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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辅导员——导师制”新模式

收藏本文 2024-03-30 点赞:6297 浏览:21812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借鉴研究生培养模式中的“导师制”,在我国高校本科培养模式中的“辅导员———导师制”是指在坚持和加强“辅导员制”的基础上,学校聘请校内优秀的专业教师依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对5~10名的学生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科研实践、身体和心理素质等诸方面给予指导,突出对学生科研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的培养以及人文关怀,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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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人文素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引入导师制为新形势下高校本科生教育与管理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其目的是促使更广泛的教师发挥对本科学生的育人作用,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推进素质教育。
一“辅导员———导师制”模式
1辅导员职责
一是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方面的引导。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是高校辅导员的首要任务。面对新一代的大学生,新的思潮和新的理念不断冲击着学生的头脑,这就需要辅导员在他们人格逐渐趋近定型时期给予正确的引导,辅导员应围绕当代大学生的思想状况,开展调查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错误思想的冲击。
二是对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是大学生锻炼自我能力的最好场所,辅导员应针对每个学生的优点特长,给予不同的指导,为他们创造更多的机会,参加各种学业之外的活动,培养大学生的交际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为更好的适应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对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与怎么写作。辅导员大都是刚毕业的学生,都有过亲身经历大学生活的经验,辅导员应给学生传授自己的宝贵经历,使学生更好、更快地适应大学生活,并且很快定位自己的努力方向。
四是对学生心理健康的辅导。目前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已经成为高校最主要的问题。高校新生由于升学前过重的升学压力和学习竞争,心理相对脆弱,升入大学后,来自于社会、家庭和自己的过高期望值,以及交往环境的变化,都会导致出现一定的心理问题。因此,辅导员要“及早发现,及时干预;预防为主,教育为本”,对心理问题表现比较突出的学生要及时面谈咨询,疏导问题压力,有效地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正视现实,找准定位。
另外,在引入导师制后,还要协助院系做好年级内的师生互选等基础工作;组织本年级的导师座谈会,听取导师的“导学”反馈意见,与导师加强沟通,从而不断调整、改进自己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
2导师职责
在高校教师中选出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较好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有造诣的教师,具有了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熟悉本专业教学培养计划、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及全程培养内容,具有指导学生完成学业能力的专业教师,具体职责如下:
一是对学生学业进程设计的引导。在大学一年级时,导师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环境,充分了解所带学生的个性特点,针对每个学生的兴趣爱好,引导他们设计大学四年的学业进程,对大学学业有个完整的规划。
二是对学生专业的学习辅导。指导学生更多地了解本专业的学习内容,了解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动态及其发展方向,激发学生对本专业的学习兴趣,更好的投入到本专业的学习中去。对于个别学习困难的学生,给予更多专业的辅导与教育。
三是对学生参与科研立项的引导。有计划地安排优秀本科生进入导师的实验室,让学生提前接触科研,指导学生课外课题研究选题和立项,组织科研课题讨论会,吸收学生充当科研助手,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校园的课外科技竞赛活动,从而促进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营造本学科的学术氛围。
四是对学生就业问题的解答与学生毕业前考研、论文的指导。在学生进入大三、大四年级阶段,在普遍进入专业课学习后,针对专业特点对学生进行专业发展和考研、论文的指导,面对就业迷茫的学生,给予更好的鼓励与教育,使其自信地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
二如何建立“辅导员———导师制”
为了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各类学科高级应用型人才,我校结合学生的特点和实际,将于2012年试点开始试行辅导员管理体制下的班导师制。即新生入学开始,就选派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担任一个专业班级的班导师,并于2016年全面推行实施。
1导师基本条件
本科生班导师制有别于研究生的导师制,在传统的研究生导师制中,导师是指导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活动,它要求具备副教授等相应的技术职称资格,而本科生导师则不同。一般来讲,本科生导师原则上由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要求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熟悉教育规律,熟悉本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结构特点,具有专业学习指导能力。同时,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兢兢业业的态度,乐于与学生交流的助教也可以作为本科生导师。值得注意的是,良好的个人品质非常重要,德才兼备的导师才是最需要的。
2班导师工作职责
本科生班导师制,要求导师的职责是全方位的,要真正尽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的职责,对学生进行包括思想教育、专业课学习、科研立项、专业实习、毕业论文以及就业方向的点拨。但导师不应该成为“保姆式”的,应该着重从提高学生素质出发,从中寻找一些优秀学生,连续培养,从学术上体现出来。另外,导师制在前后期会有变化,在大一、大二时期导师较多地负责指导学生在思想、选课以及其他方面遇到的种种具体难题,大三、大四导师就可以负责学习方面的任务为主,在论文、就业方面多下功夫,体现“导师制”的过程化管理手段。导师首先必须了解这个思路,才能够有的放矢,并且要处理好教学科研任务繁重和指导本科生的关系。
3导师的聘任与管理
新生入学开始,学校向各学院教师提供学生专业班级对导师的需求,由教师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院级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考核聘任,导师的任期一般为二年或四年。同时健全激励机制,实行“学生评师”制度,按学年组织学生对导师进行问卷评价。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的,取消导师资格,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入教师年度考核档案。专任教师均有义务担任导师工作,凡要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专任教师必须至少担任二年以上的导师工作,并且考核必须合格。导师在受聘期间,享受导师津贴。
三高校辅导员制和本科生导师制的相互作用
本科生导师制是伴随着学分制而产生的,导师工作的重点是通过学业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发展情况。辅导员主要负责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导师制与原先的辅导员制最大的不同在于辅导员工作侧重“管”,而导师工作侧重“导"。因为大学生已经不是小孩子,“管”得太细容易养成他们的依赖心理,而相对较粗放的“导”则更有利于培养他们的自主能力。虽然导师与辅导员的工作定位不同,但是导师对学生的引导给辅导员的工作起到了潜在的促进作用,而辅导员将工作中的问题与导师沟通可以使之更有利于发挥引导作用,因而两者的关系既不是相互独立,也不是相互取代,而是相互配合、促进。
导师与辅导员的合作关系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在角色定位上两者相互补充。刚入学的学生与专业教师接触很少甚至没有接触,不可能从专业教师那里了解到有关本专业的信息,而新生又要对大学学习有个大致的了解,辅导员就顺其自然地成为了学生生活和学习的第一领路人。总体而言辅导员在年龄上与学生相差不大,又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热情。所以,新生一般乐意从辅导员那里了解大学的学习和生活。但是,辅导员大多不是本专业的教师,对专业的了解是很肤浅的,不能从根本上调动学生学习专业的积极性。在实施导师制之前,学生学习、生活情况一般由辅导员掌握。由于每个辅导员带的学生很多,没有精力顾及到每个学生,更重要的是,作为非专业教师的辅导员从能力上也不太可能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实施导师制后,每个导师指导的学生一般有十多人,这使得导师有精力从多个角度了解学生,全程跟踪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事件,并适时地给予指导和帮助。而且导师作为专业教师,很容易发现学生学习的个性特征,进而引导学生向更细的专业方向发展、深造。第二,在角色定位上两者相互促进。导师扩充了辅导员的队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辅导员、班主任要把德育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抓好思想道德教育,然而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不能把“教书”和“育人”割裂开来,因此导师在思想政治方面的教育也要给予必要的关注。导师通过言传身教给予学生在专业和思想道德修养方面得到指导。所不同的是导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多是个别性的,而辅导员、班主任多是集体指导和集体的事务性管理,如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推优入党,违纪处理等。导师与辅导员相互联系,形成了教书育人的合力。
总之,导师制和辅导员制并行的本科生培养体系不仅能弥补辅导员制无法进行个别专业辅导的缺点,更能为本科生开展学术实践活动搭起一个平台,让他们充分发挥和展示自己的能力。在辅导员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将会大大增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力量,改善学生思想教育队伍的结构。同时,将面向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起来,使得思想教育有可以依托的基础,从而丰富了学生思想教育的内容。另一方面,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是建立在对学生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个性指导。由此看来,构建“辅导员———导师制”的本科生培养模式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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