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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慈善组织困境与其法律规制

收藏本文 2024-03-26 点赞:33593 浏览:156556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近年来,我国慈善组织的数量与日俱增,规模越来越大,由其引发的各种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而我国法律并未对此作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而在司法实践中引发了诸多法律问题。文章旨在通过对我国慈善组织生存现状的研究,了解慈善组织的困境,呼吁慈善立法,以便更好地规制慈善组织,促使其更快地发展。
[关键词]慈善组织;生存困境;慈善立法
2012年3月3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全国政协委员杨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将继续关注慈善立法。她说:“目前,我国年慈善捐赠总额已经超过两千亿人民币,非盈利社会组织已超过45万家。”这么大的一项事业却没有一部系统完整的法律规范,已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主要针对慈善公益的一个或几个环节,对慈善事业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究其原因,固然有个别慈善公益组织在信息公开、利益取向等方面的问题,但深层次的问题还在于法律规制不健全,致使机构运行的透明度不高。可见,慈善立法势在必行。

一、我国慈善组织的生存困境

(一)双重管理体制的制约

我国对慈善行业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但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业务主管单位怕承担责任不想让这些慈善组织挂靠。由此,他们一般不被法律所承认,没有合法的法律身份。而没有合法的法律身份就意味着享受不到优惠政策的好处和政府财政资助的来源,也很难得到个人和企业的捐赠,因为这些组织开不出能够免税的收据和证明。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慈善事业的整体发展。

(二)公信力下降

后,一家企业老总赖金士,拿着28万元徒步灾区农村,挨家挨户给最困难的受灾群众发放,夜宿农村。其善举值得称道,然而这却暴露出了我国慈善制度的欠缺。当前我国慈善机构的公信力是下降的。据《2010年度中国慈善透明报告》公布90%的公众对慈善信息公开度不满意。而财务信息恰恰是最应该披露的内容,但实际披露程度却最低。人们对款项的使用,对具体款物的运作方式和详细账目持怀疑态度,使捐款进入到一种模糊状态,外加行政力量的干预,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人们的反感,阻碍了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二、我国慈善组织的法律规制

(一)立法的出台

直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慈善法》。涉及到民间慈善组织的法律法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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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只有以下几部:《公益事业捐赠法》、《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还有一些地方性法规,如《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等。以上这些法规,都是泛泛而谈,内容不全面,缺乏统一性和操作性,甚至各部门规章之间相互冲突,没有一个统一的上位法加以规范,立法体系不完整。国家应该出台一部具有规范性、指导性、纲领性的《慈善法》,解决我国慈善组织存在的问题,全面协调统一我国的慈善事业,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更好地促进我国慈善组织的发展。

(二)适度降低准入门槛,保证慈善组织的独立法人地位

2004年实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基金。由于注册资金要求太高,使很多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和组织因为资金问题无法跨越这道门槛,[3]只能“望门生叹”。另外,我国慈善组织实行的双重管理体制,使这些组织从一出现就被打上了政府的烙印,使其与政府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其独立的法人地位被否认。因此,要适度降低准入门槛,变双重管理体制为单一登记制,目前广州试点是成功的先例,可以更好地发挥慈善组织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我们应该将之推广。

(三)完善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

《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准予免税。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人们的捐赠热情,但与慈善事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慈善捐赠的免税率依然偏低,退税程序比较复杂。笔者认为,应该提高免税率,简化免税手续,征收遗产说和消费税,全方位多层次地减免税收。民间慈善组织作为第三次分配时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我们应该加快慈善立法,大力推动我国民间慈善组织的发展,真正做到小政府大社会,使其迈上阳光、公平、高效的发展轨道。

(四)加强内外监督,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目前我国实行多重监督机制,由民政部门、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对慈善组织进行监管。但问题是些部门之间分工不明确、职责重叠,也没有具体的监督办法,导致对慈善组织的监管陷入一种无序的状态 。因此,要切实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监督,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在内部,要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会计顾问,招募专门的信息披露人才,[4]定期将善款的使用、流向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公开。在外部,开通24小时怎么写作,随时解决公众的质疑,将组织的全面宣传,通知张贴布告、网上发帖、媒体宣传等形式,让社会了解组织的存在和动态。
[参考文献]
施昌奎.转型期慈善事业运营管理模式[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栗阳.我国慈善立法的现状与问题研究[J].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11,(9).
[3]王俊秋.论我国慈善法律制度建设[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07,(6).
[4]洪小梅,齐宁.李连杰壹基金转型引发的法律思考[J].社会组织研究,2012,(1).
[作者简介]袁敏,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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