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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主体性儒家思想主体性特点与当代作用书写

收藏本文 2024-01-22 点赞:7234 浏览:23173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儒家的内在超越指儒家能够通过道德使得人生具有超越性,强调道德能够提供价值信仰,它源于并集中反映了儒家思想的主体性特征。但是,儒家思想的主体性特征必须放到启蒙以来现代性背景下讨论才有意义。儒家的主体性既可对接现代性,建立现代社会政治制度,也可克服西方启蒙以来的出现价值虚无主义、道德相对主义等现象,还具有西方近代以来的“公民宗教”功能,这些都是儒家主体性的时代意义。
关键词:内在超越;主体性;启蒙
1006-723X(2013)06-0006-05
20世纪以来,在几代新儒家学者们的研究与带动下,儒家学说具有宗教内涵似乎已不再是什么新鲜话题,特别是港台新儒家以“内在超越”论儒学的宗教内涵,见解深刻,在他们影响下,近年来学界围绕内在超越又做了很多阐发,内在超越也成了一个历久常新的学术话题。但是,在近来的研究中,很多学者没有把内在超越放到现代社会背景中来讨论,往往没有联系到启蒙、没有联系到现代社会确立的人的主体地位,这样的叙述往往忽视了思想的真正价值,因而是有欠缺的。其实,内在超越正是儒家主体性哲学的体现,而儒家主体性哲学在当前有着多重意义亟待阐发。因此,本文将首先阐明超越与内在超越的一般内涵,在此基础上揭示内在超越的主体性基础与儒家思想的主体性特征,最后立足于现代社会背景论述儒家主体性的当代意义。

一、儒家的内在超越

(一)何为超越

讨论超越,必然要联系到中世纪的宗教信仰,“‘超越’一词语出中世纪,从词源上说,来自拉丁语的transcandere (意为攀越、跨过) 。”(P43~53)同时,“超越一词也是西方哲学的词汇,在康德话语中,超越更是接近于超验,在中国哲学中,并无对应超越含义的词语,”(P108~115)超越一词虽和康德哲学联系在一起,但康德哲学的超验意义不足以表达超越的主要内容,新儒家看重的“超越”也绝非经验与超验的意思,“牟宗三所从事者,就是要经过康德而又跨越康德,恢复中世纪‘超越’概念的古义。”(P43~53)只是由于翻译等原因,使得“超越”一词在中文中意思会发生混同。本文讨论的“超越”立足于超越一词的宗教内涵,也就是“超越”在西方中世纪时期基督教那里的含义。超越强调宗教生活对尘世生活的优越性,正如上帝之城在根本上和世俗之城是对立的,并且在价值上要高于世俗之城那样,超越强调的就是彼岸世界根本上优于此岸生活,要实现对尘世的超越,就需要关注彼岸灵性的生活。在西方宗教传统中,超越只能是彼岸的,而不可能是此岸的世俗的,超越的实现还要借助于上帝的神恩,而不是依靠人类自身的力量。

(二)儒家的内在超越

港台新儒家较早关注到儒家思想也具有宗教功能并对此做了深入研究。1958 年元旦,在唐君毅起草,牟宗三、徐复观、张君劢等几位先生联名发表的《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中,就已指出中国文化内在地具有一种“宗教性的超越信仰”,此后,牟宗三、唐君毅、钱穆等诸位先生多次曾指出,儒学儒教是一种人文的宗教。至于儒家如何能够实现超越,儒家的超越与西方宗教的超越有何区别,新儒家指出,儒家的超越不同于西方宗教,走的是内在超越之路,对于儒家的内在超越,牟宗三先生的下段论述最为精辟,他指出“天道高高在上,有超越的意义。天道贯注于人身之时,又内在于人而为人的性,这时天道又是内在的(Immanent) 。因此,我们可以康德喜用的字眼,说天道一方面是超越的(Transcendent),另一方面又是内在的(Immanent 与Transcendent 是相反字) 。天道既超越又内在,此时可谓兼具宗教与道德的意味,宗教重超越义,而道德重内在义。”[3](P19)
在这段被广为引述的论述中,新儒家既关注到儒学具有宗教意义上的超越功能,也指出了儒家的超越和西方宗教超越的区别,那就是儒家“亦超越亦内在”、“既超越而又内在”,儒家的超越不需要借助于彼岸的上帝,而是依靠于内在的信念(信仰)、依靠道德原则而实现信仰,道德原则不是虚无缥缈的,也不存在于彼岸世界。一方面,道德是此岸的、世俗的,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并且此岸的道德可以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行为指导,并最终为人们提供价值信仰,儒家的价值信仰来源于此岸的道德。另一方面,道德原则虽是此岸的,但道德内在于人心,通过个体的道德实践与努力,可以获得个人境界的提升和终极意义的实现,因此它可以为个人提供超越性的意义,具有宗教的意涵。
近来蒋庆等人提倡“政治儒学”,认为儒学在中国的历史上有三大功能:一可解决政治秩序的合法性问题;二可解决社会的行为规范问题;三可解决国人的生命信仰问题。[4](P210)这一论断虽有言过之处,但它的确揭示了儒家道德的两点重要特征,一、儒家道德的基础是世俗的而非超验的,二、儒家道德可以为世俗社会提供价值。这两个特征正反映了儒家的内在超越——在世俗生活中提供此岸的价值支撑。但此处需要指出的是,儒教绝非西方意义上的宗教。近来,在对儒家内在超越问题的研究中,很多学者认为,儒教也是一种宗教,有学者还进一步主张当前应该恢复或重建儒教。其实,我们应该看到,在这些宣称儒教是宗教的论述中,主要是基于两个理由:一是认为儒家具有超越功能,二是认为儒家主张崇拜天地鬼神,具有一套近似于西方宗教的仪式典礼,如“三祭”,即祭天、祭祖、祭社稷。对于儒家的超越功能,上文已指出,儒家的确具有超越功能,但儒家的超越不同于西方宗教意义上的超越,儒家走的是内在超越;对于儒家的祭祀等仪式,其实祭祀等仪式只是儒家的礼仪,它在价值层面上低于道德,当道德与礼仪发生冲突时,道德优先于礼仪,儒家学说的核心是世俗的道德,它的依据在于主体性,对于儒家来说,意义的实现不需要借助于彼岸的力量,因此,它根本不是宗教,更不是西方以人格神为基础的一神教。

二、内在超越与主体性

(一)内在超越体现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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