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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贵州省贵州省农民收入增长不足

收藏本文 2024-02-11 点赞:26346 浏览:120104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而农民问题的重点是农民的收入问题,如何增加农民收入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贵州省农民收入问题有了较大改善,这不仅体现在绝对数量上的增长,还体现在收入结构的较大变化。本文根据具体数据分析贵州省农民收入的变化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收入;工资性收入;收入结构

1.问题的提出

我国农民的增收问题由来已久,是农民问题的本质所在,而农民问题又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所以,农民的增收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贵州省作为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的省份,农村居民比例大,农村的经济发展落后于我国的平均水平,所以增加农民收入显得尤为迫切。

2.农民收入的相关概念

2.1 农业及农业收入

本文中运用农业的广义概念,具体是指种植业、林牧渔业。农业收入,即经营农业所获取的收入,包括从事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所获取的收入总和。而从事非农业(包括外出打工,个体经营等)获取的收入则是非农业收入。

2.2 农村居民总收入

农村居民总收入指调查期内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从各种来源渠道得到的收入总和。按收入的性质,可分成生产性纯收入和非生产性纯收入,其中生产性收入进一步又可划分成第一产业收入和二、三产业收入(通常所说的非农业收入)。第一产业收入是指农民在第一产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非农业收入是指农民在二、三产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是农业劳动力转移所获收入的直接体现。按收入来源构成可分为家庭经营性收入、劳动报酬收入(即工资性收入)、转移及财产性收入。

3.贵州省农民收入的变化

3.1 贵州省农民收入的数量变化

近年来,贵州省农民收入发生了很大变化,从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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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数上来说,构成贵州省农民纯收入的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均呈现大幅增长趋势。从整体趋势来看,贵州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在绝对数量是持续上升的,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09元增长到2012年的4753元。但是,增长速度不稳定:1978- 2000是贵州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这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2.2%。这主要是由于贵州省农业发展基础差,人口众多,随着这一时期的改革开放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的实施,劳动积极性普遍提高,各种生产要素得到更为充分利用。2001-2009 年间,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年均增长率均在10.28%。而2009年至今,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每年的增长率已经在14%之上,年均增长率在16%以上。

3.2 贵州省农民收入的结构变化

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产业来源结构呈多元化趋势。第一产业收入虽然是农民收入的主体部分,但农村居民收入逐渐由依靠单一的家庭经营卖粮收入向工资性收入与二、三产业经营收入等多元化转变。虽然家庭经营性的收入仍然占据着主要的地位,但是其在农民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却在不断的下降,1995年家庭经营性收入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80.19% ,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13.46%。而到了2011年,家庭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却下降到47.77% ,总共下降了32.42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在农村居民年均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却在持续不断的上升,这一比重上升为41.33%,总共增加了27.87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和家庭财产性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比较小,2011年两者相加之和也仅占农民总收入的10.89% ,这只能作为农民收入的重要补充。由此可以说明我国目前农民收入的增长由过去的主要靠家庭经营性收入转变为主要靠工资性的收入。

4.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

4.1 增加对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

长期以来贵州省对农业和农村设施的投资不足,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对这些设施的投资不足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制约着农村市场的开拓。因此,应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对农村道路、供电、供水、通信、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4.2 推进农业结构的调整

第一,农业生产必须由单纯地重视产量转向兼顾产量和质量,只有重视质量才能稳定粮食和销路,才能真正发展农业;第二,发挥贵州省农业生产的比较优势,贵州省不是农业强省和粮食大省,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扬长避短,突出该省生态特点、山区特点,突出气候多样性、生物多样性、资源多样性,进一步深挖潜力,在巩固粮食、油菜、白酒、烤烟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草地生态畜牧业、马铃薯、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油茶和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不断扩大集中度,做大做强特色产业,走出一条具有贵州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之路;第三,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相结合,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4.3 加快城市化进程,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贵州省农民收入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工资性收入的增长,而工资性收入的增长来源于农民的务工收入,即非农收入。加快城市化进程,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进而增加农民总收入。

4.4 建立农民组织,保护农民利益

农民在产品市场、劳动力市场以及社会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要改变这种状况,维护他们的权益仅仅靠政府是不够的,还要积极建立农民组织,增强其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建立农民组织,有助于改善农民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保障农民利益。在这一点上我们应该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建立农民组织能够使农民在政治生活中,特别是在农业政策的制定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还能降低市场经营成本,提高市场谈判能力。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了公民结社权利。农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同其他的利益群体一样,建立维护自己利益的专门组织,以便在有关涉农政策制定过程中,表达农民的诉求,维护农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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