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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沉陷道路沉陷理由与施工处理对策

收藏本文 2024-01-30 点赞:31406 浏览:144212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道路建设十分重要,它是城市发展的大动脉。因此,提高城市道路的质量尤为重要。在通行的道路上,破除路面、挖沟敷设管线,即“马路拉链”现象会导致路面沉降。对管线的敷设过程:破路挖槽、管线敷设、回填土、路面恢复这四个工序进行分析探究,得出路面沉降的直接原因是回填土施工过程没有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的结论。
关键词:道路;管线;沉陷;处理对策

一、城市道路沉陷的原因

(一)市政道路沉陷发生的情况各不相同,造成道路沉陷的因素也复杂多变。但大致可以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大类。其中内部因素有:回填质量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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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工程地质因素和地下既有工程构筑物因素等;外部因素有:雨水因素、车辆超载因素和人为破坏因素等。而内部因素是造成市政道路发生沉陷的主要因素,外部因素只是次要因素和诱发因素。在通行的道路上,破除路面、挖沟敷设管线,即“马路拉链”现象引起的路面沉降。近几年通过这种方式敷设的管线主要有以下几种:

1、城市污水管道

各大中城市兴建污水处理厂,在市区内敷设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污水,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2、城市给水管道

北方许多大中城市,缺水问题日益严重,仅靠地下水资源的供给已不能满足用水需求,所以纷纷上马地表水工程。另外,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用水量也随之增大,原有给水管线管径显小,需敷设较大管径给水管道。

3、天然气管道

城市天然气管网是天然气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需破路施工。

4、电信管线

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中国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因增容而在通行的道路上破路敷设管线;有线电视部门也存在破路敷设电视信号线的现象。

5、亮化工程电源线

为了美化城市夜景许多城市改建路灯、增建彩灯、广告灯等。原有的路灯电源线已不能满足要求,需敷设新的电源线,有些需破路施工。 这些管线的敷设过程大同小异,即破路挖槽、管线敷设、回填土、路面恢复四个工序,路面沉降的直接原因就是回填土施工过程没有按照规范进行操作,质量不合格。
(二)“回填土”在工程中常被称为一个工序,就是这样一个常被人们认为很简单的工序,质量却难以保证。主要有两个间接因素:第一,城市给水管线、天然气管线、电信管线等大都属于专用管线,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单位、使用单位同属于一个局系统或一个部门,带有垄断行业的特点,在工程质量方面,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也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第二,质量管理有盲区,施工过程中,只注重破路挖槽和管线敷设两个工序的质量,却忽视或根本就不检查“回填土”和“路面恢复”两个工序的质量,而且只对管线敷设的工序质量进行检测和验收。
新建或改造城市道路时,各种专业管线搭车施工,这种方式有两个优点:一是各专业管线省去部分回填土工序和路面恢复工序的费用,节省投资;另一方面可以一次性完成道路工程和各专业管线工程的施工,减少影响交通的总时间,杜绝了“马路拉链”现象。

二、城市道路沉陷的危害

开封是历史名城,八大古都之一,历史悠久,有着厚重的文化积淀。开封市市旧城区道路路面多处出沉降现象,影响了排水管道通畅,对道路交通存在安全隐患。城市道路沉陷会降低道路的使用寿命,路面沉陷现象会使路面结构层遭到破坏,使路面的承载能力降低,使道路的使用寿命缩短。如我国城市主干道的设计使用寿命一般为沥青砼路15年,有的因路面严重沉陷问题,实际使用寿命只有7-8年。第二,道路沉陷会增大维护费用。城市道路竣工后,施工单位只负责第一年的维护,以后则由市政维护管理部门负责维护,费用由市财政负担。因管线回填土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路面沉陷,第一年如果有这种现象,以后几年内仍然有这种现象,处理这种现象就会发生费用。 第三,道路沉陷还会影响行车安全。路面沉陷量较大的地方,行车就会远离,易引发交通事故。第四,路面的沉陷也会影响城市的景观。道路不仅仅为市民所用,它也是城市的一个景观,如果在宽阔平坦的道路上,有“几带”路面沉陷后的补丁,将使这个景观分值大打折扣。

三、解决城市道路沉陷的对策

第一,从专业管线的建设单位考虑,应采用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派专业人员常驻工地检查各道工序的质量或委托监理单位负责此项工作。施工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将回填土工序作为一个重要工序对待。现将回填土工序的质量标准和操作要点介绍如下:质量标准(摘自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操作要点:每层虚铺素土20-25厘米;蛙式夯操作6-8遍;每层必须做压实度实验。尽量不留接茬;若必须留接茬,应避免留在检查井周围,而且留成踏步茬。检查井周围等蛙式夯操作不到的地方,应用人工夯实,在土中适量(如2∶8)掺加白灰粉,并拌合均匀。
第二,从设计方面考虑,在设计图中,除明确专业管线的性能指标、合格标准外,还应明确回填土的质量标准。另外,检查井周围因工作面狭小,蛙式夯无法操作,需人工夯实,这时应明确“用2∶8灰土或砂浆回填,宽度为井周围40厘米范围内”。以重工路沉陷点为例,路面范围以内检查井周围加固方法为:将井框坐在不小于5cm厚的混凝土上的同时,在沥青混凝土土面层下采用不着1.6Χ1.6,厚20cm的c20混凝土包井框和井筒。设计路面范转之外回填材料为水泥稳定土(水泥:±=6:94)。
第三,不良的工程地质,也是造成新建市政道路发生局部沉降的原因之一。要重视质地勘探报告的作用,对地勘报告中探明的地质问题,督促设计单位拿出相应的工程措施,并监督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如去年开封市新曹路沉陷点修复工程,地勘发现在K0+70米存在一条横向地裂缝。道路设计单位及时对雨水、污水排水管道进行了变更,将砼预制管材钢承口管道变更为更适应变形的塑料加砂管材。又如今年重工路沉陷点改造工程工地,市政道路工程地勘报告探明该区域属于严重的湿陷性黄土,设计及时增加60厘米厚10%灰土处理加固层,以减小后期路基沉陷的机率。

四、从城市建设体制上考虑,提出以下建议:

(1)对于破路施工管线的情况,现状是管线施工单位负责回填土工序的施工,市政维护管理部门负责路面恢复工序的施工。建议将回填土工序分为两个部分,管顶30厘米位置以下由管线施工单位负责回填,这主要是考虑对管线的保护;管顶30厘米位置以上由市政维护管理部门负责回填。这样,管理与责任明确,工程质量更有保证。
(2)对于新建或改建道路工程,管道回填土工序也参照上述建议执行,即管顶30厘米位置以下由管线施工单位负责回填,管顶30厘米位置以上由道路工程的施工单位负责回填。同时将“保修期为一年”变更为“若第一年出现路面沉降现象,保修期延长一年(或更长的时间)”。
(3)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为,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城市污水、雨水、给排水、天然气、电信、路灯照明设施等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应实行监理制。有些管线的施工,由于种种原因,没有遵守国家“必须实行工程监理制”规定,政府应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四、结语
在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中,要避免路面质量缺陷与很多因素有关,如质量意识、管理水平、施工水平、施工设备等多项因素。只有全面提高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真正做到按施工技术规范施工,按操作规程施工,才能避免或减少路面沉陷。
参考文献:
C 44-91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
C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S].
[3]姚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问题与防控措施[J].科技向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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