大压力下的性无能的描写,那种欲罢不能的扭曲心理,从一个侧面显示了传统儒家文化对人性的强大压力,为读者也留下了反思。

四、白灵与鹿兆鹏的偷情

如果说前面三种偷情关系反映的都是传统儒家思想压迫下造成的人性的压抑与反抗,那么,白灵与鹿兆鹏的关系则成为灵肉结合的现代爱情。对革命事业的共同追求使白灵和鹿兆鹏擦出了火花,但由于鹿兆海的存在,他们只能将爱深深地埋藏在心底。他们的结合,从传统的眼光来看,是白灵与兆鹏背着兆海“偷情”。但与鹿子霖、小娥等人的偷情不同,白灵与兆鹏的“偷情”却灵与肉的彻底结合,充满了道德与正常、封建礼教与生命本质的冲突。在传统关系收到禁锢的儒家文化中,这样的爱让我们看到了新文明的曙光。
文学作品中对于“偷情”的描写古已有之。早在先秦时期,《诗经》、《左传》等典籍中就有了偷情的描写。汉魏六朝时期的《史记》、《汉书》、《世说新语》等书中也有关于男女婚外性关系的记录。但这些作品中的偷情故事基本上都是对现实的记录,是真正记入史书的,而非虚构的文学创作。
然而,文学既然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那么俗世中一直存在的男女偷情必定会被作家写入自己的笔下,通过自己的作品予以体现。宋元时期的话本和元杂剧创作就出现了大量的偷情描写,如话本《刎颈鸳鸯会》和杂剧《西厢记》、《墙头马上》,或描写男女婚后偷情,或描写男女未婚私合,都是当时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现象在文学作品中的反映。明清小说对偷情的描写也非常多,如《红楼梦》中描写了秦可卿与公公、小叔子通奸;《水浒传》中潘金莲因与西门庆“偷情”并害死丈夫武大郎成为了“淫妇”的典型代表。
中国自古就有“男女之大防有三:一曰防,二曰防通奸,三曰防见物思淫”(《礼记?曲礼》)的说法。但是,即便是在这样一个注重纲常的国家,偷件还是普遍存在,屡见不鲜。到底男女处于什么样的心理动机去偷情呢?
1.弗洛伊德认为,本我、自我、超我三者遵循心理能量守恒,如果超我能量越大,本我的能量就越小,长此以往,人就会成为社会和道德的奴仆,从而丧失自己的个性,最终走向肉体和精神的彻底反叛。中国传统的男女关系,向来是男尊女卑,男女交往讲究“男女授受不亲”。在传统观念统治下,人性受到了极大的压迫。有压迫就有反抗,这是人的天性。当社会对男女交往愈加限制,反而使一些男女偏偏反其道而行之,田小娥就是属于这一类天生的反骨,被封建礼教压迫得越深,反抗得就越激烈。
2.好奇心使然。在封建社会,女性没有自己的事业,她们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婚姻和家庭上。由于男女隔绝,她们对异性和婚姻的幻想很难实现。对于已婚妇女来说,除了自己丈夫外,她们没有很多机会接触到其他异性,但并不排除她们对异性依然怀有好奇心的可能。鹿冷氏就是在这样的好奇心的驱使下,变得疯狂。她所接受的正统教育不允许她接触异性,在父母的安排下结婚后,丈夫不与她同房,却勾起了她对异性的幻想,从而导致她对其他异性的渴望,最终出轨偷情。
在几千年传统礼教的压抑与束缚之下,“偷情”成为男女追求爱情自由、自由的唯一渠道:未婚男女婚前私合,已婚男女婚后出轨……这些“不伦”行为的背后,除了生理需求之外,更多的是对被压抑情感的发泄,对儒家的违背与否定。特别是女性在需要遵守“三从四德”的传统男权社会,敢于违背做出越轨举动,可以认为是对自我意识的可贵张扬,敢爱敢恨,忠于自我。“偷情小说写的是性禁忌的状态中对自由的追求。”(李书磊)
参考《白鹿原》中的“偷情”描写的文化与心理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文献
[1] 陈忠实.白鹿原[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
[2] 李宏.原上的纠葛——析《白鹿原》中的理与性[J],语文学刊(高教版),2006(11)
[3] 憨瑞祥.论《白鹿原》中描写的文化价值观[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0(4)
作者简介:唐斯奇(1981— ),女,湖南省邵阳市人,文学学士,讲师,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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