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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工程造价关于合理制约工程造价查抄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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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筑工程造价控制要分阶段进行控制,不同阶段要有不同的关键点,现笔者就此展开分析和论述
【关键词】合理确定;有效控制
较长期以来,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程度不同的存在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现象,致使工程造价难以控制。当然,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但积极从主观方面寻找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是十分有必要的。
 

摘自:本科毕业论文致谢www.udooo.com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是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工程造价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与概算,施工图与预算,投资决策等方面都贯穿于基本建设的始终。它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合理确定,二是有效控制。
在基本建设的管理过程中,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不是一件可做可不做的小事,而是一件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这因为:
1、我国现在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发展生产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我们要办的事情还很多,财力、物力却都有限。如何使有限的资金得到最合理、最有效的利用,“少花钱、多办事”,“少投入、多产出”。切实发挥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摆在我们面前最大的问题。
2、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带来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来源多样化和相项决策分权化。这是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但是,我们不能忘记,我们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除占有比重较小的私有经济外,搞建设的资金不管来源如何,不管有谁决策,就其实质而言,都是人民的财富。我们只有珍惜它、用好它,管理好它的权利。
3、一项工程从筹建到竣工投产,经过的环节多,参与单位多,情况变化也多。这是建筑工程的特点。由于各部门、各单位所处的地位不同,看问题角度不同,各自的经济利益不同,如何对待工程造价的看法和做法是不一样的。
4、当前的工程造价构成和形成的机制仍然不十分健全的,甚至有些是不合理的。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在宏观调控和造价控制方面也是乏力的。即有资金使用不合理的一面,也有“压价”、“微利”、“小鱼吃大鱼”,使国家有大型施工企业难以为继的一面,关键是工程造价既不合理,控制也不利。
由此可见,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在当前,国家各基本建设单位所进行的项目大多数都处于一个造价不准,投资严重短缺的状态之中,致使不少项目一而再、再而三地停建下马。使国家资金被白白的浪费掉。某煤矿项目就是其中的例子之一,它从七十年代中期就开始筹建,直到90年秋才开始施工。在这期间,曾几次准备开工,都未能如愿。当在90年开工以后,在两年的建设期间,各项费用不断超支,工程造价连连突破概算而大幅上升,致使该项目被迫缓建。所以,我们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对其进行合理确定,有效控制,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对基本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控制工程项目投资不超过批准的造价限额,更积极的意义在于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 ,已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
不难看出,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主要有两点,首要的是要通过认真做好建设方案和设计方案比选工作,做的尽可能合理使用资源,少花钱、多办事;少投入、多产出。以实现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以及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从而使所确定的估算、概算、预算是合理的,可操作的,可以控制住的。这就是我们强调造价工程师要积极配合设计人员做好方案比选,能动的影响设计,优化设计,已取得最大效益的原因,也是国外把造价工程师称作“建筑的百科全书”的原因。造价工程师的职责绝不是按照设计图纸,套套定额写写算算而已,应该说这一步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开始,也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奠定了基础。其次,才是设计、施工阶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概算,预算和合同价,结算价不超过既定的造价限额。当然,造价的合理确定还取决于相应的设计文件是否达到必要的设计深度和概算,预算本身的质量。
合理确定造价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是有机联系的,辩证的关系,不是简单的因果的关系。它是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的。也就是要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作为工程造价管理的目的原因。
项目投资估算,是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一环。它的准确程度,将直接影响建设项目的经济效果,是决定项目是否建设,银行是否贷款的依据。因此,应做到尽量准确。
为保证投资估算的精确性,扭转投资的不合理现象,笔者认为,加强估算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国家有关部门确实重视这一问题。加强基础建设的立法,设立投资估算法规。对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人员明确法律责任,保护敢于坚持实事求是,维护国家利益的工作人员。惩罚弄虚作检测,玩忽职守,坑害国家的不法分子,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使有限的资金得到充分利用。

二、投资估算应排除行政干预,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按经济规律办事。

三、深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使其本能达到与初步设计相订立的深度,减少漏洞。

第四,加强对从事可行性研究工作人员的培养,有计划的组织业务学习,法律学习,开办专业培训,技术讲座,项目评价分析等,以不断提高素质。并抽调原则性强,有责任心的同志,负责可行性研究和项目投资估算,提高决策水平。
概预算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建国以来,学习前苏联的“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对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起过一定作用。但是它的“三性一静”(定额的统一性,综合性和指令性以及对工料机的静态管理)这一适应高度集中管理的僵化模式,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适用开放的建筑市场和引进竞争机制的需要,也不能灵敏地反映建筑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和材料、设备、人工、机械等市场交换的变化。随着体制的不断深化,劳动工资和各种实质性的补贴不断增加,材料的波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日益增大。而我们的概预算工作,仍按以往的管理模式进行,就跟不上现在的步伐。这些因素的变化就决定了工程造价的管理必须由过去的静态管理转移到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上来。设计是工程的灵魂,设计阶段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关键阶段,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从表面上看,工程投资大部分都发生在施工阶段,实际上决定投资的多少是在设计阶段确定的,因此,工程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合理使用建设资金,降低工程成本,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的问题所以设计单位应坚持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以及设计施工技术规范,有关标准、指标等,以确保设计的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造型美观,安全适用。
优化设计方案是在设计阶段降低工程造价的有效途径之一。设计方案是否可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方案的经济性。所以,经济合理是设计阶段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因此,设计阶段是建筑师与经济师协同工作,经济人员系统的掌握着有关造价和工程量清单,各类不同建筑,不同结构,不同的公用设施布置和不同材料构件的资料,有大量的造价数据,熟悉各种建筑形式,高度,层数及其其它特征对建筑构造的影响,所以,它能有效的协助建筑师选定参数,根据国外经验,在筹建工程一开始,就吸引估计人员参与各个阶段的设计活动,把建筑师和估价师结合在同一组织之内,同步开展工作,就更能保证设计方案建立在可靠的经济基础之上,建筑师的责任是,提出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方案,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造价师的责任是,保证在一定技术条件下,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建筑师和造价师从一开始就通力合作,发挥各自的智慧和特长,就能保证设计方案不超出投资限额,在投资限额以内能够选取更好的设计方案,去实现预想的目标,例如,有几种不同的大楼,功能目的相同,建筑面积相同,但平面布置,立面造型不同,在具体条件下,究竟采取哪种方案,造价比较如何,哪种方案采用哪种施工工艺最为理想等等都需要经过造价人员进行经济效益分析,为建设单位提出决策依据。
提高设计方案的经济性,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促进设计工作的深入发展,在设计过程中,既要充分考虑工艺技术的可行性,又要充分考虑建设的经济合理性,这就要从设计工作中分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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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造价人员,专职从事造价工作和建筑经济工作,以求更有效的控制造价,节约建设投资,杜绝社会财富的浪费。
一个拟建建设项目,经决策确定之后,其总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选型,建筑物的建筑标准,结构形式,空间位置及群体安排等都有工程设计阶段来确定,所以说,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同时设计阶段也是工程造价控制的第一关,为了把好这一关,近年来,很多地区的设计部门在设计阶段都提倡推行限额设计方案。所谓限额设计,是在施工图设计之前,应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做最高限额,按项目所对应的各专业或单项工程进行造价分配,施工图设计均要求在分配的投资限额之内进行,在设计过程中,还要随时进行投资估算,发现超限额的苗头,就要对其设计进行优化修改,一般不得增加投资。这样,通过采用对局部限额设计的手段,来达到实现总造价不被突破的目的。由此可见,从理论上讲,限额设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方法之一。那么为了实现在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有效地在设计阶段推行限额设计,笔者认为,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正确确定设计限额。

确定较为客观的设计限额,是推行限额设计的前提条件。就目前实际工作来看,在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条件下,达到准确确定限额是十分困难的。一般来说,确定设计限额是从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开始的,可行性研究决定的项目投资估算,制约着其后的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即制约着限额设计的限额。
我国目前仍缺少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其进行较为准确的投资估算科学有效的手段。在项目决策过程中,投资问题还有着很大的随意性,因而导致决策对确定的投资很多都在建设施工中被突破,对此,有许多项目“三超”的事实为证。当然,造成 “三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投资不足是主要原因之一,他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限额设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使我们不能看到限额设计时空中工程造价所起到的作用。
为了正确确定设计限额,我们必须要提高投资决策的准确性,使其不但能够准确的反映当前建筑产品,而且还能反映出人、材、机设备变动的影响,为合理确定设计限额打下扎实的基础。

2.要合理使用设计限额

对于每一个设计者来说,要充分认识到每一个具体单项工程的设计限额是该工程到竣工时不得超过的投资额的现值,其中考虑了在建设期间内材料设备等工程费用上涨因素。且建设期越长,这部分价差就越大,留给该工程的设计限额也就越小。但这个问题往往会被设计人员所忽略,他们在设计时,以当时分配的工程造价额作为设计限额,设计后,投资不超过这个额度则认为完成了限额设计。这样做的结果是,工程造价无疑要超过限额的,没能达到限额设计的目的。

3.要重视多方案比较

进行多方案比较是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重要途径,是实行 限额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
实行限额设计的限额确定以后,设计必须进行多方案比较,使其既满足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又要使造价最为合理且不超限额。这就首先要求设计人员树立起经济观念,在设计的同时要考虑经济问题。同时还要求设计人员与经济人员密切配合。设计者要先把多个方案交给经济人员进行经济技术分析,经过分析后,将个方案不同造价信息及时反馈黑设计人员,设计人员据此来比较分析方案,修改设计,然后再交给经济人员,进行分析。经过多次反复,使该设计尽可能达到设计先进,经济合理。如果通过分析发现,该限额投资的确无法达到基本建设要求,责应提出重新考虑投资决策问题,或追加投资,换行限额额度。到目前为止,这项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有很多问题有待于研究讨论。
过去我们实行的是指令性计划经济,项目投资确定由设计单位编制,国家审批的估算,概算,作为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但是,项目造价的控制是按施工企业编制的预算实行竣工决算的方式来最终核定的。设计单位仅负责确定项目投资控制总数,对投资的具体使用不履行任何控制职能。这种管理体制,把项目设计人员与投资人员人为的分开,结果使项目投资一再被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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