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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等价物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等价物怎样

收藏本文 2024-03-13 点赞:26556 浏览:119924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目前银行承兑汇票在结算中的大量使用势必会导致流量表信息的严重失真,其主要源于对银行承兑汇票属性的界定问题。因此,建议应当将银行承兑汇票纳入等价物的范畴。否则,对于大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企业来说,不能正确地反映企业的流量情况,不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和等价物的能力。
关键词:银行承兑汇票;等价物;流量表
1001-828X(2013)01-0-02
流量表是财务报表的三个基本报告之一,主要是要反映出资产负债表中各个项目对流量的影响,根据其用途划分为经营、投资及筹资三个活动分类。流量表是一份显示指定时期(一般为一月、一季、半年或一年)的流入和流出的财务报告。这份报告根据公司的经营、投资和筹资角度作出分析。作为一个分析的工具,可以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支付股利的能力、未来获取的能力等,便于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

一、目前及等价物确认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流量表》应用指南规定:,是指企业库存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能随时用于支取的存款不属于。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写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等价物通常包括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权益性投资变现的金额通常不确定,因而不属于等价物。
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若干问题[一]附件: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协调小组工作小组会议纪要第六条对流量表的规定,对于公司在经济业务中收到或对外作为货款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不应将其作为流量计入流量表。

二、对及等价物的理解

流量表中的“”不仅包括“”账户核算的库存,还包括企业“银行存款”账户核算的存入金融机构、随时可以用于支付的存款,也包括“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核算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其他货币资金。应注意的是,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中有些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如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等,不应作为,而应列作投资;提前通知金融机构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则应包括在范围内。
在编制流量表时,对于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否应从“”中扣除,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注重保证金存款的使用是否受限的实质,若使用受限,则应从期末中扣除。若信用证保证金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三个月内可以用于支付的,在编制流量表时不应从“”中扣除;反之,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三个月内不可以用于支付的,在编制流量表时则应从“”中扣除。
等价物则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成已知金额、价值变动风险较小的投资。等价物的定义包含了判断一项投资是否属于等价物必须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1)期限短;(2)流动性强;(3)易于转换成已知金额的;(4)价值变动的风险较小。其中,期限短、流动性强所强调的是等价物的变现能力,而易于转换成已知金额的、价值变动风险小则强调了等价物的支付能力的大小。这里所说的期限较短,一般是指从购写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期。因此,典型的等价物包括自购写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它们必须是能够轻易地转化为已知数额的。企业作为短期投资而购入的可流通的股票,尽管期限短,变现的能力也很强,但由于其变现的金额并不确定,其价值变动的风险较大,因而不属于等价物。下面将重点讨论银行承兑汇票是否应该作为等价物。

三、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量反映现状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银行承兑,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在票据到期日,承兑银行无条件支付款项给收款方。若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罚息。这说明银行承兑汇票的价值变动风险很小。除非承兑银行破产,但在目前国内这种金融体制管控下,这种可能是微乎其微的。
实际工作中,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并进行处理时,主要有以下的四种情况:
1.会计报表日前,银行承兑汇票已经到期,业务处理上增加银行存款,这部分业务在流量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中体现。
2.会计报表日前,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但已进行

摘自:学年论文格式www.udooo.com

贴现,业务处理上增加银行存款,这部分业务在流量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中体现。
3.会计报表日前,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也没有进行贴现,这部分业务将不会在本期流量表表中体现。
4.会计报表日前,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但由于购写商品、接受劳务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了背书,这部分业务由于没有引起的变化而不会在流量表中体现。
从上面四种情况可以看出: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因为银行承兑汇票变现为可以通过流量表体现出来;第三种情况在当期流量表中不会体现,在下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或进行贴现,则体现在下期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增加,如果下期背书给其他企业则该笔业务在流量表中不会体现;第四种情况由于只是应收票据的一增一减,不涉及银行存款的变化,因此,在流量表中不会体现。
由此可见,目前银行承兑汇票不作为等价物的处理存在以下明显的缺陷。
1.银行承兑汇票只有到期或贴现时才能反映在流量表中,会计报表日前,如果企业有大量银行承兑汇票,由于不能计入流量表,导致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与主营业务收入严重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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