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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财产保险发展与其中保险赔偿理由

收藏本文 2024-03-02 点赞:3905 浏览:9574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企业财产保险是以企业法人主体作为被保险企业,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条款范围内,由保险企业对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从属损失和关联费用进行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随着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壮大以及国民对财产保险认识的不断提高,企业财产的发展正成为蒸蒸日上,赔偿理由作为企业财产保险的核心内容,关乎着保险双方的利益选择,本文将结合企业财产保险实际操作情况,对保险赔偿理由进行简要探究。
关键词:企业;财产保险;保险赔偿;;困境
1001-828X(2013)12-0-01

一、企业财产保险在我国的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经济发展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市场经济得到认同,于1980年开始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到今天已经走过了三十多个年头,截至到2012年保险业总资产达到7万亿,相应的财产保险费也由1980年最初的4.6亿元人民币,上升到了2010年的4027亿元,其发展速度已经远远超过GDP的增长速度,这昭示着,财产保险正在不断的为社会所接受,其发展空间也必将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繁荣昌盛而更加广阔。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改革,保险市场的开场程度也在逐步扩大,来自国内外的竞争主体不断增加,行业竞争愈加激烈。在我国企业财产保险长期为寡头企业所垄断,在获取高额利润的同时却为能提供与之相对等价的保险怎么写作。但随着保险收益的不断提升,吸引的资本量也更加庞大,优秀的保险公司正在不断崛起,市场竞争将趋于完善和激烈,这对改善保险公司发展模式,提升怎么写作水平,保护消费者权益有着很大的帮助。但竞争所带来的结果将是企业之间的优胜劣汰、对个别保险公司对财产保险发展及其中保险赔偿理由的相关论文由www.udooo.com收集而言破产倒闭将是不可避开的。因此要想在行业中发展稳定,获取企业财产保险这一市场的认可,保险企业就要研究财产保险赔偿难题,保护被保险企业利益,以求得被保险企业的认可,以诚信的态度面对赔偿为题,切实解决被保险之所需,方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成长壮大。

二、保险赔偿所涉及到的概念及程序

(一)赔偿责任的划分及确认

赔偿责任的划分是进行财产赔偿的前提及基础,企业财产保险以企业财产为标的,在管理使用过程中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损失,这其中有的损失属于保险范围,有的并不属于保险范围,如何明确的界定责任划分,是保障双方利益的基本要求。因此在责任的划分上必须遵循法律及合同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权利双方的责任划分,为赔偿提供依据。而现实社会中,由于双方对条款的理解不同,以及存在着取证难的理由,所以责任的划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在这一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发展。

(二)赔偿金额的原则及核定

赔偿金额的核定应当是以实际损失为赔偿依据,实际损失以外的部分不在赔偿范围内,投保额如果超过所损失标的物的总价值,应当以标的物的实际价值来进行赔偿,而不是以投保额进行赔偿。同时财产在发生损失时,被保险企业有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的义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保险企业负担,但费用总额不应当超过所挽回财产价值。此外赔偿额还要以投保额为依据,超出投保额部分的损失也不再赔偿范围内。最后保险赔偿金额的确定应当本着协商一致,票据齐全的原则,如果对实际额度有争议,权利双方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三)赔偿手续的程序及凭证

为了保护保险企业的利益,避开诈保、骗保等行为给保险企业带来利益损害,保险企业在保险赔偿的程序上和凭证的提供上有着一定的严格要求。从责任的确定到申报,到最后被保险企业顺利拿到赔偿金是一个相对比较漫长的过程,需要提供的审核凭证也非常复杂。这种程序化的操作虽然有效保护了保险企业的利益,但对被保险企业来说却是一件头疼的事情,有时在小额损失上申报的成本已经超过了获得赔偿的收益,因此其利益很难得到保障,也就会丧失对保险的信任,最终遭受损失的将是整个社会的经济利益。

三、如何规范企业财产保险赔偿

(一)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完善的法律法规建设是减少赔偿纠纷,明确权利双方权利责任的基本前提,当前我国的保险法以及保险赔偿实务明显的偏向于保险企业利益,对被保险企业利益的维护较少。根据市场公平公正的原则,也为了推动企业财产保险市场的进一步繁荣发展,对被保险人权利的维护是必不可少的。这就需要国家建立健全相应的保险法规,对责任的划分和确定进行明确的划分,对不合理的免责条款要坚决取缔,切实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正义。

(二)规范保险合同的设立及条款明细

保险合同是确定保险企业与被保险企业之间权利义务管理的书面法律依据,也是确定标的物的载体,最终在进行保险赔偿时都将以合同条款为标准进行责任、金额以及第三方鉴定机构、仲裁机构的确定,因此保险合同也就是确定赔偿的核心所在。为了规范赔偿,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有必要细化保险合同条款,对责任的划分尽可能详细的载明在合同当中,规范责任内容,本着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提前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减少理由出现以后的纠纷理由。

(三)企业保持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诚实信用

良好的法律意识,无论对保险企业还是被保险企业而言都是十分必要的,是维护自身利益的基本要求,在保险赔偿的过程中,法律是解决理由最终手段,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及法律素养,以维护企业权利。其次诚实信用体系的建立,是降低交易成本的最好法则,在国外保险赔偿中,企业自觉度较高,因此在赔偿的上就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程序。被保险企业诚实申报,保险真诚理赔,对双方的发展都是有利的,为了不断的降低诚信交易成本,诚实信用的建立对企业而言必将成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必定要求和趋势。
四、结语
企业财产保险的理赔理由是财产保险的核心理由,涉及到损失赔偿的责任划分、基本原则、赔偿的实施、保险价值以及金额的确定等,同时也是对保险主体双方诚信的考研。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企业财产保险将具有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和需求,这需要的是国家、企业、社会的共同努力,良好的法律环境、完善的合同条款以及社会诚信的构建,将是推动保险赔偿有效解决的决定因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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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叶美友.财产保险“理赔难”热点理由分析[J].华章,2013(19).
[3]王建勇.防范财产保险理赔纠纷的几点深思[J].中国保险,2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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