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turnitin查重官网> 经济 >> 世界经济 >谈谈资产证券化推动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进展

谈谈资产证券化推动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进展

收藏本文 2024-03-22 点赞:22826 浏览:98230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本文从通用航空飞机租赁的概念及特征入手,分析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的结构和流程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促进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
【关键词】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政策建议
引言
随着我国低空空域逐步有序的开放,我国通用航空飞机需求将急速增长,未来将有巨大的通用航空飞机融资需求,而飞机租赁无疑是未来引进通用航空飞机的主要方式。目前我国飞机租赁公司不断发展壮大,通用航空飞机跨越式的融资需求将成为其亟待解决的问题,根据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的特点,可以采用资产证券化(ABS)这种新的融资方式扩大飞机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满足通用航空飞机的融资需求,促进通用航空的发展。

一、通用航空飞机租赁基本概念

通用航空飞机租赁是指通用航空公司(或承租人)从租赁公司或(或直接从制造厂商)选择一定型号、数量的通用航空器,并与租赁公司(出租人)签订有关租赁航空器的协议。在租期内,航空器的法定所有者—出租人将航空器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以按期支付租金为代价,取得航空器的使用权。
通用航空飞机租赁业务流程如下图:
在整个租赁流程中,市场分析包括租赁需求分析、飞机选型及数量、交付进度等;飞机采购环节中需提前向民航局报备及申请,然后进行融资安排,采购国外航空器需要使用外汇;在出租及租赁期间管理和残值处理过程中,涉及到各种税收,有进口关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和印花税。
通用航空飞机租赁与大型商用飞机租赁存在一定的区别。首先,标的资产不同。通用航空器种类繁多,各种不同类型的固定翼及旋翼飞机,不一,小到几十万元的轻型航空器,大到上亿元的豪华公务机,而大型商用飞机的租赁机型稳定,主要集中在几种机型,标的资产都在上亿美元;其次,面临的市场不同。通用航空飞机租赁的承租人主体主要是通用航空公司、政府官员、企业高管、私人富豪、飞行俱乐部等,市场需求类型多而繁杂,而且易波动、不稳定,而大型商用飞机租赁承租人是国内运输航空公司,市场稳定,主要是定期航班。通用航空飞机租赁的标的资产及市场特点,决定了通用航空飞机租赁不同的市场前景。
现行的通用航空飞机租赁方式与大型商用飞机租赁按租赁目的不同都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二、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内涵及结构

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是指飞机租赁公司集合一系列租期相同或相近、并可以产生大规模稳定流的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即租赁债权),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换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是在指租赁协议下,飞机租赁公司因将通用航空飞机出租给通用航空飞机承租人而对其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及相关的附属担保权益。这一过程的资金流动方向是,通用飞机租赁债权的拥有者——飞机租赁公司,将所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通用航空飞机租赁债权卖给租赁债权证券化的特设机构(SPV),从SP

源于:论文如何写www.udooo.com

V那里取得销售通用航空飞机租赁债权的资金。然后,由SPV以这些飞机债权未来的流为支撑,发行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证券;二级市场的相似度检测机构把租赁债券销售给投资者,从最终投资者那里取得销售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证券的资金。
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的结构及流程如图2所示。
实践表明,适合进行证券化的租赁资产关键条件是该资产能够带来可预测的相对稳定的流。适于证券化的理想租赁资产的特征是:确定的支付模式;可预测的流量;拖欠率和违约率低;完全分期摊还;清算值高。对通用航空飞机租赁项目而言,其租金数额较大,租期长,租赁风险小。一般而言,租金按季度支付,其流稳定,并且通用航空飞机属于优质资产,通过对其进行抵押、担保或其他风险控制手段,使得租金的拖欠率和违约率极低。通用航空飞机租赁项目的特点使其成为非常理想化的证券化资产。
飞机租赁公司将通用航空飞机租赁债权出售给SPV,同时也将这部分债权将来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转嫁给SPV,租赁公司则实现了这部分资产收益的快速变现,增加了流动资金,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降低飞机租赁公司的融资成本和经营风险。
“真实出售”是将通用航空飞机租赁债权或依附权益真实地由发起人转移到特设信托机构(SPV)。当发起人(飞机租赁公司)破产清算时,该资产或权益将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资产或权益就与发起人的破产风险完全分离;对应地,SPV也不能因资产或权益的意外变动而对发起人进行追偿,从而发起人也将不承担资产各种风险。这也是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关键,使得开展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的风险较小。同时通过真实出售,将准备证券化的通用航空飞机租赁债权与租赁公司的其他资产相隔离,以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自身的收益来偿付发行证券的本息,有利于增加投资者的信心,降低投资风险。
总之,开展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能够为飞机租赁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降低经营风险,而且其风险较小。

三、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是非常理想化的证券化资产,其已经具备了资产证券化的首要条件。但是与资产证券化相关的一些如法律、税务、会计处理、流动性以及资本市场等因素严重制约了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目前资产证券化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法律法规的缺失

ABS融资计划都是围绕提高资产流动性、实现一定会计效果等财务目标而进行的,它的运作机制的构造需要法律支持。如飞机租赁债权资产出售和发行由租赁资产支撑的通用飞机租赁证券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将决定通用航空飞机租赁ABS能否实现;法律制度将影响ABS的成本和效率,并且影响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程度等。再如特设机构SPV的产权形式的界定、破产隔离的法律认可程度以及资产支撑证券管辖权的归属等问题,都是影响ABS成功实施的关键因素,但是我国目前既有法律体系均未予以规范。
(二)税收制度不完善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还涉及到税收制度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资产销售的税收,特设目的机构的所得税处理,以及投资者的税收等方面。《信托法》及其它法律都没有对信托是否要缴纳实体水平的所得税做出具体规定。而税收政策直接决定着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成本和可行性。过重的税收负担会使资产证券化失去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的成本优势,过多征税环节会给资产证券化交易造成很大的麻烦[3]。对于发展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税收中立”原则的贯彻非常必要,即在资产转移给SPV时及已经证券化的资产产生的流在返回给发起人之前都不应该发生有关税收,但尚需要专门的立法才能予以保证。

(三)会计处理制度空白

在会计处理上,不同处理方式会导致不同结果,从而对ABS过程中各方面造成不同影响。目前我国关于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制度基本是空白,缺乏统一的会计准则,很多问题尚待统一规范,如被证券化的资产和相关债务是否应该被分离出资产负债表:即是表外处理还是表内处理;特设信托机构(下转第72页)(上接第70页)是否需要和证券化发起人合并财务报表;证券化资产的定价、资产证券发行的会计处理问题等[4]。没有统一的会计准则使得主管部门很难对证券化业务实行有效监控。

(四)资本市场欠发达,二级市场流动性差

我国资本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一项ABS融资计划涉及到多家金融相似度检测怎么写作机构,如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投资银行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目前,我国这些机构离ABS的要求还有不同程度的差距,特别是了解国情及行业的高级金融人才十分匾乏。资本市场的不足一定程度上限制了ABS的发展。
在二级市场上,资产支持受益凭证流动性不理想,合格投资者的基础规模小且分散。资产支持债券的主要需求者应是机构投资者,而我国目前机构投资者数量和质量还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对于机构投资者进入证券化产品市场,受法律法规的诸多限制。如保险公司目前尚未获准投资此类证券,而银行也不得投资专项资产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受益凭证,其他机构投资者也需要大力培育。

四、促进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资产证券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

为推动我国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有效发展,使结构严谨的证券化融资方式与我国通用航空发展紧密结合,来自国家政策、资本市场与法律规范方面的支持必不可少。在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初期,政府应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监管体系,建立高效、安全的市场体系,制定交易规则,规范资产证券化过程。
政府监管部门应建立有效的机制和程序,来监管进入所选资产池的资产的合规和合法性,引导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标准化进程[5]。另外,可成立专门部门对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给予政策支持,特别是对于用于公益性的通用航空飞机,逐步放松管制,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操作经营,减少不必要的成本。

(二)完善税收、会计制度

从成熟市场经验看,几乎所有国家的资产证券化都执行“税收中性”原则,资产证券化的整个设计过程,要考虑资产销售方(发起人)和写方(SPV)的税收,建议设立相关法律逐步贯彻实施“税收中性”原则,特别是对于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尽可能减少其税收,最大程度的减少其融资成本。
同时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一套较为完善的关于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制度。制定统一的会计准则,规范资产销售的会计处理,对“真实销售”做出明确的界定,保证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资产权益转让和风险隔离的实施;规范特设信托机构资产证券化的定价及发行的会计处理,保证资产证券化业务得到有效监控。

(三)合理扩大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投资者

对于通用航空飞机租赁,属于新兴租赁业务,将会带动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有政府部门的政策鼓励,以此新兴租赁债权资产为支持发行的债券,其收益高且具有很大保障。相关部门应引导和培育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机构投资者,建立起有效的二级销售市场,在法律上放宽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以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支持而发行的证券,在法律上明确规定银行可以投资通用航空飞机租赁专项资产计划发行的证券,合理扩大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机构投资者。

(四)完善资本市场,促进流通

发达的市场交易平台能够促进资产证券产品的标准化。从长远来看,推进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要有一个功能完备的交易市场以保证其流通性,需要完备的金融市场为之怎么写作。为此,要大力培育和引进为资产证券化提供怎么写作的金融相似度检测机构,培养行业高级金融人才,完善资本市场的功能,同时针对不同的投资者,建

源于:标准论文格式www.udooo.com

立一个统一的证券化产品的交易平台,促进其流通。这是发展通用航空飞机租赁证券化的必要前提。
参考文献:
孟平,酋格明.通用航空飞机手册及选购指南[M].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2007.
章连标,宋卫星.ABS在飞机租赁项目融资中的应用[J].中国民用航空,2007(11):65-66.
[3]罗帆,厉宏雷,李薇薇.我国利用ABS实现项目融资的几点思考[J].商场现代化,2005(11):154.
[4]汪恭彬,吴磊.采用资产证券化(ABS)进行城市轨道交通融资[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02(11):10-13.
[5]栾笑天.促进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发展[J].经济导刊,2011(12):30-31.
基金项目:基于核心-边缘理论的中国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研究(ZXH2010D010)。
作者简介:
吴桐水(1954—),男,河北保定人,博士,研究员,现供职于中国民航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方向:民航运输经济、战略管理及通用航空。
罗先飞(1987—),男,湖北荆州人,中国民航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通用航空、飞机租赁。

copyright 2003-2024 Copyright©2020 Powered by 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 粤20174009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