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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与我国制播分离革新状况与对策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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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三网融合、信息、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新一轮的制播分离改革势必承担起把广播电视业推向市场化的重任,引领一场新的攻坚战。我国当前制播分离改革存在改革后各机构的积极性不高、制作机构与播出机构的合作缺少市场化、改革后的制作市场缺乏创新形式的节目等问题,为此,本文提出了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改革方针政策、健全运营机制,扩大节目流通市场、加强创新能力,打破节目制作局限等对策。
【关键词】广播电视 制播分离 市场化

一、制播分离概念的界定

制播分离的概念最早起源于英国,来自于英文Commission,原意是指电视播出机构将部分节目委托给独立制片人或独立制片公司来制作,并从法律上对这一委托制片制度予以确认和保障。通俗地讲,就是将电视节目的制作与播出环节相分离,除了一些有舆论导向性作用的节目(如新闻等)由电视立完成,其他节目均由电视传媒公司等社会力量完成,再由电视台购写,加工,审核及播出。这一模式符合当今市场经济体制,也会将创新、竞争引入到广播电视制作行业。

二、制播分离改革的现状

1、欧美国家制播分离模式的启示

(1)形成庞大的广播电视网。欧美国家将广播电视事业看成是“公共”媒介,属于公共怎么写作事业的范畴。但在欧洲,由于媒介有强有力的社会渗透力,自然产生了公营与私营并存的双向经营模式;在美国,则更注重于利益上的等值,因此造就了私营占主导地位的模式。西方的广播电视行业存在着无形的具有强有力的市场机制以及商业性质的经营网络,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电视媒介的生产与流通。
(2)完善的市场环境与交易平台。在美国,电视节目制作完成后会统一进入辛迪加(美国全国性的电视节目批发组织,从事各类节目的批发发行,美国比较大的媒介公司都有自己的辛迪加公司),辛迪加再对节目统一管理、推销,使广播电视节目像商品一样被陈列并等待销售。辛迪加对这些产品分门别类,就像今天的搜索引擎,更容易为商品找到合适的写家。辛迪加一般不会参与到节目的制作过程,电视台“量体裁衣”写入自己所需的除新闻信息类的节目。

2、我国新一轮制播分离成功的典范

(1)上海范式。2009年10月21日,上海在全国率先整体实施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揭牌。其中上海广播电视台承继原传媒集团的事业单位性质,履行其新闻传播、舆论导向职能。东方卫视和炫动卡通为上星频道,东方卫视在欧洲、北美、日本、澳大利亚、香港等地落地播出。而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市场,业务板块包括影视剧制作、发行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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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动漫节目及相关衍生产业、综艺节目等等以及新媒体业务。
(2)湖南范式。2009年,湖南广电也开始了以“局台分离”、“制播分离”为核心的重大改革。2010 年6月28日,湖南广播电视台与湖南芒果国际传媒集团正式挂牌成立。如今的湖南卫视,新闻娱乐节目在全国有着重要的市场地位,湖南卫视国际频道覆盖了美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利用多种方式与各种新媒体完美结合,创造了改革后可喜的成绩。

三、我国制播分离改革存在的问题

1、改革政策与改革后各机构的积极性不匹配

(1)从播出机构来看:改革前,大部分播出机构属于事业单位,改革后,原有的组织结构发生变化,企业化的运转使得事业编制人员走向市场,大部分“转企”人员积极性不高,担心自己的待遇问题。改革后,各电视台必然面临大量工作人员的缩减,如何培养高效率的人才也是电视台面临的直接问题。
(2)从社会制作机构来看:2009年7月下发的文件《关于推进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的意见(修改稿)》中规定了“要深入推进节目播出机制改革,除影视剧外,电视台从市场购写节目的比率原则上不低于播出总量的30%”。但是文件中却并未明确如何让民营制作机构更好地与播出机构合作,如今的节目制作市场仍然是一些大的电视剧制作机构占据优势,所以,民营的社会制作机构对于改革的热情并不高。

2、社会节目制作机构与播出机构的合作缺少市场化

(1)制作机构运行方式不够完善。制播分离改革前,我国大部分的广播电视行业都是事业单位性质,这种性质决定了我国广电行业行政上的“被约束”。改革后,即使是目前的形势下,也存在着很多的制度壁垒,节目无法跨区域经营,社会制作机构的广播电视节目无法在流通中实现优化配置。
(2)改革后的运作方式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改革虽然加速了一批广电从业人员从“事业体制温室”走向竞争激烈的市场,并形成了数量可观的民营制作机构。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一部分改制后的电视台和新生的制作机构缺乏激励效应与政策保障,双方都面临着新的问题需要适应,在这个过程中,二者很容易达成“某种共识”,走回原来内部制播的老路子。

3、改革后的制作市场缺乏创新

(1)管理机制缺乏创新。随着制播分离改革在我国的不断深入,制播双方的角色与任务也日渐清晰。有些研究称,制播分离后就是事业单位性质的电视台播新闻节目,再从市场购写其他节目。这样笼统地划分二者的职能似乎过于简单,电视台作为播出机构,不仅要引领好新闻舆论导向,更要在此基础上学会对其它类型的节目进行规划、评估、审查与播出。
(2)节目制作缺乏创新。如今我们打开电视,不难发现节目制作市场缺乏创新性。比如最近流行谍战剧,就满荧屏的心术较量与谍影重重;流行古装剧,就铺天盖地的诗词歌赋与华丽宫装。我国的电视节目制作市场没有形成有效的节目相似度检测,因此导致了作品栏目跟风热。

四、我国制播分离改革的对策分析

1、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改革政策

(1)明确改革的各项政策。为了使我国的传媒行业深刻认识制播分离改革的重要性以及实施改革的坚定性,明确而具体的政策规定是不可缺少的。比如,改革后如何转变运营机制、怎样解决新体制下的人员安排、如何降低节目成本、怎样充分调动社会制作机构的热情等等。这些都是改革中存在的小而实际的问题,需要政策上的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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