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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风险中国农业巨灾保险制度

收藏本文 2024-03-04 点赞:15873 浏览:69563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农业是个风险极大的行业,农民必须应对多变的天气和不确定的市场、牲畜疾病,短期生产决定及长期计划。在确保农业生产增加、稳定农民收入方面,农业巨灾保险发挥着重要作用。农业极易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诸如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所影响的范围非常广,农业巨灾风险是系统性风险,并且风险不能细分。再保险公司可能会承担农业保险的风险,但是很昂贵,没有保险公司愿意购写再保险。所以即使有保险公司愿意提供巨灾保险,也会把保险费率订的出奇的高,这反而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不利于农业巨灾保险的健康进展。农业巨灾保险是农业保险进展的瓶颈,本论文基于农业巨灾保险论述和国外经验的浅析,提出建立农业巨灾保险制度框架的结论。本论文以对农业巨灾保险的界定与分类入手,对巨灾风险进行了详尽的界定,并且以三个方面浅析了农业巨灾保险的功能。通过对国外经验的浅析和比较,总结出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然后浅析我国农业巨灾保险市场上有着的不足、我国进展农业巨灾保险的可行性以及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农业巨灾方式选择。力求通过完整的浅析,探讨探讨出适合我国的农业巨灾保险制度。根据这个写作思路,本论文具体分为如下五部分:第一部分为农业巨灾保险概述,分别界定了农业巨灾风险、农业巨灾保险的功能与分类。第二部分主要是国际经验的借鉴,分别以美国、加拿大、日本三个典型国家为例,介绍了三个国家各自的农业巨灾保险的内容和巨灾风险管理办法,最后通过三个国家的比较浅析,总结出对我国的借鉴作用。第三部分主要介绍我国农业巨灾保险的困境,分别以经营主体角度、投保人角度来浅析困境的所在。第四部分主要讨论我国进展农业巨灾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分别以市场环境、技术角度和政府角度浅析了我国进展农业巨灾保险的可行性。第五部分是我国进展农业巨灾保险的对策,分别以法律角度、风险分散角度以及建立专门的农业巨灾保险公司和政府提供补贴、政策支持角度进行浅析。关键词:巨灾风险论文损失赔偿论文风险分散机制论文

    摘要4-5

    ABSTRACT5-11

    绪论11-15

    1 农业巨灾保险概述15-18

    1.1 农业巨灾风险的界定15-16

    1.1.1 农业巨灾风险的界定15

    1.1.2 农业巨灾保险的功能15-16

    1.2 农业巨灾风险的基本规律16-18

    1.2.1 违背大数法则16

    1.2.2 具有“准公共品”的特性16

    1.2.3 系统性风险无法消除及信息不对称的有着16-18

    2 农业巨灾保险的国际经验18-24

    2.1 私营、部分补贴方式—以美国农业巨灾保险制度为例18-19

    2.1.1 农业巨灾风险的基本内容18

    2.1.2 农业巨灾保险的风险管理办法18-19

    2.1.2.1 政府补贴18-19

    2.1.2.2 再保险手段19

    2.1.2.3 贷款手段19

    2.1.2.4 巨灾风险证券化19

    2.2 公共、部分补贴、自愿方式—加拿大农业巨灾保险制19-21

    2.2.1 农业巨灾风险的基本内容19-20

    2.2.2 农业巨灾保险的风险管理办法20-21

    2.3 公共、部分补贴、强制方式—日本农业巨灾保险制度21-22

    2.3.1 农业巨灾风险的基本内容21

    2.3.2 农业巨灾保险的风险管理办法21-22

    2.4 对我国的启迪22-24

    3 我国农业巨灾保险的困境24-29

    3.1 经营主体缺失24-27

    3.1.1 自然灾害频发增加经营的不确定性24-25

    3.1.2 高赔付率导致保险公司破产风险增加25-26

    3.1.3 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产品规避巨灾风险26-27

    3.2 农民对巨灾保险的投保意愿不强27-29

    3.2.1 巨灾风险意识不强27

    3.2.2 “搭便车”思想有着27-28

    3.2.3 保费过高28-29

    4 我国农业巨灾保险的可行性浅析29-33

    4.1 市场环境上的可行性29-30

    4.1.1 市场需求浅析29

    4.1.2 市场供给浅析29-30

    4.2 技术上的可行性30-32

    4.3 政府政策制定上的可行性32-33

    5 我国进展农业巨灾保险的对策33-42

    5.1 建立改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农业巨灾保险制度33-34

    5.2 建立巨灾风险分散制度34-39

    5.2.1 增加风险单位34-35

    5.2.2 组织多层次再保险35

    5.2.3 建立巨灾风险基金35-36

    5.2.3.1 基金的来源35

    5.2.3.2 基金的利用35-36

    5.2.3.3 基金的管理36

    5.2.3.4 基金的保值、增值36

    5.2.4 财政“兜底”、借款或担保36

    5.2.5 税收支持36-37

    5.2.6 相互保险与合作保险37-38

    5.2.7 巨灾风险证券化38-39

    5.2.8 发行巨灾彩票39

    5.3 建立专门的农业巨灾保险公司39-40

    5.4 政府给予补贴、提供再保险支持40-42

    结束语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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