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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述我国教育督导若干认识和

收藏本文 2024-03-12 点赞:15766 浏览:69579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我国教育督导制度起步于1986年,相较于现在飞速发展的教育事业来说,教育督导存在着很多不能满足教育事业需要的理由。因此要对教育督导加快进行建设,推动教育督导的发展,是教育督导满足教育事业的需要。本文就我国教育督导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倡议,以期能对教育督导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教育督导;理由;措施;发展
教育督导自1986年重建以来,一直处于逐渐起步发展的阶段,教育督导在我国教育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教育事业的进步,教育督导的功能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甚至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阻碍的反作用。因此,我国要加大力度对教育督导进行建设、改革和完善,从而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1 我国教育督导在现阶段存在的理由

1.1 对教育督导作用的认识不充分

现代教育体系中,教育督导起着监督教育体系正常运转,引导教育体系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重要作用。我国的教育督导制度到如今受到越来越多的教育相关人员的关注,但是在教育督导的认知上仍然有着一些人对教育督导的作用认识不够充分。有的人认为教育督导工作无关紧要,是一个口号而已,对教育督导的实际作用没有深入的了解。有的人认为教育督导只是教育部门为了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推行而设立的,只要达到要求标准教育督导也就没什么作用了,还有一些人对教育督导的作用有着一定的认识,但是从心理上还是对其存在着轻视心理,不重视教育督导的作用。这些认知都是片面的,不利于教育督导作用的发挥。

1.2 教育督导法律条例的制定严重落后

教育督导作为一个监督和引导的职能工作,应该有着与其配套的法律来配合教育督导工作的进行,如若不然,教育督导只能是空喊口号而没有具体的实行标准和法律依据,教育督导工作就难以落实。我国有关教育督导的法律仍是以1991年颁布的《教育督导暂行规定》作为实行的法律依据。在现阶段,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已经与20年前的教育环境截然不同,许多法律条文已不能适应现阶段的要求,而教育督导的立法进度非常缓慢,这相较于越来越受到重视的教育督导工作,不能不说是严重落后的。因此我国要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条文,推动教育督导工作的良好发展,这样我国的教育事业才能更快更好的发展。

1.3 教育督导的成员组成结构不科学

我国目前的教育督导人员构成存在着一些不科学的现象。在我国的教育督导工作者当中,年龄在60岁以上的教育督导人员占据着多数,教育督导队伍老龄化非常严重。这与上级教育部门的不重视存在着直接的关系,而由于教育督导队伍老龄化的理由,教育督导工作受到人员精力、意识的限制,教育督导工作质量严重下降。同时教育督导工作人员的专业化也存在着较大理由,随着科学和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各个专业都处于发展之中,而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并不能满足指导、监督各个专业的要求,影响到教育督导的作用。

1.4 教育督导职能不独立

由于我国教育部门对教育督导工作的不重视,导致教育督导部门存在着权责不分明的现象,教育督导部门无法独立行使其职能,从而无法树立教育督导的权威性,造成有关部门相互推诿,而实际工作进展缓慢的现象,严重影响教育事业的发展。

2 我国教育督导存在理由的解决措施

2.1 充分认识教育督导的作用

教育督导是保障教育措施和教育理念能够贯彻落实的重要推动方式,是集监督和引导于一身的职能机制。充分认识教育督导的作用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向前发展,根据世界各国教育事业的经验和我国教育事业经验,加强教育督导是我国教育部门所重视的。教育督导有着其工作的特殊性和权威性,督导工作行使其监督和引导作用是法律赋予其的神圣使命,教育督导要保持其权威性,就要保证其评估结果的公正公平和客观科学性。教育督导的实行也要各级政府和领导给与重视和大力支持,加强教育工作者对教育督导的学习,了解其职能范围。

2.2 加快对教育督导的立法程序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教育督导的目标也发生了转变,由原来的单一的督导目标变成多目标督导,这就要求关于教育督导的法律相应的进行改革,加快法制建我国教育督导的若干认识与深思相关论文由www.udooo.com收集设的脚步。我国与教育督导相关的法律对现阶段的教育事业来说是严重之后的,所以要借鉴国内外有益的法律法规,对教育督导进行法制建设,完善有关教育督导的法律法规,吸收各界的倡议和意见。

2.3 改革教育督导的人员组成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督导对督学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我国的督学人员大部分是处于老龄化阶段,年轻督学人员比较缺少,使得在教育督导工作中缺少工作活力,没有年轻人所特有的朝气,不便于督学工作的开展,而且在督学专业化的程度上还有着很大的差距,因此,要加快对督学人员的筛选和引进工作,转变督学既是养老的观念,推动督学人员的年龄结构优化,保持饱满的活力开展督学工作。同时要加强督学人员的专业能力的培养,督学人员要有创新意识和丰富的教学专业经验,这样才能做好教育督导所要求的监督和引导的工作。

2.4 创设专门教育督导机构

以往的教育督导工作实际是由政府部门或者教育部门内部进行的,其隶属关系是很明确的上下级关系,这样就造成了自督自导的现象,由于教育部门内的相互管辖管辖和利益相关,督导部门在不能独立行使其职能时,很容易使教育督导成为一纸空话,导致教育督导的工作失去应有的作用,对许多教育事业中的理由采取视而不见的做法,严重影响到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要创设专门的教育督导机构,使教育督导独立于教育部门之外,能够独立行使其教育督导权,这样才能保证教育督导工作不受教育部门的影响,做到客观公正科学。
3 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的教育督导制度还存在着许多理由和落后之处,教育部门要对教育督导的重要性给与重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完善教育督导机制,使教育督导能够更好的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推动作用。相信通过采取以上的倡议,教育督导可以达到更好的效果,我国的教育事业能够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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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穆岚.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存在的理由与改革策略[J].教育探索,2006,8(12):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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