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turnitin查重官网> 工程 >> 水利工程 >> 水利施工 >探究加强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与强化措施

探究加强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与强化措施

收藏本文 2024-04-08 点赞:4892 浏览:11557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文章对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强化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强化措施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强化措施

1.1 深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制改革
为保证我国现代化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强化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随着我国建筑行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显著提升,以及管理理论、相关机制的日趋完善,国内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政府监督职能发生彻底转变,建筑工程验收备案工作已在全国实施。从实际应用角度而言,新型的质量监督体制目前还处在转型和完善时期,还存在内部制约监督不力,工作方式不够科学,信息传递不畅、不够准确等问题。在今后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必须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模式,逐步建立健全国家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测信息体系,切实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水平,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另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加强质量监督、质量监督的学习,提高监督队伍的业务素质。
1.2 严格进场材料抽查检验保证建筑材料质量
在国内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制中,对于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始终处于相对薄弱的环节,而且是造成重大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关键性因素之一。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的质量通病往往不是由施工操作等人为因素引起的,而多数是缘于建筑材料质量不过关。在建筑材料的质量把关中,应通过多家比较后选购,必须以质量为前提条件。特别是对部分关键材料的采购,一定要经过合理、合法的招投标来进行,并保证招投标流程的规范性与公平性。另外,建筑材料进场时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按规定对材料进行见证送样复试,确保所用材料质量合格。
1.3 施工过程中实施动态质量监管
在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理念的指导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要逐渐改变传统的过程监管,而是要将管理的范围扩展到建筑工程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程,进而实现动态质量监管体系。为了科学、有效的控制建筑工程施工中有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逐步推广和实施动态质量监管是十分必要的。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人员应制定详细监督方案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照施工设计图纸强化对于具体施工要求和实际进展情况的了解。一旦发现建筑工程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监管人员应立刻做出相关记录通知,并且及时与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尽快解决问题,将因施工质量引发的经济损失和安全隐患控制在最低点。另外,监管人员在记录中要明确标注已经处理的问题和有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重大质量问题 。
1.4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监督管理
科学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法是有效实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保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日趋完善,当今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和国际经济一体化加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确实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力、有效,就必须充分实现管理手段现代化、法律法规国际化、监督行为法律化等特征,促进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二、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 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行为不够规范,对其处罚力度不强.当前,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行为存在着许多问题。虽然在最近几年时间里政府职能部门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加大了质量监督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加大了对各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但是由于政府职能部门只是委托执法,同时处罚程序过于繁琐,没有实现及时对违法违规的单位以及个人实施处罚,其必须要将违法违规现象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从而就造成了对承担责任的单位、部门的处罚手段力度不强,起不到惩戒作用。
2.2 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当成了工程质量的责任者,在工程质量谁监督谁负责这个问题上,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变相的成为了工程质量的责任者,而对于直接参与到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单位、部门,却置身事外,表现出一副事不关己的状态,从而颠倒了市场经济活动中产品的制造者对产品直接负责的规律。质量监督机构的行为是政府授权的;质量监督是政府管理行为的延伸,政府也同样是工程质量的责任者。从客观的角度而言,建筑工程的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与现行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不一致。
2.3 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工程质量监督经过长时间的发展,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监督理论与经验都有所提高,但是当前仍然有部分监督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法令、条例、章程、工程质量监督规范的认识不够充分、业务水平也相对较低。还有些监督管理人员的怎么写作意识不强,工作深入不够;缺少现场施工管理经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也较弱。这些问题将会直接的影响到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与深度,从而使得政府监督的有效性与权威性变弱。
2.4 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无法实现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全面控制,建筑工程的工期长,具有多专业、多工种以及材料设备多等特点,使得传统的单一实物质量监督方式已不能满足发展需求,单纯的依赖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到位会使得监督的全面性受到约束,从而导致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准确的审核检验、评定以及有效的控制。

三、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3.1 依法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首先,从相关法律上来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在整个建筑工程法律化中是一个不可缺少的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是法律与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要想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力度,首先要充分的考虑市场的供求条件,采取有效的决策行为和建筑工程主体质量行为以及采取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保证,以此提高工程质量。另外,还应有公正、独立的监督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性的监督执法行为。具体的说,就是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在对建筑单位质量监督方面,应对工程建设程序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督,同时还要加强对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及竣工验收存档备案方面的监督,这对于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有着重要作用。此外,建筑工程监理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对工程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方面,代表建筑单位对其进行监督管理,不断的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强

摘自:毕业论文免费下载www.udooo.com

制性的法令、条例、章程,这些都与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有着直接的关系。

3.2 加强对建筑工程责任主体的质量监督

首先,要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法律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要与本单位的资格证明、能力一致;工程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要与其承担的任务事项一致;工程项目经理要符合中标书中提出的标准要求;在建筑材料和建筑结构的配件上要有存放条件;计量器具的精确度要与要求实际相符,在材料及建筑结构的配件和购写的混凝土上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检查,如果检验不合格,应停止使用;整体工程质量要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性;根据相关规定对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如实上报并对其认真处理;按照规定委托建筑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安排这方面的专业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另外,还应按照国家强制性的标准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如果发现施工现场使用的材料、建筑结构的配件以及设备不符合标准要求,应及时的督促并与责任单位配合对其进行审查处理。

3.3 以人为本,加强人才培养和监理的作用

工程质量牵连多个因素,建筑监理单位应更好的发挥监理作用,确保施工质量的安全可靠性。建筑监理工程师应对各种因素加以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在人员培养上,要从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等各个方面全面的考虑和控制。在工程材料上,要严格的进行检查,保证工程的原材料、建筑结构的配件、成品、半成品与标准要求相符合。在工程机械方面,要根据工艺与技术要求,确认其机械设备是否选用的合理,是否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在施工方法上,应采取有效的施工方案、措施,将承包商的质量管理工作纳入到自己的控制系统之中,全面的了解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使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应依法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不断加强对建筑工程责任主体的质量监督。此外,在培养监督管理人员上,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发挥监理的作用,实现共同协调、共同配合、相互监督的目标,从而促进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copyright 2003-2024 Copyright©2020 Powered by 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 粤20174009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