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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核心区河南省粮食核心区建设农业保险理由设计

收藏本文 2024-04-08 点赞:10388 浏览:37434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农业保险可以有效降低风险,能够为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作为我国第一粮食生产大省的河南省,虽然粮食生产已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但农业保险在河南省的发展却不尽如人意。河南省政府于2010年通过了《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要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农业保险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本文将对河南省粮食核心区建设中的农业保险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粮食核心区;农业保险;对策
1001-828X(2013)04-0-02

一、河南省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众所周知,河南是我国的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同时也是粮食生产的第一生产大省。河南,用全国十六分之一的耕地,生产了全国四分之一的小麦和十分之一的粮食。自2000年以来,粮食总产量已经连续十三年位居全国第

一、粮食生产连续六年突破1000亿斤。

为了进一步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为国家粮食安全多做贡献,河南省政府于2010年通过了《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这个建设规划,是河南省推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三农”难题的需要,也是改善农村民生、有效应对危机的需要。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探索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在这次全会上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文件的形式将“探索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措施予以确定下来。自2004年以来,连续多年在一号文件中提出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河南省在粮食核心区建设中,已经开始了农业保险的应用和推广。
农业保险,是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实行农业保险以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
就河南省农业保险开展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方面是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另一方面是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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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的积极性不高。此外,农业保险的发展所面临的技术薄弱、人才匮乏等问题也较为突出。具体而言,主要可概括为以下方面:

1.农民参保的意识不高

农民对农业保险既力不从心,又存在疑虑。首先,由于农业保险风险较大,保险费率往往较高,而高保费使得不少农民写不起保险。其次,许多农民对保险认识不足,风险管理意识较差。目前,农民对保险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一是不相信保险的作用,认为保险对生产和生活没有多少作用;二是依赖保险,一些农民投保后,高枕无忧,不积极参与防灾防损,导致损失扩大;三是存在道德风险,由于农业生产分散,保险公司监督力度不够,少数农民利用保险进行欺诈活动,把保险当作“摇钱树”,触犯了国家法律。

2.有效需求不足

农业生产和经营风险的客观存在,必然形成对农业保险的巨大需求,但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却明显不足。主要原因在于:(1)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客观上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窄小的经营规模使农民产生较低的预期收益,因而不愿意付出保险成本;(2)我国的农业保险主要以商业形式经营,国家支持和补贴较少,相对于农民的收入而言保险费率较高,抑制了农民对保险的需求。

3.农业保险险种减少,发展滞后

我国保险业在经历了最初十几年的快速增长后开始大幅下滑,除去一些外部因素外,保险产品结构不合理、险种可选性少,不能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这也是一个重要因素。由于长期亏损、造成业务萎缩,农业险险种已经明显减少。

4.保险相似度检测机构缺位

规范化的保险相似度检测机构,是现代保险市场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保险的供求双方均能起到重要的媒介和桥梁作用。特别在农村保险市场中,保险相似度检测组织可以将保险公司的经营触角延伸到农村的各个角落,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也能起到怎么写作于广大农民的作用。然而,我国的保险公司几乎都是依靠自身的展业队伍承保农业保险,没有充分利用保险写作技巧和保险经纪公司等相似度检测形式。

5.缺乏专业性保险从业人员

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出现多次起落,保险人才断层,目前我国保险从业人员大多数人是从其他行业转来的,没受过专门保险教育。而农业保险经营的复杂性、艰苦性,更是导致人才奇缺。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保险市场人才供需比例约为1:4。人才的极度匮乏,特别是核保、核赔、精算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复合型人才的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对河南省农业保险现状的原因分析

众所周知,农业是典型的“靠天吃饭”型产业,自然灾害造成的巨大破坏往往会导致农民“多年增收,一年返贫”,致使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进而对粮食产量的稳定增长形成阻碍。我国是自然灾害多发国,近十年来,自然灾害每年给中国农业造成的经济损失都以百亿元计。由于分散经营的农户自身抗灾能力极其有限,农户中参加农业保险的又比较少,在没有保险来“转嫁”风险的情况下,除政府给予的救助外,剩余的损失只能由农民自己来承担。
随着中国农业市场化开放程度的逐步提高,市场风险也随之增加。而我国农业至今仍以农户分散经营为主,产业化水平和经营规模较低,技术落后,市场信息匮乏,农民很难全面准确的把握市场供求信息。这些状况导致农业市场风险源更多,范围更广,不可控制性更大。
由以上因素可见,商业保险是不适合于我国的农业保险的。因为对农业保险实行商业化运营,会使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业务风险集中,再加上农业保险的综合赔付率较高,将导致很多保险公司不愿经营农业保险。在逐利心理的作用下,经营农业保险的商业性保险公司在灾害多发地区和年份往往会进行战略性的收缩,压缩农业保险承保的范围、数量和险种,而在自然灾害发生较少的地区和年份,则热衷于开办农业保险业务。这样的做法与设立农业保险制度的初衷无疑是背道而驰的。因此,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借鉴类似机动车交强险的强制性保险制度来推行农业保险。在我国,农业保险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应当说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实施合理有效的农业保险政策,对于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提高农民收入意义重大。河南省虽然是我国第一农业大省,但属于农业科技的不发达地区,农业的基础性地位依然较为脆弱,如今又面临着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艰巨任务,因此河南省发展农业保险是大有可为的。

三、发展河南省粮食核心区的农业保险对策建议

开展农业保险应当是一件使农民能够得到实惠的大好事,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可以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增强政府防灾救灾的能力,还可以使受灾农户及时得到赔偿,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针对目前河南省农业发展及农业保险的现状,应当认真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通过大力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以促进河南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切实解决当前农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我们认为,需要政府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农业保险相关的立法工作,建立农业保险的相关法规

西方国家对农业保险无不借助农业保险立法来推行,通过制定农业保险法,明确相关的政策扶持措施,推动农业与农业保险的发展。如美国于1938年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日本于1947年颁布了《农业灾害补偿法》、西班牙于1978年颁布了《农业保险法》。实践证明,通过专门立法推动农业保险发展,是一条行之有效的符合国际惯例的重要措施,国外农业保险的立法经验值得我国借鉴与学习。
具体就我国而言,国家应当以立法的形式,对农业保险的性质、保障范围、经营原则、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界定、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参与主体、收益主体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加以明确。针对我国地区间差异较大的现实情况,可以考虑将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与决策主体放到省一级,省级的农业保险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成体系、自求平衡,在统一的经营体制框架下自主开展工作。农业保险公司不直接农业保险经营业务,可以针对农业保险赔付率高、承受风险大的实际情况经营全国农业保险的再保险的业务,通过农业再保险对各地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给予资金扶持,防止因一次性巨额赔付导致保险公司破产的现象发生。同时,财政和地方财政应对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给予一定的经营费用补贴,对参保农民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
农业保险立法工作、建立并完善相关的农业保险法规,对于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一项基本保障。农业保险的政策性、财政性甚至行政性的特征,必须依靠立法和制定相应的法规才能顺利实施,建立互助型、合作型、商业性农业保险才有依据。农民的投保行为、索赔行为、保险主体的资金运用行为以及再保险和行销行为才能更为有效,农业保险制度才能真正得到稳定的实施。

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

农业保险对广大农民来说还是一项新鲜事物,相当一部分农民对此认知不足,因此需要政府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使这项工作家喻户晓;二是由各级农业保险公司印发宣传资料,及时宣传农业保险的政策、意义;三是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乡村开展农业保险知识讲座,引导农民自愿参保投保,使农业保险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3.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着力解决农业保险高费用、高费率的问题

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与农村公共医疗和义务教育一样,它的社会公益性决定了其更需要政策的扶持与推动,政府应当切实履行宏观调控与公共管理职责,实施农业保险补贴政策。一方面,各级财政应对工作成本高、保费收缴难的农险业务给予必要的经营费用补贴;另一方面,切实提高财政对农业保险特别是对种植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同时,探索建立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制度以及巨灾风险保险体系。

4.确保对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投入

河南省政府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要求河南省粮食增产155亿斤的基础上,于2010年编制了《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提出到2020年粮食年生产能力新增260亿斤,达到1300亿斤,这一规划已得到国务院批复。根据现有投资标准,估算项目总投资大约需要939.81亿元,资金筹集将主要通过争取国家投资、地方财政投入、银行贷款、项目单位和群众自筹四个渠道解决。其中,国家投资约为676.63亿元,占总投资的72%。可以说,河南省粮食核心区建设规划能否顺利实施,关键在于投入能否及时足额到位。因此,国家要切实加大对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投入。

5.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产业化,积极推动农业保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农业保险的基础是农业经济的发展,如果没有农业的现代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农业将始终停留在“小农业”层面,农业保险的防灾防损的作用将不能得到充分体现。没有现代化的风险管理和经营,则农业保险制度无法实施。因此,只有政府切实加大农业结构的调整力度,实现农业经济的产业化、专业化、现代化发展,才能更有效的推动农业保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6.建立农业保险投融资体制

为了完善农业保险的投融资体制,应当考虑让更多的民营资本甚至国外资本投资农业保险领域。如果开展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业务范围以及融资方面能够得到保障,必然会有投资者愿意从事农业保险方面的投资。这实际就是在解决农业保险的“金融瓶颈”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农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刘金荣.河南省发展粮食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J].湖北农业科学,2012(8).
罗辉,李钧德,李鹏.解读第一产粮大省连创新高的——河南夏粮生产九连增的背后[J].农业、农村、农民(A版),2011(7).
[3]解宗方,张伟.河南省粮食生产分析与能力提升对策[J].农业科技管理,2011(4).
作者简介:齐 盛(1977-),男,陕西凤翔人,法学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法学。
课题来源:2012年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河南省粮食核心区建设中的农业保险问题研究》立项编号:2012B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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