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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风险与防范

收藏本文 2024-03-31 点赞:5708 浏览:20049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在新的五年规划之中,把更多的精力重心放在了保民生、重基础之上,更多的财政资金运用到了公共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中,大力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将是各级审计机关的侧重点。项目多、任务重、人手少、专业人员缺乏,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质量无疑被提到了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是近几年来,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各审计机关都会有重点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并有选择性地对重大项目开展绩效审计,将审计关口前移,审计时间拉长,审计内容增多,审计责任加重,致使审计风险增强,审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风险; 防范
新的审计准则在第六章中对于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各审计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应承担的责任,明确了各个环节质量管理的分工和责任,使审计人员各尽其能、各负其责、追究有源。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重心,审计质量不合要求,无非是做了劳命又伤财的无用功。近几年来,审计机关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的审计,随着跟踪审计方式运用的逐渐成熟,质量在逐年提高。但是也偶会有经过审计的项目,通过其它渠道发现存在的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即对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的风险;或者对于审计的项目,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有疑义申请复议,即审计结论的风险;尤其在近两年江苏省多地发生政府投资审计人员被“请”入检查院的事件,即廉政审计的风险等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已是迫在眉睫。

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风险的概念及具体内容

审计风险的概念在百度百科中描述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含有重要错误的财务报表表示不恰当审计意见的风险。可以看出这里指的是以财务审计为主的审计风险,应用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上并不完全准确。结合实践经验及有关专家的总结,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风险可以表述为在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由于审计人员自身或者采用的方法程序不恰当,对政府投资项目作出了不正确的审计结论,导致审计质量达不到预期目标,根据审计职责承担相应责任,造成一定影响的风险。
在具体审计中,存在的审计风险有如下几方面:

(一)人的风险

政府投资项目涉及的参建单位较多,除了审计机关,还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采购供货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招标写作技巧单位及政府监管单位等,由于各单位的资质、专业、水平不

一、人员素质更是千差万别,风险自然不可避免。

1.审计人员的风险
审计准则对审计人员应具备的职业要求有: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准则、恪守审计职业道德、保持应有的审计独立性和具备必需的职业胜任能力,并且应当恪守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的基本审计职业道德。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人员一是在职业能力上不仅要有审计基础知识,还应有建筑、公路、市政、园林绿化、水利、港口航道、安装等各种专业知识水平,更要对各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等有一定的掌握,如今审计工作信息化日益提高,审计人员还要对计算机审计具备一定的能力。综上所述,政府投资审计人员需要具有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性复合人才。而针对现实情况,这样的审计人员很缺少,到基层审计机关更是基本没有。业务水平不高,审计质量则得不到保障。二是在职业道德上,由于审计监管不足,审计人员廉政理念缺乏,产生经济利益的牵连。特别是跟踪审计项目,现场跟踪审计人员长期与各相关单位接触,日久人熟,情面熟面难以拒绝,经不住物质诱惑,最终审计“网开一面”,加大了审计风险。三是为解决审计力量的不足,审计机关一般都会聘请社会相似度检测机构参与审计,但相似度检测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单位管理水平有限,审计知识缺乏,相似度检测机构选择及管理,这些问题的存在进一步增加了审计的风险。
2.建设单位人员的风险
政府投资项目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第十条,应当确定项目法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为被审计单位。目前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多以以项目法人管理模式、使用单位自建模式和建设工程指挥部模式为主,少部分项目则采用项目管理模式。项目建设的负责人或指挥部的指挥长,往往是理论水平丰富,但实践经验不足。现场负责人又常常会更换调动,致使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不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写作度,增加审计风险。
3.其它参建单位人员的风险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与项目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需要对其取得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这些单位人员复杂,管理松散,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往往会有种种刁难蛮横、弄虚作检测的举止,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
4.政府监管机构的风险
近几年我国虽然出台了许多的制度规定,但部分监管机构,仍然因为利益的原因,出现“项目建成一批,官员倒下一批”的现象,尤其是与项目建设密切相关的土地、规划、拆迁、质量监督、建设主管等部门。而作为审计部门,虽然凭感觉上觉察到有猫腻,但却很难有确切证据来支撑,无形中扩大了审计风险。

(二)制度上的风险

1.审计机关质量控制制度风险。
审计准则中要求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并对项目审计相关成员审计业务进行分级质量质量控制。一般项目均有一套完整的审理程序,但是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其专业的特殊性,除进行文字、格式方面的审核外,通常情况下由分管领导审阅批示后即成定稿,送达被审计单位,而不经审定委员会进行审理。这无疑少了一道审计事前监督的机制,而审计人员自身视角的局限性,增加了审计风险。
2.聘用相似度检测机构审计风险
目前大部分的审计项目都是聘用社会相似度检测机构来进行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内容均是各方比较关注涉及多方利益的工程造价方面,风险因素较大。但作为委托部门,很多审计机关均未建立相似度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和相似度检测机构考核制度。虽然为避免人为因素,增加透明度和公平性,部分单位实行建立专家库、“公开摇号”的方式,但同时也因为摇号的偶然性,相似度检测机构的优势劣势无法体现出来,达不到针对项目选择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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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优势机构的目的。制度的缺失,增加了审计风险。
3.外部制度缺失的风险
政府投资项目涉及单位较多,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是非常重要的。但部分单位往往建立了制度,却没有有效的执行。如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投标法》1999年审议通过,2000年起开始执行,各地也都建立了相应的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相应的部门也建立了招标投标规定,但是目前很多项目依然存在着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直接发包或招标程序不合规等明显问题。更有很多隐蔽问题,如施工单位围标串标,工程同样是经过公开招投标,请专家评审确定中标人,问题存在,程序却合法,历来是招投标程序中常见却难以发现的问题。

(三)程序上的风险

1.审计计划风险
对于每年审计计划确定的项目,审计准则要求审计机关需要调查初选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审计目标、范围、重点、对初选项目评估、最终审定审计计划。实际实施过程中,往往缺乏对项目调查和可行性研究,计划制定好后,真正实施中会存在项目未按预定目标完工,审计时间缩短增加审计风险或者计划竣工决算审计,由于各种原因调整为工程结算或跟踪审计,审计方式变更增加审计风险。
2.审计实施风险
审计实施前,审前调查不够深入导致审计实施方案编制不能有针对性、审计重点有偏差,也是审计中存在风险的因素之一。审计实施中,特别是跟踪审计项目,由于项目参建单位多、时间跨度大,跟踪审计内容多,特别需要把握好每道审计程序,做好跟踪审计台账,及时收集审计证据、发现问题及时下发跟踪审计意见单。跟踪审计人员的定位也是关键,目前由于缺乏跟踪审计的相关标准,对于跟踪审计人员的定位也比较模糊,如何把握好“度”,不能缺位更不能越位、错位,也是审计风险所在。现行的跟踪审计中,对于现场审计小组,建设单位往往会有一种加了保险、凡事依靠审计的心态,如果定位不准,把审计监督变成了管理把关、造价咨询等角色,从第三方变成了参与方,就会失去审计的独立性,扩大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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