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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收藏本文 2024-03-23 点赞:5710 浏览:20700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自2009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获得农民的欢迎和肯定,但也存在一定不足。本文指出了新农保的一些问题,并从国外几种农村养老保险模式出发,探讨其成功之处,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找出其可供借鉴之处,为推进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建议国外经验

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概况

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是一个大的社会问题。由于我国经济二元体制,城镇居民在上世纪末期已经开始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而在人口占多数的农村地区一直缺乏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外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并提供一定政府财政补贴。另外,大量年轻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使得农村养老问题日益严重。中国农村养老保险问题迫在眉睫,这才加速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在2009年开始全国范围内试点展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新农保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二、新农保实践-以广州从化市为例

广东省从化市作为广东省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自2010年10月开始,在广东省、广州市的大力支持下,大力推进新农保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截至2011年6月30日,从化市16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参保人数达25.11万、覆盖率达74%,而35周岁以上覆盖率达100%,实现了新农保“广覆盖”、“全覆盖”的目标。至2011年5月止,从化市已向4.6万名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3618.89万元。据统计,从化市参保农民平均养老金待遇达637元/月,最高达1106元/月,每人每年养老金收入1560-13512元,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参保农村居民养老防老的生活保障水平,解除农村居民的后顾之忧 。从化市鳌头镇一位72岁的村民自2010年11月开始缴交农保费,按新农保的第七档每月交130元,另外集体补助60元,政府补助70元。他在2011年1月就可领取到1108元养老金,每年养老金的收入达到1.3万多元。从化市新农保试点取得了成功,首先解决了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改变了传统的农村养老模式;其次,能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最后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目前仅仅是试点工作,当养老保险全面推广时,并不是所有地区都有如此优越的条件能够得到上级市与省的大力支持。因此,如何在条件相对比较差的地区顺利推广和完善新农保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问题分析

农民的养老方式从延续几千年的家庭养老,到旧农保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制,再到现在新农保国家财政全额提供基础养老金,这很大地减轻了农民养老中由于实行计划生育(家庭规模减小)带来的家庭的负担的增加。由此可见国家对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重视。然而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不少问题:

3.1保障水平较低

我国现行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目前分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若按月缴费,则每月仅需8.4元、16.7元、25元、33.4元、41.7元。根据统计局的调查,2011年内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有近七千元。由此可见,现行的个人缴费各档次占农民的收入的比重最低仅百分之一点五,最高不足百分之七点二。虽然地方可根据当地情况增减档次,但设置的门槛过低,部分农村居民会因意识不到新农保对于养老的保障作用而选择低档次的标准,妄图以最少代价获取基础养老金。这样一来,农民就享受不到更高的保障水平,给家庭较大的负担。近年来国内物价急剧上升,未来很可能会有一个更高的物价水平,仅靠国家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及政府的补贴,不一定能够保障基本的生活需求。

3.2基金县级统筹,层次低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县为单位开始,由县级政府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一统筹资金及管理。这种安排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由地方根据当地情况开展试点工作,因地制宜,更加适合当地农民需求。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成本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刚开始试点,还在宣传推广阶段,农民参保率并不是很高。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每个县都要组成一个机构,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消耗数量众多的行政经费。二是基本保值问题。某些县的农民参保率过低,基金形不成规模,很难实现基金增值保值。因此,建议以省为单位统筹资金及管理,后者像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一样实行市级统筹,县、镇、村都只需设立一个简单的写作技巧机构,负责收缴保费,支付养老金及提供地方情报等简单工作。这样能够大大节约行政经费,而形成了规模的养老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工资管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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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保值增值。

3.3一次性缴费,灵活性不足

新农保指导意见要求每年一次性缴费,然而有些农民不一定能一次性拿出足够的钱去缴费,这很有可能导致大多数农民因流动性不足而选择了最低档次的缴费标准。城镇居民每个月的消费内容差别不大,而农民消费习性与城镇居民不同,农作物成熟就决定了农民的获得收入的时间,农作物的种植季节也决定了农民产生大数额支出的时间。应充分考虑农民的消费习性,选择当地农民获得收入而未产生大数额支出的时间收缴保费。因此应根据当地农作物一年收获几季,分期缴费,甚至按月缴费,减少收缴保费对农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如此才能更好地开展新农保工作。

3.4基层管理能力较弱,集体补助水平低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管理平台的建设长期滞后,不仅人员编制缺位、资金投入不足、管理设施落后,而且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政策水平严重不适应,信息平台严重滞后。要想新农保达到更高的覆盖率,顺利推进新农保工作,达到预期政策效果,则新农保制度推进过程中加快管理平台的构建和提升管理能力是必然得要求。新农保资金筹集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合理分担,因此,集体补助是农村养老保险的重要资金来运。要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推广开来,不仅要从国情出发,合理设计国家补贴标准,还要求集体补贴的及时到位。这样才能提高保障水平。

四、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验与借鉴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一环,国外发达国家起步早,在其拥有了经济基础后就开始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达国家比我国积累了更多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德国是最早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国家,而法国拥有着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日本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立比较晚,但是却也取得了不错的成就。

4.1德国农村养保老险制度

德国是最早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国家,从1886年5月《关于农业企业中被雇佣人员工伤事故保险法》的公布和生效到现在,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探索,其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经非常完善了。德国农村养老保险是针对农场主这一职业群体设立的,主要是给予投保的农场主(包括其配偶),共同劳作的家属以及遗属出现年老时养老金形式的给付。大型农业企业中被雇佣的员工不属于农村养老保险的范畴,而是投保于普通的工人或职员法定养老保险。德国农村养老保险实行现收现付制,资金部分来源于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大部分来自于联邦政府资金。德国农村养老保险中的养老金给付是以农场主移交农场为前提的。在2001年保险费为346马克,而养老金为每月929马克。

4.2法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

法国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1952年才建立起来的,法国农村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广,保险基金累积高,因此法国农民完全能够应付养老、残疾等问题。大约一半的保险金来自于政府资助。法国农民的社会保险有三个特点:第一,它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保险制度,不仅包括养老保险,还包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不仅有基本保险项目,还有补充保险项目;第二,农民社会保险项目是在互助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历史上与工会组织存在着紧密联系;第三,跟德国不同,法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不仅包括农场主,还包括农场工人。2005年,有135万人领取退休金,其中,农场主约63万人,农业工人约72万人。

4.3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日本政府致力于建立多层次,多类别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的是双层结构年金制。第一层国民年金制(基础年金),1959年日本制定《国民年金法》要求全国20岁以上60岁以下所有日本居民都必须参加。第二层包括农民年金、国民养老金基金和共济基金。农民年金制度是国民年金制度的重要补充,于1971年实施。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是属于农民的附加年金,目标在于稳定农民老年生活的前提下,提高福利水平;国民养老基金制度于1991年实施,农民可以自愿参加,在缴纳“附加保险费”后可以获得“附加养老金”;共济保险属于民间互助组织,不属于赢利性质,但很多地区都有这类组织。

五、国外经验借鉴及政策启示

5.1加快新农保立法进程

无论是德国,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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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日本,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都建立在一套完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系之上。在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参保范围,参保条件,缴费标准及支付标准,对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起到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立法工作比较滞后,无论是还是地方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这导致部分地方政府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拖慢了新农保的推广速度。同时也导致新农保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使基金管理缺乏必要的约束,存在一定风险。另一方面,我国部分农民由于受教育水平不高,坚守传统观念,对于养老保险意识不强;为了保证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应该在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过程中带有一定的强制性。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保证新农保的实施,给全部农民带来实惠和保障。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也可起到对地方政府的鞭笞和约束作用。因此,我国应该尽快出台农村养老相关法律法规。

5.2商业保险参与基金管理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怎么写作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写怎么写作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这就为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到新农保试点工作中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同时,在很多地区已实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具体业务的就是商业性保险公司,这也为商业公司协办农村养老保险提供了经验。试点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政策业务市场运作的方式,挑选合适的保险机构提供相关怎么写作。政府与保险公司制写作度,做好工作分工,以切实降低建立健全新农保制度的行政成本,让农民享受更为优质的社会养老保险怎么写作。

5.3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

据专家测算,当养老金替代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低于50%的时候,老年的生活将会变得困难。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从人均来看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另外,地区间经济水平差异较大,农村地区更是千差万别。我国短期内建立一种保障水平较高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不可能的。因此,国家只有在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构建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家庭和个人养老为第一层次;商业保险、土地养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为第二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以更好地保障和提高农村老年居民的生活。

5.4建立惠农工作平台,做好新农保与其他政策的协调

近几年,党对于农村工作高度重视,政府出台了很多惠农政策,比如:取消农业税、粮食直补、农技补贴、新合作医疗等。在基层调研时,工作人员反映,这些政策手续很繁琐,每项政策都要建立相应的台账,在处理具体事务时工作量很大。因此,建议建立统一的惠农政策平台,以家庭或者农户为单位建立信息库,既方便工作人员高效处理日常事物,又允许农户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跟踪查询,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另外,在试点期间,各地实施方案不尽相同,要将成功经验向其他地区推广,也需要将信息进行整合。所以,要尽早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在试点的期间就完成信息的整合。
参考文献:
张正军,苏永春.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变迁与政策评价[J].社会保障研究,2011,6:21-26.
尹静,秦增元.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的思考[J].劳动保障世界,2012,1:49-51.
[3]崔付荣.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J].黑龙江史志,2010,15:114-115.
[4]王增文,邓大松.德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演进[J].中国社会保障,2009,11:28-29.
[5]李坤英. 法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J].现代商业,2011,30:66-67.
[6]李小红.试析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9(1):55-57.
[7]李轩红.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东岳论丛,2010, 31(12):163-165.
[8]曹永红.公共怎么写作外包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实践——以“宜兴模式”为例[J].现代营销,2011,12:194-196.
[9]钟莹.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借鉴[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0,21(5):75-76.
[10]袁铖.应循序渐进地推动我国农地非农化制度改革[J].经济研究参考,2011,54: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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