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6
Abstract6-9
第1章 绪论9-14
1.1 选题背景与作用9-10
1.2 文献综述10-11
1.3 本论文构想与探讨策略11-14
第2章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有着的不足14-25
2.1 三类社会群体未得到实际保障15-19
2.1.1 进城农民工参保缺乏切实可行的制度支持15-17
2.1.2 大部分农村人口养老仍然有着不足17-18
2.1.3 城市无业老人无力参保18-19
2.2 现行法规参保标准过严19-22
2.2.1 对参保对象的准入门槛过高19-20
2.2.2 法规中15年缴费期限过长20-21
2.2.3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补缴规定过于苛刻21-22
2.3 地策略规之间不能相互衔接22-25
2.3.1 各地方养老保险制度划地而治22-23
2.3.2 各地方政府通过制定法规截留统筹基金23-24
2.3.3 各地方政府转嫁养老负担24-25
第3章 改善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对策25-39
3.1 改善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25-30
3.1.1 以法的价值角度判断25-27
3.1.1.1 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是国家责任对生命权的尊重25-26
3.1.1.2 统一的养老法律制度有助于推动社会公正26-27
3.1.2 以实际效用的角度浅析27-30
3.1.2.1 统一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有利于缓解计划生育实施的难度27-28
3.1.2.2 统一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是我国社会步入老龄化的安全阀28-30
3.2 改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倡议30-39
3.2.1 制定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法30-31
3.2.2 明确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价值目标31
3.2.3 明确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31-35
3.2.3.1 国家责任原则31-32
3.2.3.2 以人为本原则32-33
3.2.3.3 坚持公平第一的原则33-34
3.2.3.4 保障全体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原则34-35
3.2.4. 改善各项具体养老保险法律制度35-39
3.2.4.1 全面执行普惠式的养老金并现收现付35-37
3.2.4.2 调整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比重37
3.2.4.3 新型养老基金管理与账户设立37-38
3.2.4.4 进展个人补偿养老保险制度38-39
结论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