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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我国农村社会养老长效机制建立

收藏本文 2024-02-28 点赞:11563 浏览:47158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由于农村经济理由、养老保障制度与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及相对滞后,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农村社会养老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存在诸多理由。因此,构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的长效机制,是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减轻广大农民群众负担,尽快实现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的一个有效途径。

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及其存在的主要理由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1986年至2002年属于“老农保”阶段,因政策调整“老农保”于1998年全面停止;二是2002年至今属于“新农保”阶段,政府在2002年重新提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确定了更为完善、政府责任更为强化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是,鉴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一段时间的间隔,又由于农村经济理由、养老保障制度与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及相对滞后,所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尚未建立长效机制,缺乏长期有效性,进而导致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存在诸多理由,主要体现在四大方面: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难以保证保值增值;社会保障管理分散。因此,构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长效机制十分必要与迫切。

二、构建农村社会养老的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提高农村社会养老的落实性

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落实工作中,由于尚未建立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导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部门经常更换,因工作频繁移交而造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滞后或中断,进而不利于农村社会养老的长效发展。当前,县级统筹、地方政府经办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管理的主要模式,而地方政府对于农村社会养老工作的分配也没有统一保准,或是归入民政部管理,没有建立独立性、规范性的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是将其归入“五保”(企业、机关事业、农村、失业、医疗)经办机构管理,因没有遵循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标准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造成机构设置混乱、管理不善、工作效率低等理由的出现。针对这样的情况,我国政府需要督促地方政府严格依照上级规定尽快建立相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成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建立健全管理机构,以更有效的落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咨询、经办、待遇发放等工作。如此,建立专门的农村社会养老管理机构,利于提高农村社会养老的落实性,利于更好的为广大农民群众怎么写作。

2.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保持农民参保积极性

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是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长效发展的保障,因此为了维护与保持农民长期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自愿长期进行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我国政府需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长效激励机制。根据不同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激励缴费机制,划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推行多缴多得的原则,从而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到参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切身利益,提高他们参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如构建个人账户的基础养老金模式,划分不同档次的缴费标准(以100元至500元为准线),农民群众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从而为其基础养老金的个人账户储备资金。通过这种个人账户的缴费激励机制与利益制衡机制来推动及保持农村参保的积极性,我国农村社会养老长效机制的建立相关论文由www.udooo.com收集以维护农民群众长期缴费意愿。当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还需要大力宣传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效性,让广大农民群众明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从中获得的稳定投资回报与预期收益,其所缴费的养老金待遇能够有效保障他们老年之后的生活所需。

3.建立健全基金筹集及运转机制,实现“新农保”基金的高效管理

一般来说,要想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长效机制的构建与实行,还需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金筹集及运转机制,从而确保实现“新农保”基金的高效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属于社会性公共基金范畴,而农民群众是现代化社会建设的主要力量,因而各种社会力量与广大农民群众都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对象,政府需要建立持续稳定增长的基金筹集机制,筹集与积累社会闲置资金以便更好的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其次,为了实现对“新农保”基金的高效管理,政府还需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转机制,通过投资运营、分配使用来有效运转与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制定有效可行的管理模式,设立监督管理机构,进而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高效运转、公开透明管理。安全有效、政资分开、稳定性、可持续性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地方政府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需要严格遵循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基金筹集及运转机制,从而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稳定与可持续性推行,鼓励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新农保”,最大程度享受到“新农保”带来的福利。
三、结语
制定与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是我国为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减轻广大农民群众负担,尽快实现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的一个有效途径。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滞后现象,我国政府与地方政府应当加快构建与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农民的养老理由,以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当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长效机制的构建需要考虑多方面影响因素,但主要还是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四大方面理由为根据,在管理机制、激励机制、运转机制上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长效机制的系统构建,以保障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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