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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医责险在曲折中继续前行

收藏本文 2024-03-10 点赞:4138 浏览:12307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近年来,医患矛盾尖锐,医患纠纷频发,现有的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对于处理纠纷已经“发挥不出功力”,在“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不良风气面前,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倍感医疗纠纷处理难度的增加。
为了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将纠纷从“院内”推至“院外”,各地开始尝试推行医责险,期望通过医责险来分担医院风险,把医院从医疗纠纷的困扰中解脱出来,减轻医护人员执业压力,同时又能确保患者、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早在2005年。北京市便在市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尝试推行医责险。2007年,中国保监会与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医责险有关理由的通知》。以推动医疗责任险的发展。2009年的统计数字显示,当时已有16个省区市的56个地市启动了医责险工作,但是启动工作并没有一帆风顺,各地在试行的过程中似乎遇到了“铜墙铁壁”——理由多多、困难重重。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缺乏积极性
之前,实行医责险的地区一直是各自为战,各自探索。但是,他们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保费不菲。2005年,北京表示将全面实施医责险,全市700多家公立医疗机构将统一进入保险合同期。但是截至目前为止,北京仍然在实行医责险的医院已经减少了很多。
“这一方面是因为医务人员积极性不高,特别是一些护士或者医技部门的人员,他们觉得自己的执业行为属于低风险,即使拿出很少一部分钱作为保费,他们也不乐意。”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医务处徐立伟介绍说,以我院为例,当前保费实行的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共同分担的模式,在这种比例下,医务人员承担的部分是很少的,一年480元,但即使是这样,很多医务人员仍然“心疼”这些钱,对医责险持消极态度。
北京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邓小虹曾表示,“部分医院管理者尚未形成参保意识,对医责险认识不到位,是当前制约医责险发展的理由之一。一些管理者在医责险的理由上还在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一年保费要交200万-300万,而如果和患者协商解决,一年下来也没有要交的保费成本高。”
“医责险一直难成气候,其中,保险公司认为医院风险太大,收取保费太高也是重要理由。”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医务科方志高介绍说。因此,提高医院参保的积极性,一方面需要精确合理的计算投保保费,既要保障保险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又要让医院觉得值得投保。
理赔程序繁琐 医院望而止步
国人对保险业有一个基本认识:投保容易,理赔难,医责险也不例外。对医院来说,找保险公司索赔,要提供各种材料,手续十分繁杂,赔付自然也很难到位。医院经常埋怨保险公司收了保费却不能解决事情,反而将理由复杂化。
据广东省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宋儒亮介绍,在广东省,接受医责险的保险公司主要依照法院判决和医疗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结果作为珲赔依据。只有通过这两种途径解决的纠纷才可能获得理赔。
对此,徐立伟感慨,“北京也同样存在这样的理由,只有经过一定途径处理的医疗纠纷才能通过保险获得理赔,但实践中,一旦发生纠纷,医患双厅很少选择诉讼,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也不多,双方多倾向选择协商解决,这样就会导致无法走保险理赔程序,医院必须再拿出钱来赔偿,这样,交了保费等于自交,医责险的作用也发挥不出来。
“由于保险公司属于商业模式,加上目前承担医责险的保险公司少,理赔中,常常感觉保险公司是一家独大,出现纠纷想理赔时,不仅程序繁琐,对于本来属于理赔范围的,保险公司也会找出各种理由来拒赔,以致于很多医院退出了医责险。”方志高补充说,
对此,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介绍说,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的需求错位也是目前医责险“不受待见”的理由。保险公司目前只是在出现医疗纠纷后根据判决或调解结果给予赔偿,但是大医院对于医责险的初衷是将纠纷从院内转至院外,有保险公司代为接待和处置医疗纠纷,但是,保险公司不具备接待、处置纠纷的权利和业务能力。
尽管目前医责险存在诸多理由,但主管部门再次将医责险提上日程,并选定在深圳14家医院试行,力图将医责险打造成医疗界的“交强险”,字里行间,我们能感觉到主管部门本次推行医责险的信心和决心。然而,本次医责险为何选择在深圳试行?本次医责险方案的出台能否克服以往存在的各种理由?试点的医院是否涉及基层医疗机构?为此,我们采访了中国医师协会医疗风险制约与管理项目处常务副主任邱蓬鹭。
突破壁垒。转变观念
对于为何选择在深圳实行,邱蓬鹭表示,医责险在制度化建设的过程中首先要突破很多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内已经约定俗成的规律。但是,像北京、上海等一些地方,医疗市场已经形成规模,树大根深,松动性很小,可变更性也很小。而深圳属于经济特区,比较年轻,思维比较活跃,创新的东西很受追捧,大家都敢想、敢说、敢做。另外,深圳有独立立法权,且是全国人大授权,立法权的等级很高,这对于建设、修正、完善制度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很有帮助。
医责险一直处于“叫好不叫座”的状态,这与大家对医责险的认识有关,医疗纠纷不是医疗机构的内部理由,而是一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危机,应该当成社会矛盾和社会危机来处理。因此,本次医责险的推广,深圳会在完善医患纠纷社会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行,只谈医责险不会转变医疗纠纷、医患冲突的目前状况,只有将解决医疗纠纷转变为社会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医责险才能彰显作用。
“过去,只有经过诉讼或人民调解的医疗纠纷,才能根据调解结果获得理赔,然而,这次医责险方案试行,深圳还增加了一条能获得理赔的途径,就是医疗纠纷仲裁,通过医疗仲裁解决的纠纷,同样可以走保险获得理赔。”邱蓬鹭补充说。
在参保金额方面,邱蓬鹭透露,暂定所有医师投保金额相同,以每人2000元以内的获得100余万的保障。邱蓬鹭预计,3-5年后,国内将建立医师风险数据,届时投保金额将根据科别实现差异化。对于保费,过去由医疗机构和医生各自承担一定的比例,而本次医责险的试点,政府可能还将补贴一部分保费。
基层医疗机构有望投保医责险
之前,医责险多是在三甲医院试行,而对于本次试点的14家医院,邱蓬鹭表示,试点医院下属的社区卫生怎么写作机构也会参加。“基层医生的医疗风险不容忽视,医责险不应该仅保大医院医生,而应该是所有的医生,包括社区卫生怎么写作机构和村级医疗机构的医生,只是当前条件还未允许,当条件成熟时,有关部门也应当将村级医务人员纳入其中。”邱蓬鹭呼吁。
而在此之前,南京、成都等地区的部分社区卫生怎么写作中心已经开始实行医责险医责险在曲折中继续前行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湖北省宜都市也为全市所有村级卫生室统一医责险。实践证明,医责险为基层医疗机构分担了医疗风险和医疗损害赔偿的经济负担。
本次医责险试行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深圳模式运转成熟后,向全国推广。届时,全国所有级别的医疗机构都可拥有医责险这把“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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