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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股份制论我国股份制高职院校组织治理和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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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股份制高职院校是基于高职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改革中借鉴与运用经济领域的股份制形式所形成的一种新型高等职业教育组织。本文基于股份制高职院校的特征分析及其现实发展的诉求,对其组织治理与发展所必须面对的基本问题和矛盾关系进行了探讨,并基于此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股份制高职院校;治理与改革;发展对策
所谓股份制高职院校,乃指以股份制形式筹集资金举办的高等职业教育组织。可见,多元化的办学主体是区分股份制高职院校与非股份制高职院校的基本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领域中股份制办学的产生与发展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与社会根源,使得以股份制形式举办的高职院校具有了特殊的性质或特征,其组织治理与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的特殊问题。

一、股份制高职院校及其特征

关于股份制高职院校的界定,如果不涉及除办学主体多元之外的要素,则其内涵是十分明确的。在当下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我国股份制高职院校的性质或特征及其职能尚存在着比较大的模糊性和复杂性,急需给予规定性的界定,尽管这种规定性的确立需要政府在政策法规层面上的明文宣示。然而,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现实存在与发展却已经赋予了股份制高职院校及其特征的社会性规定。

(一)股份制高职院校的界定

倘若只从形式界定而言,所谓股份制高职院校即指通过股份制的资本组织形式而投资举办的高职院校。在这里,是否是通过股份制形式进行资金募集来出资办学,则成为区别或确定一所高职院校是否是股份制高职院校的唯一标准。在这一视阈下,股份制仅仅成为股份制高职院校资金募集的一种形式而已,并不能改变或者决定其高等教育组织的办学性质与职能。但是,这一视阈的界定与我国当下对股份制高职院校的认识和实践显然存在着较大的偏离。
与西方国家或1949年以前我国的高等教育组织不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在促进高等教育大发展中所建立起来的股份制高职院校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其特殊性就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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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下的我国股份制高职院校是以民办教育类型和大学专科层次为主体的,并且基本限制在这一类型与层次;(2)民间资本的投资(抑或投机)行为是我国股份制高职院校建立、存在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因而我国当下的股份制高职院校明显地存在着公司化治理的痕迹,有着对资本受益的强烈诉求倾向。正是基于这一事实,笔者认为,时下我国的股份制高职院校指的是以股份制形式出资举办的实行公司化治理模式的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民办高等教育组织。

(二)股份制高职院校的特征

由于我国现阶段的股份制高职院校是在特殊的社会经济与教育发展背景下出现的,因而就具有了既区别于一般普通高校(公办或民办),又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私立高校(1949年之前)的特征。从已举办的股份制高职院校的基本状况来看,我国股份制高职院校所具有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出资形式的股份化

以股份制形式募集资金而获得办学经费,是股份制高职院校区别于一般普通高校的基本特征。股份制高职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处于特定社会背景下的产物。它打破了建国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组织主要由公共财政投入形成的国有资产的格局,因而具有重大的标志意义。[3]

2.举办主体的多元化

由于股份制高职院校的举办及运行经费主要是通过股份制形式的投资而获得的,因而其举办主体是多元化的。从这一角度而言,目前我国股份制高职院校的办学主体不仅具有非单一性,而且也具有一定的多样性与复杂性。

3.治理结构的公司化取向

基于股份制投资办学体制,举办者在股份制高职院校的法人治理及内部运行管理方面大都借鉴了股份制公司化的治理模式,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形成了所有权与经营权、产权与治权相分离的治理结构模式。[4]

4.办学类型与层次的限制性

目前我国已建立的股份制高职院校,基本集中在民办教育类型和高等教育专科层次。之所以出现这一状况,一方面是因为股份制办学投资的资本性质及其受益诉求所限,另一方面也与国家教育政策的导控有着直接关系。

5.学校管理与运作的市场化取向

由于绝大多数股份制高职院校办学主体有着对办学资本受益的强烈诉求,因而立足于社会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导向来设置短线专业、热门专业和低成本专业则成为其必然选择。与此相应,股份制高职院校在内部管理与资源配置上也大多选择了具有市场化取向的应对策略。
从以上对股份制高职院校所呈现的基本特征的分析中,可以发现股份制作为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进入高等教育领域,不仅会导致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结构的变化,而且也必然会引发高等教育的领导体制、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的变革。
二、股份制高职院校的组织治理面对的基本问题 股份制高职院校区别于一般普通高校的组织特征使其治理与发展具有了相应的特殊性。或者说,与普通高校组织相比,股份制高职院校的治理与发展,不仅面临着如同所有高校生存与发展的共同问题,而且也面临着由于股份制这一办学体制所带来的特殊问题。因此,如何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股份制高职院校的组织治理与发展所必须面对的基本问题,对于促进股份制高职院校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股份制高职院校办学性质的确定

如何认识和确定股份制高职院校的办学性质与地位,是股份制高职院校持续、健康发展所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因此,在理论上澄清对股份制高职院校的认识偏误,不仅有助于在办学实践中更好地把握股份制高职院校的办学性质与地位及其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与运行,而且有助于我国教育法规政策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从办学性质上来说,股份制高职院校具有一定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既是由股份制高职院校的股份制这一特殊的资本组织形式所决定,又会由股份制高职院校的高等教育的组织属性所决定。作为一种股份制组织形式,股份制高职院校的办学性质无疑与构成这一组织形式的股份所有权结构(股权结构)有着直接的关系(本文的讨论基于此,即股份制高职院校的办学性质是由其举办主体及其办学资金的股权结构所决定的)。[5]由此可见,股份制高职院校并非完全是私立民办教育,也可以是公立公办教育。在私立民办的股份制高职院校中,或有民办公助的,或有公有股份和国有资产的存在;在公立公办的股份制高职院校中,或有公办民助的,或有公办民营的,或有私有股份和私有资产存在。因此,对于目前我国股份制高职院校办学性质的认识与理解,既要分析其构成股份制这一组织形式的股权所属性质,更要从股权结构与法人治理结构上分析与判断其公办或民办的办学性质。

(二)发展定位与个性化特色的形成

对于任何一个组织的生存与发展而言,形成其科学而合理的发展定位与鲜明而个性化的特色都是至关重要的问题。面对越来越激烈的生存与发展的态势,任何一所股份制高职院校欲在其教育类群中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发展的广阔空间,都必须高度重视其发展定位的科学合理设定和办学特色的有效打造。为此,股份制高职院校的治理与发展必须注意:(1)基于自身所属高等教育性质、类型、层次及其社会环境的科学分析与准确把握,制定明确的发展战略与目标;(2)基于市场化外部环境发展的要求和优势竞争力形成的需求而培育、打造与建构其鲜明的个性化办学特色;(3)基于对以上问题的支持而培育与创立相应的学校发展理念、治理架构与组织文化。

(三)组织治理结构的建构与优化

股份制高职院校的办学性质及其举办主体所具有的复杂性与特殊性,决定了其组织治理与发展的特殊性。这一特殊性,既反映在股份制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建构上,又反映在股份制高职院校的组织运营与管理上,使其具有了区别于一般普通公办或民办高校的特征。
对于股份制高职院校的组织治理与发展而言,根本问题就在于如何构建起科学和可优化的内部治理结构及其运行的有效机制。[6]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科学而有效地处理股权与经营管理权之间的关系;(2)不同投资主体利益诉求的合理化与法定化关系的确立;(3)可优化的学校法人内部组织结构体系的建立;(4)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科学而有效的管理体制与文化制度的形成;(5)社会良性互动机制的建构与形成,如社会评价与反馈机制等。只有有效解决了上述问题,股份制高职院校的治理与发展才能够得到内外部的制度性保障。

(四)持续而稳定的教育投资与利润分配制度的建立

虽然股份制高职院校有着对经济利益的强烈诉求,但是其并非股份制企业。教育的公益性原则要求任何形式的学校教育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目的。股份制高职院校办学的根本目的亦当如此。而制约股份制高职院校举办者追求经济利益的最有效的措施,则莫过于建立起持续而稳定的教育投资与利润分配制度,使其办学经济利益回报的诉求处于合理与适度之中。[7]一方面,必须理解股份制高职院校举办者获得一定经济利益的正当性;另一方面,将经济利益限定在合理与法定的范围之内。因此,以法律和政策的形式确立起稳定而持续的多元化教育投资和利润分配制度,对于股份制高职院校的生存与发展而言尤为重要。

(五)良好的市场环境与社会关系的建立

相对于公立的普通高等教育组织而言,股份制高职院校的发展对于外部环境(特别是市场环境)与社会关系的依赖程度更大。基于这一理解,我们认为良好的市场环境与社会关系的建立,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股份制高职院校的生死存亡。通常,仅仅依赖于股份制高职院校自身的改革与努力是无法建立起良好的市场环境与社会关系的,因此,这一目标的实现还必须依赖于政府、社会与学校三者的协同努力。
当然,任何组织的发展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就意味着,不仅组织的外部环境与社会关系因素始终处于变动的状态,而且组织自身构成的要素及其运行的内在关系形式也必然始终处于变动的状态。因此,对于股份制高职院校而言,治理与发展所面对的问题无疑也具有一定的动态性。
三、处理好股份制高职院校治理与发展中的几个矛盾关系 股份制高职院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其诞生至今的20多年来经历了培育与快速发展的两个重要时期。应该说,我国股份制高职院校在其办学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着适合于自身特征与社会发展环境要求的特色道路,为我国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与教育事业做出了历史性的重要贡献。但是,从发展的角度来看,股份制高职院校依然面临着许多严峻的现实挑战,倘若在现实的改革与发展之中不能有效地应对这些挑战,股份制高职院校则必然会陷于困顿之境。
从当前我国股份制高职院校发展所面临的基本问题与现实挑战来看,其健康、持续的发展有赖于以下矛盾关系的正确而有效处理。

(一)教育与市场的关系

教育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是股份制高职院校发展必须认真面对与处理的重要关系问题。作为一种教育组织,股份制高职院校首要的任务是为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的职业人才;而作为一种股份制形式的组织,股份制高职院校无疑有着现实的办学利益回报和持续性办学资金投入的压力。我们知道,人才的培养必须遵循教育规律,而追求经济利益则必须遵循市场规律。通常,教育规律与市场规律并非当然地协调统一,而很可能出现彼此相悖的状况。因此,处理好教育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对于股份制高职院校能否实现健康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教育与市场关系的处理,关键在于:(1)牢牢树立育人为本、教学为中心的办学理念,不能把教育组织演变成一种经济组织;(2)将人才培养与市场的要求密切结合起来,通过优质的教育赢得市场而不是相反;(3)建立起能够有效促进教育与市场良性互动的关系机制。只有在育人为本、教育怎么写作于市场的理念指导下,股份制高职院校的改革与发展才能固守住自己的职责而不迷失于经济利益的追逐之中;也只有在这一理念指导下建构起相应的能够有效促进教育与市场良性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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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关系形成的办学保障机制,股份制高职院校的组织治理与发展才能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与发展动力。

(二)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共性与个性的关系问题,是任何形式的高等教育组织存在与发展都必须面对与处理的重要关系问题。作为一种教育组织,股份制高职院校或非股份制形式的高校,都无不承担着人才培养的根本职能,因而都必须遵循教育的基本规律。对于任何高等教育组织而言,这是共性,是决定教育组织之所以成为教育组织的根本特征。但是,由于社会发展对于不同的高等教育组织有着不同的功能性要求,因而不同的高等教育组织在其功能的获得及其实现方式上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有着自己的特殊性。当然,个性特色的形成或者培育不仅仅是社会分工的发展对高等教育组织人才培养的要求使然,而且也是其发展动力与竞争力获得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股份制高职院校在这一关系的处理上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非是个性化发展过度的问题,而是相反。基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多数股份制高职院校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并未能培育和形成鲜明的个性特色,因而呈现出与非股份制高职院校高度同质化的倾向。个性缺失已成为束缚和制约我国股份制高职院校办学竞争力提升与发展空间拓展的阻碍因素。因此,如何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培育与打造办学特色,则成为当前我国股份制高职院校组织治理与发展所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问题。
共性与个性关系的处理,关键在于:(1)遵循教育规律,坚守股份制高职院校的教育宗旨;(2)基于社会区域发展的要求而着力培育与打造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3)注重与之相应的办学理念、组织结构与运行方式及精神文化氛围的培育和构建。惟其如此,才有可能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形成独特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适应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和教育诉求。

(三)利益与效益的关系

这一关系问题处理的核心在于实现二者的协调与共在,即在经济利益的追求中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或者说在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实现中尽可能满足办学主体对经济利益的诉求。[8]这一关系问题的处理,必须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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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的问题是:(1)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办学基本原则,统筹办学效率与经济利益的关系问题;(2)在社会效益优先原则下,通过提升办学效率和管理效能来满足经济利益的诉求;(3)基于以上要求,科学构建和优化组织的内在结构与运行机制、运营方式。

(四)创新与发展的关系

创新与发展的关系问题,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组织都必须面对的基本问题。创新是发展的途径与手段,发展是创新的结果与目的性要求,二者的关系是辩证的。当前我国股份制高职院校在这一关系的处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创新缺乏科学的方向和理性的目标,甚至出现为创新而创新的现象;(2)经济利益的驱动成为创新的价值砝码,因而存在着将股份制高职院校导入企业经营的陷阱或倾向;(3)问题性创新代替了发展性创新,从而使得股份制高职院校的组织治理与发展始终处于被动而为的应急、零乱境况,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人心积怨。基于上述问题,股份制高职院校要做到:一是坚持创新工作的目的性和科学性的统一;二是坚持创新工作的价值性与发展性的统

一、以发展引导创新,以创新促进发展。

总之,我国股份制高职院校的组织治理与发展必须从其面临的基本问题出发,遵循教育实践活动的客观发展规律,并有效而正确地处理好各种复杂的矛盾关系。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社会经济与教育市场中不断提升办学竞争力和拓展发展空间,从而实现对当前生存困境的突破并获得跨越性、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田汉族,陈涛等.体制创新与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J].教育与职业,2007 (35):8-10.
王雪琴.教育股份制学校治理结构与机制分析[J].教育管理,2006(1):71-75.
[3] 吴华.股份制办学研究——历史回顾与产权结构分析[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7(1).
[4]楚红丽.学校教育经营的内涵与实施策略[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4 (7):48-51.
[5]程大琥等.试行股份制办学,实现跨越式发展——21世纪我国高等教育体制转型的深层探索[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75-77,80.
[6]陈晓红等.我国高校能否实行股份制改造?[J].现代大学教育,2003(1):28-32.
[7]李晓波.试行股份合作制: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契机[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6):47-50.
[8]李战军等.对高校引入股份合作制办学的思考[J].江苏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6(2):59-62.
(责任编辑 于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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