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turnitin查重官网> 法学 >> 法医学 >对初中思想品德课堂法律常识举例拙见

对初中思想品德课堂法律常识举例拙见

收藏本文 2024-04-07 点赞:13981 浏览:58412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举例是初中思想品德课堂教学常用的手段,而法律知识教学过程中举例更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探究初中思想品德法律知识课堂教学举例的学科特性是思想品德课堂教学顺应新课程改革下课堂教学策略的需要。
关键词:初中思想品德;课堂教学;法律知识;举例
1992-7711(2013)11-0020
课堂举例在思想品德课教学中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尤其又是法律知识部分的教学,典型、针对性案例的使用是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的最基本、最常用的策略。法律知识教学中许多深奥、抽象的专有名词及法律法规,需要借助于教师在课堂上通过具体例子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引导学生由此及彼、旁类触通地将知识内化。一个恰当的例子,可以使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豁然了悟,甚至会使学生刻骨铭心难以忘怀。因此,探索法律知识课堂教学过程中举例的规范性,对于激发学生对思想品德学科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举一反三的演绎能力,进而提高他们观察理由、分析理由、解决实际理由的能力都是十分重要的。

一、例子要具有典型性

法律知识课堂所运用的例子应该注意典型性,这是举例的基本要求,鉴于中学生生活阅历浅、抽象思维能力尚未成熟,对于许多法律基本概念与专有名词普遍都感到陌生和不甚了解,再加上课时紧、内容多,课堂教学中的典型例子便是提高法律知识课堂效益的关键。一个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例子往往令棘手的法律专业知识迎刃而解。例如,讲述到正当防卫必备的四条件时,笔者使用这样的案例: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小巷子时,从黑暗处窜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身上的钱物。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巷子死角,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华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然后引导学生分析认识田华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田华对正在进行持刀抢劫的黄某采取防卫行为,将之打死,属于正当防卫。在这一案例中,全面涉及到了正当防卫的四个条件:正当防卫适用于合法权益被侵犯、防卫行为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中及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在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里,运用一个典型案例,帮助学生掌握课标要求的一个知识多个方面,一举多得。

二、案例要具有针对性

学生接触社会生活较少,看似与法律打交道的机会不多,其实法律却渗透在未成年人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这就要求教师在法律知识课堂上举例要有针对性地结合教材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运用学生喜闻乐见、可感可触的事件作为课堂例子,避开牵强附会,生搬硬套。如关于受教育权利与义务的理由,很多学生在没有认真深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时,大都会认为读书是个人的私事,读好读坏,爱学不学均与别人无关,谁也无权干涉。但在我国的《宪法》中明确规定,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受教育具有双重性。而《义务教育法》对受教者——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做出了相应的具体规定。课堂上对于此知识点的事例探讨,最贴切的做法不外乎教师从学生平时的学习生活中寻找话题。如学生上课迟到、课堂上讲小话、没有按要求完成作业等等在学生身上常见的现象都不失为教师引导学生对自己履行受教育义务的有效反思。同时,还可以在案例分析过程中抓住契机对学生进行有理有据的思想教育,使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同行。
知识来源于生活,又怎么写作于生活。思想品德课长期以来给人的感觉就是说教、空洞、脱离实际,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新课程改革后,从教材内容的设置与课堂教学评价已经可以彻底推翻以往的陈见。当然,这也就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设计中要充分利用学生所熟悉的社会现象与生活实际开展教学,针对学生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理由。例如,学生购写到检测冒伪劣产品、过期商品,遭遇坏人强行索取钱物,被他人偷看日记、被同学叫不中听的绰号,遇到险情时怎样报警等等均是学生常见的情境,这需要教师在法律知识课堂教学中,以这些生活实际为依据有效创设情境帮助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和掌握维权技能,使学生真切地感受到知识是从生活中构建而来的,法律知识可以有效地为生活怎么写作,帮助自己或他人解决生活中的麻烦,从而让学生享受到学习思想品德法律知识学而有用的乐趣。

三、案例要具有启发性

思想品德学科教学要坚持对学生的思想与品德具有深刻的启发性,课堂教学举例应该引导学生从实例中有所悟有所思有所得,要让学生听课后回味无穷,积极开动脑筋,参与学习活动,寻求科学的结论或答案,法律知识课堂教学举例也应该遵循和践行这一出发点。
课堂教学举例的启发性具体应为:一方面“设置悬念”、“引而不发”,吸引广大学生的注意力。例如,在讲到正当防卫时,笔者利用了一组动画大意是A同学在放学回家路上遭遇不良青年拦路抢劫,在这一过程中发生了争斗,A不经意拾起一块砖头将对方砸死。在播放这组动画时笔者并不是一开始就全部展示给学生,而是采用悬念,为学生创造思维发散更多的深思空间,在动画最后一个画面设置暂停,由教师去启发学生“请同学们们猜猜A的行为后果如何?为什么?”此时的学生们的兴趣盎然,思维活跃,积极深思并大胆而快乐地猜想与续写接下来的故事结果。而对于学生们的见解我都报以微笑,不作评定任他们天马行空地猜想,待到学生们的议论结束后,笔者便揭谜了,同时展示了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此时真可谓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学生们有恍然大悟的、有微笑的。这一细微、巧妙的处理可以说是达到了极致,既激发了学生的兴趣又能使学生愉快、心悦诚服地接受知识,也让教师的课堂环节连接顺畅如行云流水,呼之即出。

四、举例要具有时效性

新课程改革强调课堂教学要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能够激发学生的探究热情和认知。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设计中选取与学生生活实际及社会生活实际紧密相关的事例,有的放矢,与时俱进地开展课堂教学。法律知识教学(下转第35页)(上接第20页)举例也必遵循这一要求。教师课堂教学所运用事例,必须是最新发生的与实际生活紧密相关的事例才能吸引学生的眼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如在学习关于消费者权利的相关内容的课堂教学案例的运用中,2010年的课堂上可以使用“残留农药严重超标的毒豇豆”、“三聚氰胺超标毒奶粉”、“荧光增白的漂白蘑菇”等事件作为课堂教学案例,2011年的课堂得使用双汇“”、“染色馒头”、“牛肉膏”等事件,2012年的课堂则要用“毒胶囊”、“药膳‘速成鸡’”、“‘皮鞋’老酸奶”等事件,相同的知识内容必须与时俱进地使用不同的事例,才能使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有新鲜感,激发他们的好奇心与探知欲。作为思想品德教师,如果在你课堂举例中不关注社会实事变化而使用一成不变的事例,用学生的话说就是“你OUT了”,这种一劳永逸的做法最终结果必将导致学生对你的课堂感觉有如鸡肋,听之无味,弃之无所谓,无味故无趣,无趣无味,则课堂教学效益甚微或归零。

五、案例展现应多样化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寓教于乐,不仅可以活跃课堂的教学气氛,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而且也易于在愉快的教学情境中使学生受到教育,提升认识,获得最佳的课堂教学效果。法律知识的教学案例一贯以来最常用的是文字材料展示,但这已经不符合新课程理念和现代化教学设备多媒体及白板的普遍使用形势的要求,法律知识课堂教学仅用文字材料不仅未能充分发挥现代化教学设备功能更好地帮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有效地获得更多信息,而且会致使课堂形式单一会导致学生对学习失去兴趣从而影响课堂教学效果。因此,教师在教学中的课堂举例除了文字材料外,视频、漫画、动画或教师课前指导学生对于取材于生活实际事件的小品表演更能有效地实现教学目标,促使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实践活动中。如在学习到关于公民的人身权利的内容时,笔者利用了家喻户晓的篮球明星姚明被侵权的案件,首先用多媒体展示了漫画(见图)然后再通过视频讲述姚明之所以维权的事由。使得学生在生动有趣、形式多样的教学情境中把握法律知识,适应了初中阶段学生的好奇心强的心理特点与喜欢明星的兴趣爱好及此阶段以形象思维为主思维特点。漫画与视频图文声像兼并,有效地刺激学生的多种感官,调动学生的视觉与听觉参与课堂教学,促使学生对法律知识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对初中思想品德课堂法律常识举例的几点拙见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总之,思想品德法律知识课堂举例的应用,所凝结的是教师的创造性劳动,需要教师认真钻研教材、关注学生,本着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教学原则,选择恰当的案例与有效形式。这样就一定能使生硬、抽象的法律知识成为形式活泼、内容通俗易懂、学生乐于接受的知识,从而增强思想品德课堂的教育教学效益。
参考文献:
[1] 彭阳,林光耀.品德与生活教学实施指南[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 张海生.“举例”是初中《思想品德》教学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J].新课程研究·基础教育,2008(1).
(作者单位:广西柳州市第八中学 545005)

copyright 2003-2024 Copyright©2020 Powered by 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 粤20174009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