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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强制性题目

收藏本文 2023-12-31 点赞:19538 浏览:83787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建设新型的农村社会的养老保险机制,是加快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需要。加快建立完善的覆盖全国城乡的社保体系,解决广大的农村居民老有所养这一重要问题,2009年开始在全国开展新型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且在以后要扩大试点工作范围,力求达到全国普遍实施。这一保障体系的建立,对于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逐步缩小存在的城乡差距,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关键词】新型农村 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 强制性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在这13亿人口中,有8亿多是农村人口。现在农村人口呈现老龄化状态,针对这一情况,实施有效的养老保险机制,有利于快速实现现代化建设。保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运行,对于解决当前的“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保体系以及构建和谐发展的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而言之,就是新农保,基本目的是保障农村居民年老者在丧失劳动力的情况下,能够维持其基本的生活。建立个人缴纳费用法、集体资助、补助、政府进行补贴等相结合的多种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规定同时与个人的相结合,与土地的保障、社会的补助和家庭方面的养老这些社会保障的政策措施进行结合配套。养老保险是由社会统筹组织运行实施的一项社会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的保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之前的老社保相比,新社保所具有优势特点是:
第一,筹资的模式不同。之前存在的老社保主要是农民自己进行缴费,也就相当于通过自我储蓄的模式获得保障。而现在的新社保则是通过个人缴纳费用、集体进行补助和政府适当的津贴多种模式相结合,筹资渠道多样化。在其中,财政的补贴是直接可以补贴给农民的。在取消农民的农业税、农业进行直接补贴、新型农村的合作医疗等一系列的惠农利农政策之后,实施的又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惠农利农政策。
第二,老农保是农民自己建立自己的账户,自己享受自己储存的优惠。相比较新农保的支付结构是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的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所储存的养老金。这其中基础的养老金是是由国家的财政进行支付的,也就是说,中国的农民在60岁之后都将可以享受到国家的普遍实施的惠民养老金。

二、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及建立的意义

针对当前的农村社会的发展的一系列问题,建立新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有必要的。
应对我国现阶段人口老龄化严重的客观需要。近些年,我国的城镇化加剧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涌入到城市打工发展,这直接导致了一大批年老者在城乡的滞留。传统的家庭养老的模式受到了不小的冲击性,这一客观严峻的形势,让我们不得不将目光投入到农村社会的养老保险问题上。
之前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上存在着缺陷。1992年,我国实施了农村社会的养老保险,当时的资金筹集是以“主要是个人的缴费,集体的补助作为辅助,国家的政策给予支持”等原则。这实际上就是农民的通过储蓄的方式获得养老保险,缺乏共济性。第一,保障的水平不足以满足农村养老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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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覆盖面狭窄,社会保险缺乏社会性;第三,政府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财政投入不够;第

四、基金的渠道过于单一,保值增值难度大,存在极大程度上的贬值风险。

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目前我国的农村养老依然着重于家庭养老,但是劳动力流动大,农村家庭出现空巢现象,这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家庭的养老功能。一方面,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加快发展,农村劳动力逐渐转移到城市中发展,家庭凝聚力削弱,成员之间的互助能力越来越小。另一方面,农民收入增长相当缓慢,家庭养老难以有效的满足养老的需求,这就导致了农民的养老问题既缺乏家庭的保障,又没有可靠的经济方面支持的“双困难”。
基于这些问题,建立新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加快建立可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体系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实现农民的基本权利,有效实现农民的减贫和缩小城乡的差距维护社会的稳定有着重大的意义。加快健全具有我国的特色的养老保险体系,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强制性

当前在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制中存在着一些问题,目前的保险制度,是采取政府引导支持,农民自愿的原则,但自愿选择的保险制度存在着“保富不保贫”的倾向。个人自愿缴纳的费用受当前农民的收入水平的制约。在经济发达的地区,保险制度覆盖率较广,参加者多是一些较富裕的居民;不发达的地区居民尤其是那些贫困居民缺乏投保意识或没有能力投保,这就不能享受到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而这些人恰恰是最需要进行保障的人。普遍的一些年长者的投保意识淡薄,不能清楚理解社保的意义,不能让社会养老保险产生真正的保障意义。
针对这一问题,要加大对新农保的宣传,让更多的人对新农保有清晰的认识,积极参与。在当前的经济情况下,年老者很少有自愿参保的,进行强制性要求,让他们参保,对个人自愿费用的水平适当降低,能够让更多应该享受参保的居民享受到这一政策所带来的实惠。通过现阶段的强制措施,逐步引导农民参保,让居民能够主动参保,真正享受到国家保障政策的意义。
四、结语
新型农村社会的养老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保证其规范有效实施,让我们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真正的实惠,促进我国社会的现代化发展,社会稳定发展,快速实现奔小康。
参考文献:
钱文亮.中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
姜松余.我国农村社保制度建设和发展探索[D].四川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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